故事要从初三说起。
林菲初三升高中军训时遇见了学弟,在一群南方毒辣太阳下的大黑脸里,只有她白的不像话。一白遮百丑说得是一点不错,何况她张着一张我见犹怜的脸。
那时,对面军训的大个子教官叫他们一站军姿就站个半小时,学弟性子顽皮,老是跟教官对着干,于是后果就是他和另一个黑胖子一起被多罚站了一个小时。
那黑胖子站军姿倒是不忘乱瞟,这一瞟便看见了对面黑压压的一群脸里林菲白的发光的脸,林菲被那黑胖子盯得浑身不自在,再加上她一直都秉承自己对丑的东西有恐惧的心理,着实让她烦闷。
没错,林菲从小就喜欢美,在同龄人还在穿着基础款袍式校服的时候,她就知道怎么把校服穿出曲线,惹得经过的男生频频回首。遗传妈妈三寸不烂之舌,忽悠人的本事,实在令我震撼。她最介意的事就是丑,对所有一切丑的东西都有恐惧,所以即使你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觉得内在美才是最美,穿衣倘若随意一些,她也会毫不留情的说出:你今天好丑,请你不要黏到我。但她就是这样,每每这样说,也没有真的带有恶意的嫌弃过别人。
林菲看向对面那两个站在阳光底下暴晒的小伙子,觉得怪可怜的,于是散队的时候,好心给学弟递了张纸,希望他能把脸上的汗擦擦,至于那个黑胖子,瑶给出的官方解释是,就剩下一张纸了,原来想着学弟能分半张给那黑胖子的,最后没想到……
事情就这样开始了,学弟对林菲的一张纸念念不忘,开始疯狂的追求林菲。
他乘林菲下课打热水的功夫堵住瑶,问她,可不可以追她,林菲没想太多,大气的说:可以啊。
到时没想到这一句可以却是后来种种的劫……
学弟苦苦追求林菲三个月,前两个月靠着殷实家底送了她很多东西,最后一个月软磨硬泡终于让林菲同意与他交往。
我想学弟那时心里是极其幸福的,毕竟与自己喜欢的人能在一起是这一辈子最幸运的事之一。学弟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她,也许是因为她递给他那张纸,也许是因为她从不矫揉造作的心。
但喜欢总是毫无预期也并无道理的,明明带着一腔孤勇,在最后的她说我不喜欢你,我们并不合适时溃不成军。
林菲同我说,学弟过年回家时,说要到她家楼下接她,给她惊喜。等她到楼下时,发现学弟学了车,车后盖打开时,许多粉红色的气球从里面涌出来,林菲的照片挂在某个气球上。学弟还是喜欢她,他如此小心翼翼的再次把心剥露给她看,害怕她不接受,又怕她为难。
可林菲并没有感到满心的欢喜,她只觉得感动。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就是感动,它像是回答必要煽情剧的最官方答案。
直至昨天晚上,林菲接到一个微信语音通话,是学弟打来的。那头学弟大概是喝了酒,说话停停顿顿,哭着对着手机喊:
林菲,我告诉你,我不喜欢你了!
我做过最傻的事就是喜欢你!
三年!我喜欢了你三年!
我不……
我不会……
再喜欢你了……
不会了……
我在一边听的心脏抽搐的疼,我想他有多喜欢她啊,喜欢到自己没办法控制住自己不喜欢,喜欢到哪怕她回一点点头,即使在他面前是火海,只要是向她奔去,也毫无顾虑。
林菲跟我说,她也很难受,她觉得她最对不起的人,大概就是他了,可是她就是不喜欢他,跟他在一起没有让她悸动的感觉。而且学弟总是依靠着父母的钱给她买这买那,她希望他上进,可是他的种种只能由纨绔子弟加以解释。
哀莫大于心死,大概心死了,也就不会再难过了。
我想你喜欢他就要努力让自己站在他身边,让他看得见你。
不好意思,故事太过于老套。
但事情是真人真事改编。
文笔也是俗套。
但想写就写了,感触颇深,但奈何实在是不才啊,不才。
最后呢,还是会跟一句流氓话。
我是你的张小姐,想和你一起聊聊的张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