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树,我以为作者是一个小伙儿,还是那种文艺的,白白瘦瘦的。但翻开书才发现,其实是一个黑黑瘦瘦的大叔。
最佩服大叔的毅力,每天10公里,每年一个全马。而且全马是我所知的极限了,居然还有超级马拉松,是100公里!从早晨跑到傍晚,跑到55公里的时候还需要停下来换鞋,因为脚已经肿了。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能跑下来?
大叔跑步的时候听歌,和我们许多人一样。他说,“满匙爱乐队的音乐百听不厌,是那种不无谓地夸大自己的音乐,大体是听得是摇滚,偶尔听听爵士,节奏越简单越好。” 原来大叔一直想当个简单的人吧,就连听歌也是这样。
全职当小说家后,不再做餐馆,可以全心全意写作、跑步,不见不想见的人。能全神贯注做喜欢的事真好,不用再套上微笑的假面,可以更多关注自己的内心。
他说自己本是个内向的人,但为了生活却去开店,每天和不同的人打交道。等到了在他快30岁的时候,突然做了一个决定要当小说家。我也马上就要30岁了,也想写小说,天啊,我们是在一个时间段想到这件事情,也许这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跑步与写小说的联系。 跑步的时候,许多人会先设定一个目标,在目标时间内跑完,就是达成目标。写小说也一样,书的销量评论等,不是本质问题,写出的文是否达到了自己设定的标准,这,才至为重要。
有目标,接着就是练习了。每次参加马拉松比赛前,都会有目的地练习,我看到了村上的刻意练习。当他想练好游泳时,他跟随私人教练从基础开始重新学习游泳姿势,轻轻松松就比以前游的快了。肌肉也主动接受了新环境,体型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当我们已经学会了某项东西,就很难再重新学起。这就像有些保险公司招业务员,愿意招没在其他保险公司工作过,从来没有干过这行的人。因为这些人是白板,他们能够从头学起,很快能接受公司的理念。
又想起我还没上小学时,就开始学古筝,大概学到小学三年级,没接着学。上班以后又想把这项技能捡起来。古筝老师说我的指法不对,得从指法开始重新学。我就觉得很难,都会弹曲子了,再重新练简单的音,练指法,经常弹着弹着就又回到原来的指法。
但一旦开始刻意练习,反复练指法,不断纠正,很快就有了进步。“当对某件事的刻意练习足够多时,大脑甚至会改变相关神经元的用途来帮助完成这件事。”当然了,照着村上春树的性格,比赛的输赢不重要,而达到自己设定的目标才重要。
当村上春树奋力地跑过终点线,尽管有过苦痛有过意外,可一旦冲过终点一切一笔勾销。我们也会有这种时候,在跑的时候心想太累了,我再也不跑了,可是一跑完又觉得浑身舒坦,跃跃欲试地,想着下一次什么时候再跑。
不仅跑步,其实很多事,都让我们这样有爱有恨,欲罢不能。
设定目标,刻意练习,达到自己设定的目标,获得满足感,推动自己走得更远。
这就是我看《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所看到的——刻意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