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兴老师伦理 4

中原焦点团队网初、中28、复训33期 程秀英 2025-3-9坚持分享第1372天

第四讲 个案纪录与档案管理

林家兴主讲

大纲:

个案纪录的撰写理由及性质


谈话内容,咨询过程回顾。

写记录可以保护自己,也可以保护来访者。

帮助回顾,帮助请教督导。


个案纪录撰写原则与建议

个案纪录的相关法规和伦理守则

个案和他人调阅个案纪录的问题

个案纪录的保存和管理

撰写个案纪录的理由

1. 为了提供个案最佳的专业服务

2. 满足相关法规对于病历的规定

3. 符合专业伦理守则


個案紀錄的用途


1) 提供心理諮詢師的備忘


2) 符合法律規定


3) 符合機構的規定


4) 接受督導時拿來使用


5) 有助於準備案例報告

个案纪录的性质

个案纪录是具有临床、法律和伦理上的意涵之文

件,是一种正式文件,不可以随便写。

个案纪录具有三种性质:

1. 行政报表—个案服务纪录

2. 临床纪录—诊断治疗纪录

统计 归纳

3. 法律文件—医疗纠纷、给付纠纷

个案纪录的类型

在谘询实务上,个案纪录包括:个案登记表、初诊

摘要、晤谈纪录,以及谘询同意书等。

初始访谈 个案登记表、初诊摘要、谘询

同意书

每次和个案晤谈 晤谈纪录

个人付费尽量简单记,第三方付费。可能会被要求记录详细一点。

撰写纪录的原则与建议


 采用客观的、行为的、症状的语言,用客观的方式

内心的感受和幻想不要写。不要写关于隐私的部分。

咨询记录写的越详细越多。被申诉的风险越大。

描述个案具体明确的行为。

撰写纪录时,要假设这份纪录将来有可能会被法官

和个案看到。

撰写纪录不仅是要保护当事人,也是要保护机构和心理谘询师自己。

个案纪录的撰写建议


1. 内容要简洁扼要


2. 采用症状取向


3. 避免将重要他人的资料写进去

限于与来访密切相关的信息。

4. 适当地注明资料来源

晤谈纪录


晤谈纪录、谘询纪录或临床纪录,都是记载个案在心理谘询的事项,包括:个案主诉(个案抱怨)、功能评估(咨询师评估)、症状描述、谘询设置、谘询计划、治疗谘询干预与结果,以及个案问题和功能的变化等。

晤谈纪录主要是记载与个案谘询相关的重要事项和内容

历程纪录

记载心理谘询师和个案比较私密的个人资料,属于谘询师的私人日记,不属于病历或谘询纪录。

只作为心理师个人使用, 通常不会和他人分享。

谘询师保护自己的策略便是不要撰写历程记录,

如果有撰写的需要,在督导或反思之后就应该加以销毁

采⽤SOAP格式撰写个案纪录


• S(subjective):个案主观陈述


• O(objective):谘询师客观观察


• A(assessment):谘询师的评估

症状功能的描述。

• P(planning):谘询师的谘询计划

咨询师做了什么

谘询纪录要写什么?


• 纪录头:日期、地点、服务项目、时长、费用、远距


• 个案主观陈述、客观表现、引述个案的话


• 谘询师对个案症状与功能的评估、介入


• 纪录尾:签名

如何快速完成谘询纪录?


• 晤谈结束五分钟内写完


• 使用业界常用中英文缩写


• 一张A4纪录纸可以写4或5则


• 每次晤谈可以写6至8行纪录


• 笔误划两条横线表示删除,不可涂改

撰写谘询纪录注意事项


谘询师撰写个案纪录时,应亲自撰写并签名或盖章,并注明年、月、日。


纪录若有增加或删除,应在增删处签名或盖章。


养成看完个案后立即完成个案纪录的习惯。


要有个案可能会调阅或影印纪录的心理准备。

谘询纪录的保密性因个案类型而异


• 自费个案:较多隐私保密


• 第三方付费个案(如健保、政府方案、

如果个案非常介意保密,可以建议他去外边做个人付费的咨询。

EAP):较少隐私保密


• 精神疾病患者、保护性个案、特殊教育个案、司法诉讼个案:较少隐私保密、较多团队分享

保密工作尽量做能做到多少做多少,实在做不了也没有办法。

个案资料

个案纪录的保存与管理


谘询师和谘询机构负有保管个案纪录的职责。


不论开案中或结案后的个案纪录,都要在下班后集中归档到档案室(柜)。


个案纪录的保存年限,台湾的《心理师法》规定是十年,个案纪录超过十年,应予以销毁,以维护个案隐私。

来访者是否可以查阅谘询纪录


根据台湾《医疗法》,个案是有权利查阅自己的谘询纪录,但在专业伦理上,其实还是有讨论的空间。

来访看不懂。或者看了对来访者不利。都不要让来访者看。

谘询师可视来访者的动机、心智功能、年龄和谘询关系,来斟酌考虑是否让当事人查阅


谘询纪录

如何处理个案查阅纪录的要求


1. 先了解当事人查阅谘询纪录的动机、想法,并以口头方式回覆。


2. 如果口头说明无法让当事人满意,可告诉当事人,你可以提供简短的书面谘询摘要,并在下一次晤谈时给他。


3. 如果简短的书面谘询摘要无法让当事人满意,可和当事人约好另一个时间共同查阅纪录。


4. 若无法透过上述方式处理当事人的要求,且当事人坚持要求谘询纪录影本时,可经过适当程序,给予纪录影印本。

咨询师要跟个案一起看咨询咨记录,同时要监督个案,不要拍照,不要修改,不要影印。影印的话需要提出申请,需要付费。并签告知书,给个案说明咨询机构和咨询师不再负保密责任。

第三者查阅谘询纪录的要求法院、学校、雇主等,请谘询机构提供个案纪录,谘询师处理的原则是:没有个案的书面同意,谘询机构是不会提供的。


当第三者来文索取个案纪录时,即使附上个案的书面同意书,谘询师要再次和个案确认,确认个案同意的内容是什么。

总结


• 谘询纪录是属于心理谘询师的专业和权限


• 谘询纪录的撰写没有标准或对错


• 谘询纪录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个案和谘询师


• 谘询纪录的长度和隐私保密是相反的


• 谘询纪录因目的和用途而不同

案例討論和答疑



初次访谈时间由咨询师自己决定。可以参考收费标准来定。一般50分钟到一个小时。可以参考同事做法。

知情同意最好在前面5~10分钟来做,如果做不了,就等中间看能不能打断,如果还打断不了,就在最后的5~10分钟,如果仍然做不了,那就下次再说。

不要接超过自己能力的个案。


学校做筛查要提前做好心理师资资源的储备。要对筛查结果负责。

如果师资力量不够,条件不具备就不要做筛查,否则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伦理风险。筛查完有风险较大的人群,知道了就得这部分人群进行一些心理协助或者报告等1系列工作。

心理健康筛查需要当事人同意。

是否接受心理帮助也需要当事人同意。

做研究,搞筛查也需要当事人同意,有伦理审查。

当事人出现危害个人和社会公共安全才可强制送医


咨询师只对自己的来访者负有保密和保护义务。

做个案研讨,首先需要征求个案的同意,其次还要做一些保密措施。再其次研讨范围只限于专业人士,不可以发到媒体或者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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