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守护正义——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访谈录》放很久,何帆翻译的《批判官员的尺度》深觉枯燥乏味,自后尽量避免。这本不同,一读到底,没有翻译过来堵塞之感,还特意放慢步调。有几点特别有意思。
罗伯茨:我认为,公众最需要明白的是,我们并非政府的一个政治分支。我们不是人民选出来的。如果民众不喜欢我们的所作所为,可以选择弹劾定罪程序,或者更厉害的——弹劾之外的方式,但这种情况目前还没有发生过,也没有发生在最高法院身上。……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就是解释法律。我们只是履行职责,告诉大家法律是什么,并不是通过判决去支持其中一方或另一方。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职位越高,责任也越大。并非是自己的意愿能左右结果。在判决之前大家反复讨论修改,内部会举行投票,然后一次次修改稿子,运用法律的解释来说服另一方。接着继续投票,不断修改,直到结果出来为止。没有一个人能百分百肯定自己的重要性。1/9,是不是有个人主观在其中,我想肯定有,毕竟是人。所以需要一次次的反复,推翻。有时候其中的一位会说,我不能继续辩护,我被说服,现在我加入另一方。这时大家需要听取他的理由,充分认可了可以由他发言,反之继续指定为反方措词。如果有这样一群人来守护国家的法律,是可以放心。
肯尼迪:冷战结束后,我接触过许多俄罗斯法官,他们很难相信白宫不会给我们打个电话,告诉我们某个案子该怎么判。当我们告诉他们:“不是,我们这儿不允许这么做。在这里,司法权是独立于行政权。”……我想,这些规则至少可以帮助他们了解两点:第一,政府和任何普通当事人都是一样的;第二,再强大的政府,遇到官司,也必须在法官面前为自己的政策辩护。
也许有一天我们能畅谈这点,不必担心。
不久前,我(肯尼迪)在一次演讲中提到过索尔仁尼琴,他是一位伟大的苏联作家。……在索尔仁尼琴看来,法律是一个冷酷的东西,是一种威胁,但我们不这么认为。我们认为法律意味着解放。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区别。我们需要让人们理解这一点。在这方面,我们做得还不够。
前几日看《古拉格》也提到索,他的经历和肯尼迪不同,所以对于我来说很好理解这其中的差异。要去说服一个长年被欺压,一件事情反复被调查,不得不出卖身边的朋友来换取安全的人,告诉他,我们不会作弊,你的权利我们来保障——这是非常困难。眼光要放远一点,也许十年不够,那就等二十年,三十年。尽管步子迈得小慢。起码,我们在发声。顺便说下索的《癌症楼》小说非常棒,如果你不知道他的磨难故事,绝对是一部可以笑着哭出来的好玩的小说。
最高法院门前的广场,正是人们享有言论自由,行使第一修正案所赋权利的体现。
听法官们说最高法院很美,很宏观,尤其是记者问到门前空出来的一块地是不是特意为那些游行示威者设计时,答案是否定的。当经过一轮轮的讨论修改重新更正时,这些行为在他们看来只是表达了自己的不理解,毫不影响案情的判决。觉得自己“小人之心妒君子之腹”,阅读时反复留意某些暗点。这一群法官有的古板,有的灵活,却总能感到他们的宽容理解和尊重。所有人都不会说,我今年看完了这70、80件的案子,一字不漏看过,然后夸夸其谈。他们总是说自己身边的助理从1000多宗里挑出,然后由他们整理出来长达40页长备忘录,法官是初稿大纲,接下来都是助理的帮助。法官也是由这些人挑选或者前任同行推荐等等,还有总统钦点。每一件都是反复,推倒,重来。到最后吃透了所有的细节,还在一遍遍问自己是否遗漏哪项。可能有些观点在律师提交的报告里没有突出,所以开庭时会倾听这部分内容。
有没有看过《一号法庭》片头曲中出现一手持剑,一手持秤蒙住双眼的雕像?这就是代表了我心中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