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不以利他利己来衡量
作为现代人,我们对道德的纠结在于:一方面,我们崇尚个人自由,不希望自我的言行举止受到道德律令的过多干预;另一方面,我们每一个人却又心知肚明:道德是一件美好的事物,是我们的社会生活、公共交往得以顺利进行的不可或缺的条件。
道德不以利他利己来衡量。道德对真正的慈善有着远比利他的言行及效果更高的标准:一颗真正的爱心。
如果慈善者的动机不是出于对他人苦难的同情与关怀,不是源于对自己幸运的感恩与分享,不是基于灵魂深处的恻隐之心,而是迫于公众的审视,或是权当以重金购买善名来荣耀自己,那么这样的利他与道德精神无关,与爱心无关,与善意无关。那是对慈善的利用,而潜伏在善行背后的是算计、权衡、谋利。
心安则为之
其实,道德不道德,全在一个人独处之时的扪心自问:我这么做,安乎?“心安则为之”。
道德不只是利他,也是利已。我们之所以这么做,不图美名,不求人知,只因唯其如此,我才无愧,我才心安;如果不这么做,我什么也不会损失,除了心安。所以,人们之所以追求美德、践行道德,不单纯是为了利他,更是通过这样的利他实现最高境界的利已——问心无愧、心安理得。
道德是人性的孩子
孟子论证“人之初,性本善”时提到:一个人只要还能被称之为人,还有人性,那么他的内心就必然存有这样一些道德的种子——恻隐之心(仁慈)、羞恶之心(正义)、辞让之心(谦逊)、是非之心(理智)——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与生俱来的良心。
因此,不要把道德误以为是人性的束缚,它不压抑人性,恰恰相反,它内在于人性,归属于人性,是人性最古老、最原始的“善端”(善的种子)。我们常常感觉幼小的心灵特别富有同情心,具有一副天然的好心肠,这样的良心正是人性之初未受污染、未经磨损的本色。
真正的道德发乎天性,落于心安,类似于本能,不是一个人再三权衡后去行善,而是心有不忍,于是身体力行。
利他,是最高境界的利己
真正的道德从来是在利他中实现精神的利已、在利人中完成真正的自立,是利已与利他的和谐统一。
就像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名言:“他人是我,他人是另一个我,他人是那个不是我的我,他人是我所不是的那个人。”也就是说,大多数时候,他人与我之间并不是全然隔绝的,“他”或许就是往日的那个“我”,而“我”也曾是、正在是、或将是某个“他”。
感同身受,或者说恻隐之心连接起了“他”与“我”,也就连接起了“利他”与“利已”,这便是“道德”温柔的起源。
来源于:微信公众号/央视新闻
作者/复旦大学教授 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