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可以宣传“抗菌”吗?
大家在化妆品广告中看到过“抗菌”说法吗?化妆品是否可以宣传“抗菌”呢?我们来看下面一则案例。
某化妆品广告宣称提高肌肤后续营养吸收61%,超级柔软快干抗菌,更具抗菌及抗真菌特性。后经执法部门查实该广告对上述商品的性能、功能等宣传的用语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罚款人民币4万元。
“抗菌”、“更具抗菌及抗真菌特性”属于药品特性与功能。从产品性能上来说将化妆品宣传为药品,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的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化妆品命名指南》:“一、禁用语(五)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抗菌;抑菌;除菌;灭菌;防菌;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脱敏;斑立净;无斑;祛疤;生发;毛发再生;止脱;减肥;溶脂;吸脂;瘦身;瘦脸;瘦腿等。”中明确写有抗菌属于禁用语。
因此,化妆品广告不可以出现抗菌用语,抑菌、除菌、灭菌、防菌也不可以,否则会因为违反《广告法》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