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可以宣传“消炎”吗?
大家在化妆品广告中见到过“消炎”的说法吗?是否可以这样表达呢?我们来看下面一个案例。
执法人员在对上海某化妆品经销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某品牌洗手液,标签上有文字描述:功效:保温,抗菌消炎,控油清洁。该商品的中文标签标示有“抗菌消炎”,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认为,该店经营标签标有抗菌消炎医疗作用的化妆品的行为,违反了《监管条例》中禁止化妆品标签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的规定。最终,该化妆品店被处以罚款1万元。
关于禁止医疗功效宣称,《化妆品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第(一)项明确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化妆品命名指南》:“一、禁用语(五)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如抗菌;抑菌;除菌;灭菌;防菌;消炎;抗炎;活血;解毒;抗敏;防敏;脱敏;斑立净;无斑;祛疤;生发;毛发再生;止脱;减肥;溶脂;吸脂;瘦身;瘦脸;瘦腿等。”中明确写有消炎属于禁用语。
因此,“消炎”不能在化妆品广告中使用和宣传,与之相关的抗炎也不能使用,否则会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