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在梁庄》过半,频频掩卷。倒不是行文有多么晦涩难懂,只是那些来自乡村的真实,让人心里怀着一股没由来的悲悯,和着疼痛,不知不觉便走近了被时代遗忘的乡村。
我从未在乡村生活过。还记得儿时第一次回乡下老家,正是酷热的夏。
老家的亲戚笑语频频,态度倒是热情亲切。只是当我看到他们用手擤鼻涕甩在墙根,不用纸巾或手绢擦拭,便伸出手来抚我的脸,我真想一步跳开。
中午留我吃饭,大家坐在露天的院子里支起圆桌。然而飞舞的苍蝇时不时在菜肴上歇脚。我被弄得毫无食欲,一口未咽。
乡村的卫生间,是屋前的茅草房。一扇柴门掩着,手柄也乌漆发亮,远远的都能闻到一股恶臭。我不愿进去,便只能忍耐多时,待到离开乡村,回到城市的家中后,才急急方便。
脏,便是我对乡村的第一印象。
读高中后,因种种原因去县城念书。县城高中,多是学习刻苦的农家孩子。他们的方言和生活习惯,一度让我排斥。
记得一位同学朝我讨水喝,她拧开瓶盖毫不避讳,我的水杯直接接触了她的嘴。当时我嫌弃了很久,但不便表现出来,只好默默换了个杯子。
还有次寝室里收拢晾晒的内衣内裤,一条内裤久经询问也无人认领。一舍友冲口而出:“无所谓是谁的啦!咱们都是小姑娘,换着穿也无所谓。”
因为城市与乡村习惯的格格不入,我表现的不适又过于明显。被同学指骂为穷讲究,孤立了很久。
时间推移,我终于慢慢接受周围的乡村孩子。我和他们一起上课,一起聊八卦,一起吃饭,在寒冷的冬日里挤到一个被窝。军训远足经过一片土地,他们教我认识田间的各种庄稼;闲暇时为我讲述他们的童年故事:坐在地头的化肥袋子上等父母农活归来;一位同学将自己帮父亲喷农药的经历写进了作文,读哭了全班同学……
他们的父母大多不在乡村,而是去了外地讨生活:开饭店,开旅馆,开车拉货;他们大多不是独生子女,谈到与兄弟姐妹的相处时一脸兴奋;他们家中只剩年迈的祖父母,整日在村头巷尾晒太阳看孙子,偶尔打打零工补贴家用;他们考上了县城最好的高中,觊觎着县城外的世界,渴望去更大的城市读大学……
他们也许并不聪明,但每一个人都很勤奋,每一个人都很能吃苦。
高考结束的暑假,应同学邀请,我走进了她的乡村。
村间小路依旧狭窄坑洼,绵延的玉米种植在房屋旁。大多数家庭都盖起了二层的大宅,墙上贴着光滑的瓷砖。门房大而宽阔,画着龙凤呈祥的图案。门上有四个或五个字的家训,大多是“勤俭持家”或“家和万事兴”。
只是,每一扇门都紧锁着。偌大的房屋里并没有人,只有两只石狮子孤独的立在大门两侧。
乡村的夜是静谧的。圆月照耀在玉米地上,远处偶尔一两声狗吠,一两声蝉鸣,再无其他。
同学说,村里人大都打工去了,他们的孩子也在假期里去了父母工作的城市。只剩下些老人,出远门不便,只能固守着逐步变空的乡村。
聊起即将开始的大学生活,同学一脸兴奋,像是这么多年的寒窗苦读终于换得了打开新生活大门的钥匙。农家的姑娘大抵如此,成绩好的,进入大学便成为入城的一块跳板。成绩孬的。也可以通过进城打工等多种方式逃离乡村。乡村就在一代又一代人的遗弃中,日渐贫瘠。
豪华气派的房屋,攒了一屋子灰尘的房屋,空空无人的房屋。是更年长些的打工者,返乡在原有的宅基地上推倒重建的家园。
他们不似他们的儿女,没有能够立足城市的野心。只想着能够将老家的房屋修葺一新,待到暮年,有个舒服的养老之地。
最近一次亲近乡村,是去年冬季,参加朋友的婚礼。
朋友和她的丈夫都是乡村的孩子,两人在家乡按照当地的习俗举办了盛大的婚礼。
婚礼过后,过了春节,二人便北上省城工作。后又辗转在西部某省会城市站住了脚跟。
朋友最近的动态在朋友圈里,四个月身孕的她抚着肚皮发了条状态:“宝贝,爸妈期待你的平安到来!”
这个即将成为母亲的乡村姑娘,她的孩子,应该是摆脱了乡村的身份吧。
是谁说“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对于乡村而言,它的子孙散布在各地的城市,却渐渐隐没了乡村的烙印。
这似乎是一种进步,毕竟人们是要向前看向光明迈进的。若回归乡村成为大趋势,人类发展的马车可能背道而驰。
只是夜空里,那些灭掉的乡村的灯火,那些无人赡养,只能终日在田间地头游荡的乡村老人,那些被留守在乡村,无人管教的孩童。
他们也像乡村一样,渐渐走向孤独,渐渐被人遗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