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一次看见封皮上的书名和作者便有读的欲望。
现实中真的有这样的女人吗?爱一个人至死,挚爱成诗,把爱你的矜持,裱褙成诗。
书中说她,一颗好心,满脑糊涂。自己饿着,也不忍心看别人吃不好。学姐两句夸奖的话就把她就自己的毛衣借出去了,连名字都没问。后来,也因为这要不回来的毛衣,怕回家挨妈妈的笤帚苗子,跟着姐妹小伍革命去了。
革命是残酷的。为了逃命,得把受伤的同志扔下,田苏菲不干。革命是残酷的,为了吃血豆腐,小三偷偷地放活牛的血,做好的血豆腐田苏菲不吃。革命是残酷的,小三没了,菜市场的讨价还价一如既往,小菲的高跟鞋据掉了底,好面子的妈妈把房子当了出去,欧阳庾成了阶级敌人,孙百合疯了…
但不是因为革命的残酷,田苏菲的故事才是史诗。而是因为,万死无悔,单纯无私,一心一意的爱。就连一次精神出轨,说出来也是为了能得到他的嫉妒。
碰到爱情的话题,我一般没话说。因为确实不知道爱情是什么。我对朋友说,我有男朋友的话,应该不会那么依赖他。朋友说,那是因为没感情。我没接。但我想说,我会付出,同时保持独立,像刘若英那样,"我敢在你怀里孤独"。
没有经历,一切都是纸上谈兵。
回来说田苏菲。一个人扶着不走,鬼搀着打转的人,一个三分憨态,七分俏皮的人。都旅长喜欢她的真,欧阳庾喜欢她的单纯,但后者心里住着的永远是他的初恋情人,身边蜂蝶翩翩。
好像是又回到了那个问题,是选择你爱的,还是选择爱你的?之所以是个选择问题,是因为现实中,遇见一个自己爱也爱自己的,不容易。"姐,你一定找个爱你的。"是,爱自己的不会让自己担惊受怕。但自己爱的,心甘情愿。
田苏菲选择了除了一个干净模样,哪里都窝里窝囊的,并且建议她买字典多识字,嫌她不懂含蓄的欧阳庾,表白得很直接,"我想嫁给你"。拒绝了事事为她着想,把她看得比自己重的都旅长,拒绝得很干脆,"我不会让他娶我的"。
一个因为怀了孕才娶了她的男人,一个她穿什么衣服都不在乎的男人,一个以寻找精神伴侣谈话对象到处放荡不羁的男人,田苏菲对他崇拜加欣赏,两者里还有怜爱,即使是对自己的女儿,也没有这样的动过这样的怜爱。
女儿说她爱得太笨。她给他创造舒适的生活环境,在最艰难的时候自己吃青菜,也要借钱让他大吃大喝以发泄苦闷。晚上一个人去捉癞蛤蟆,让他吃上肉。得知他得绝症,她甚至把他的初恋情人请来,给他俩创造相处机会。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不夸张。
爱他,包容他的一切。现实中,可能真有田苏菲。她知道自己的爱来得太容易,她为自己的轻骨头快来,对女儿也直言不讳:我追的他。
她的爱也有回报。他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比她更爱他的了。他记着她喜欢吃的东西,买给她。记着适合她颜色的衣服鞋子,买给她。陪她跳舞,灯光暗下来,偷偷给她一个吻。在爸爸去世的时候,相依相偎的是她,在得知初恋疯了的时候,紧紧抱住人是她,被方大姐奚落,失魂落魄时,是他俩的手结成了同盟。年过半百,树影越拉越长,他把她的胳膊拉紧了一些。
风风雨雨,哭哭笑笑,最美的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