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不知怎得喜欢上了听老歌,自己有时候也在瞎想:应该是到了一定的年龄吧。都说年轻时叛逆,总是盼望着长大,结果长大后才顿悟曾经的单纯,有些东西一旦逝去,就意味着再也回不来了。
如果新歌代表潮流的话,那么老歌就代表着经典。潮流之所以能成为潮流,是因为符合当时的年代氛围,而经典之所以成为经典,是因为承载了太多过去的回忆。
晚上下班回家,累的要命。往沙发上一躺,舒适即安详,懒得做饭,随手点了份外卖。戴上耳机,放一首过去的老歌,随着歌声旋律,它能把我带回到属于自己的那份青涩时光。
时间回到二十年前,校园的广播站每天都在循环播放周杰伦跟蔡依林还有罗大佑等等歌手的成名曲,那时候谁要是能有一个便宜点的MP3准是校园里瞩目的焦点,就连宿舍的墙上都贴着歌曲的海报。如今回想起来,确实别有一般韵味。
如今歌老了,人也跟着老了,但是爱听歌的那颗心不老。晚饭过后,带上耳机准备下楼舒展一下心情。
我带着耳机边走边听。北方的秋天不跟南方一样,一到晚上,气温略降些,不冷不热的正好,就是蚊子有点多。这倒也没什么,只好心情过得去,即使腿上咬满了包,也不会去在乎。
路过一片篮球场地,有几个二十来岁的青年正打的激烈,想当年我像他们这个年纪的时候,学校的篮球部能算的上高手,现在的话,估计是捡球的高手。
一个染着红头发的投中了不错的一个三分球,我在旁边惊讶的喊了一声:“漂亮!”
他注意到了我:“大叔,来一块打?这边正好缺个人。”
大叔?我长得有那么老?我一直以为自己还很年轻,不过是自以为是。时间过得真是快,前两年有陌生人见了我还喊声哥,没想到现在居然有人喊我叔。
“不了。”我强笑一声,摇了摇头。他没太在意,继续拍打着手里的球。
耳机里的播放的歌曲一直没停,脚下的路一样。突然的一道闪电划破天空,紧接着下起了倾盆大雨。这雨没有任何前兆,不经意的就这么来了。
我出门时没带伞,离回去的路又太远。匆匆忙忙的跑到一家便利店先避避雨,跟老板沟通了几句,等雨小点的时候再离开。
说来也巧,这家便利店放的歌曲正好跟我在听的是同一首歌,是张学友的经典作品《吻别》,而且老板的年纪看上去大致跟我相仿。
我上去问:“老板,你也喜欢听上个时代的老歌?”
“是啊,听老歌有感觉,而且喜欢听老歌的人都是喜欢怀旧的人。”说完,跟着节奏唱起来。“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让风痴笑我不能拒绝……”
他唱的很有感觉,越唱越起劲,我在一旁听的沉陷其中。大概这就是两个老男人的快乐吧。
这雨来的快,去的也快。刚下没十分钟就雨过天晴。
我不好意思直接走人,随手买了一盒香烟照顾了下老板的生意。
回去的路上,手机已经没电了,那种熟悉的旋律在耳朵里中断了。虽然我不知道用什么来定义老歌,但是每当我想起过去,都会当上耳机静静的听上几十分钟的老歌。无论是词还是曲,都丰富着我们单一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