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心理治疗规范 》中规定,针对有适应症的患者,根据一定的流派理论的较优系统性、结构性的的特殊心理治疗,包括:
1、认知行为疗法CBT
2、辩证行为疗法DBT
3、接受与承诺疗法ACT
4、精神分析
5、精神动力学
6、人本主义心理治疗
7、催眠治疗和格式塔疗法
8、积极心理学
9、存在主义治疗
10、系统家庭治疗
在如今鱼龙混杂眼花缭乱的心理行业中,国家虽发布了相关规定,但监督和保障尚未完善,一些仅持着所谓报班获得的心理咨询师证的伪咨询师/疗愈师疯狂PUA需要解决困扰的人……
怎么识破?怎么知道那种心理治疗技术有效呢?
让我们根据“循证心理学的三条腿原则”来抽丝剥茧,让它们露出庐山真面目!!!
先从“心理治疗技术的发展历程”来追踪溯源
心理学是基于科学的方式研究个体差异、行为和心理过程的科学。心理治疗技术指针对有适应证的患者,根据一定的流派理论进行的较 有系统性、结构性的特殊心理治疗方法。
所有的科学结论都是可以被证伪的. 心理治疗要对来访者负责。
就像任何一种药物的面世,都需要经过前期大量的临床试验,确保该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这才是对病人的负责,科学的心理治疗也应如此。
心理治疗技术源远流长,从最早的超自然解释-驱魔,到宗教盛行时的祈祷、求神,最终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疗法开始,兴盛发达,众所周知。
但在1952年,Eysenck综述多个研究发现,心理治疗的效果并非不证自明,甚至可能是“治疗越多,效果越差”。 这一研究像捅了“马蜂窝”,激发了学界长达数十年的寻找心理治疗效果证据的研究。
20世纪70-80年代,证实心理治疗效果的元分析研究达到了顶峰。在强有力的证据面前,几乎再没有人质疑心理治疗的效果。
人们开始从“证明心理治疗是否有效”,发展到关注“哪些因素使心理治疗有效”,最后逐渐细化到关注“何时何地哪些方法对哪些病人有效”。但也正在这一时段,心理治疗受整个医疗环境的影响,面临着两大重要矛盾:
一是心理治疗与药物治疗的矛盾。人们对没有明确治愈期限、过程私密、不好监管的心理治疗失去了耐心,转而青睐剂量化、明码标价、见效快且研究证据充分的药物治疗。
二是心理治疗研究与实践的矛盾。心理治疗的研究日趋增多,但治疗师、病人与社会大众并不重视科学研究获得的证据,两者各行其道,像两条不愿交汇的平行线。
实证支持治疗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分会主动应对药物治疗的挑战,开始“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强调自己的实践同样遵循强有力证据,不仅跟药物治疗一样有效,甚至更有效【雄心壮志^_^】,且成本不高,容易监管,能够在真实世界中推广与应用。
1995年提出了所谓“实证支持治疗”的概念,将治疗由低到高分为实验治疗、可能有效治疗与完善治疗三个等级。
2005年,为解决实证支持治疗的问题,美国心理学会官方通过了名为《心理学中的循证实践》的政策文件,首次将循证实践引入心理学领域。
循证实践有两个核心特征:
一是实践要讲科学证据,通过遵循研究证据来提高实践的效果;
二是心理治疗不只是单个治疗师的工作,而是治疗过程所涉及的四方主体(包括研究者、治疗师、病人及其亲属、管理者)共同演奏的“交响乐”。因此,它不是从病症出发,试图为病症查找最有效的治疗方法;而是从病人出发,试图基于各种不同的研究证据来促进病人的最大获益。
循证心理治疗 evidence-based therapy 简称EBP,通常被比作三脚凳 (Sackett, 2000)。
第一条腿:最好的临床科学证据;
第二条腿:患者的价值观和偏好;
第三条腿:心理治疗服务提供者(如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科护士以及心理健康咨询师)所拥有的临床经验。
EBP的基本原理是指在进行治疗决策时充分考虑“这三条腿”可最大可能地优化患者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