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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基础知识
- 类:一类物体的统称,抽象的,例如:人类;ECSAScript中可将具有相同属性和方法的程序,定义为类(class).
- 对象:具体的某一个,具体的,例如:张三;ECSAScript中通过将类实例化,定义为类的实例,即对象(object).
- 实例化:将类实例为对象的过程,称为实例化(instantiation).
- 接口:由类或系统提供,供开发者调用的属性或方法,称为接口(interface).
- 属性:对象由特性(attribute)构成,特性为公共变量,即称为属性(property);
- 方法:对象由特性(attribute)构成,特性为公共函数,即称为方法(meth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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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对象特点
- 封装:把相关信息(数据或方法)存储在对象中的能力;
- 聚集:把一个对象存储在另一个对象中的能力;
- 继承:子类继承自父类,则子类拥有父类的非私有属性和方法;
- 多态:接口的多种不同的实现方式即为多态,简单的说就是:允许将子类类型的指针赋值给父类类型的指针;多态的前提是有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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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回收机制
- ECMAScript 拥有无用存储单元收集程序,意味着不必专门销毁对象来释放内存,当再没有对对象的引用时,称该对象被废除(dereference)了;
- 当函数执行完它的代码,无用存储单元收集程序都会运行,释放所有的局部变量;
- 将对象的引用置为null,可手动释放此对象;
- 当对象的引用多于一个时,应将所有对象都置为null,才会释放此对象;
- 每用完一个对象后,就将其废除,来释放内存,这是个好习惯.
- 校验代码性能方式:在代码开始前定义一个Date,代码结束后定义一个Date,通过两者差来判断(get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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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域
- 公用作用域:公用的属性和方法可以被外部访问;
- 私有作用域:私有的属性和方法不可以被外部访问,只能类内部使用,也不可被继承;
- 受保护的作用域:受保护的类似私有,但可以被继承;
- ECMAScript 只有公用作用域;
- 在属性/方法标识符前或前后加_用来表示此属性私有,但不会改变其共有的本质,只是告诉开发者,应当把它当作私有看待.
- 静态作用域:即类直接调用的属性/方法,ECMAScript 没有静态作用域,不过,可以通过给构造函数提供属性和方法;
- 关键字this:关键字 this 总是指向调用该方法的对象,表示对象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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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型
1、原型链
- 构造函数、原型和实例的关系
①构造函数都有一个属性prototype,这个属性是一个对象(Object的实例)
②原型对象prototype里面有一个constructor属性,该属性指向原型对象所属的构造函数
③实例对象都有一个proto属性,该属性也指向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它是一个非标准属性,不可以用于编程,它是用于浏览器自己使用的 - prototype与proto的关系
①prototype是构造函数的属性
②proto是实例对象的属性
——这两者都指向同一个对象
i)函数也是对象,对象不一定是函数;
ii)对象的本质:无序的键值对集合;键值对当中的值可以是任意数据类型的值
iii)对象就是一个容器,这个容器当中放的是(属性和方法) - 属性搜索
①在访问对象的某个成员的时候会先在对象中找是否存在
②如果当前对象中没有就在构造函数的原型对象中找
③如果原型对象中没有找到就到原型对象的原型上找
④知道Object的原型对象的原型是null为止
2、Function
所有函数都是Function的实例
①本地对象:独立于宿主环境(浏览器)的对象——包括Object、Array、Date、RegExp、Function、Error、Number、String、Boolean
②内置对象——包括Math、Global(window,在js中就是全局变量),使用的时候不需要new
③宿主对象——包括自定义对象、DOM、B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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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对象
- prototype 属性不仅可以定义构造函数的属性和方法,还可以为本地对象添加属性和方法;
- 通过已有的方法创建新方法,即新建方法,内部用已有方法实现;
- 重命名已有方法,即新建方法,内部为一个已有方法,相当于重命名;
- 添加与已有方法无关的方法,自定义全新的方法;
- 为本地对象添加新方法,即为Object对象的prototype添加方法,其他所有的对象均继承自Object对象;
- 重定义已有方法,即通过同名方法,覆盖原有方法(在覆盖之前,可以备份方法的指针,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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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 对象冒充可以实现多重继承,即一个子类拥有多个父类;
- call() 方法,call()方法第一个参数为this,后面的参数为父类构造函数的参数,按照顺序传入;
- apply() 方法,apply()方法和call()方法的不同之处是,apply()方法只有两个参数,第一个穿this,第二个为参数数组,且数组元素的顺序必须和父类构造函数的参数顺序一致;
- 若子类构造函数的参数与父类构造函数参数的顺序一致(参数可以比父类多,但不可以少),可以直接使用arguments传入;
- 原型链(prototype chaining),即将父类的对象实例赋值给子类的原型,则子类自然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但缺点是,父类对象只能用无参构造函数构造;
- 多态:子类的实例化对象,通过instanceof运算与父类或子类进行运算时,得到的结果均为true;
- 混合方式:即通过对象冒充继承父类的属性,通过原型链继承父类的方法;
<!DOCTYPE html>
<html>
<head>
<meta charset="UTF-8">
<title></title>
</head>
<body>
<script>
//定义父类
function Cars(uColor){
this.uColor = uColor;//属性
}
//方法
Cars.prototype.desc = function(){
document.write("The color of this car is "+this.uColor+" ! <br />");
}
//定义子类
function MyCar(uColor,uYears){
Cars.apply(this,arguments);//继承父类的属性
this.uYears = uYears;
}
//父类方法继承
MyCar.prototype = new Cars();
//定义子类方法
MyCar.prototype.driver = function(){
document.write("The "+this.uColor+" car had driven "+this.uYears+" years !");
}
//实例化子类
var my_car = new MyCar("white",2);
my_car.desc();
my_car.driver();
</script>
</body>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