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许多人都喜欢
养只小猫小狗给生活增添乐趣
如果爱宠走失
心里着急程度不亚于孩子失踪
好不容易了解到爱宠被他人捡到
却又被索要高额达谢金
你给还是不给?
近日,有南宁网友爆料:
自己的狗狗走失
两天后捡到狗的人联系到她
并向她勒索要钱4500元才肯把狗归还
双方多次交涉无果
对方还称如果不给钱就将狗狗扔去流浪
狗狗的主人最终想妥协,却发现微信被拉黑
得知爱狗回来希望渺茫
愤怒的网友将聊天记录曝光
随后,这事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还有网友讲述了自己遭遇过的相似经历
上网一搜,发现
这类案例在生活中有很多
那么问题来了
捡到东西不还,犯法吗?
以这件事为例
从双发沟通过程来看
捡到者明知道这条狗是有主人的
狗主人也多次提出希望她返还
因此无论如何,她都应该及时返还宠物犬
但她可以要求支付适当的费用
比如狗粮消耗、狗狗看病就医等合理费用
但如果拒不归还
就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构成违法行为了!
普法小课堂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的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行为。如不及时归还非法所得的财物,也构成侵占罪。涉嫌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里有明确规定,拾到他人遗失财物必须归还,如果在保管过程中产生了交通费等可以与失主协商赔偿,如果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还要挟失主就属于明显的敲诈行为了,失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遇到了被财迷了心窍之人
捡走他人财物故意不还
你该怎么办?
在此,提醒大家
如果宠物走失,或是财物丢失了
捡到爱宠或财物的人向你索要酬金
要和气沟通、冷静谈判
必要时,收集证据及时报警
这让普法君想起
也是发生在南宁的一件事:
前不久
百色市乐业县的黄先生到南宁看病
其携带的9000元治病钱不慎遗落在地铁站
此事引起大家广泛关注
幸运的是,在这段时间里
很多好心人慷慨解囊,纷纷捐款帮助
黄先生如期入院治疗
近日,在民警与拾物者取得了联系
黄先生的治病钱失而复得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
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面”
这是最喜欢的儿歌之一
拾金不昧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拾物、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
从小我们就懂得捡到物品应及时归还失主
不要占了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