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两个案例!
图一是个被自己别墅区的邻居整得无可奈何的两位古稀老人。买的上海联排别墅,结果邻居非说挡了他们家的采光权,逼着要法院拆了他们家阳台。把两位老人气的吐血,原因是一审老人没有请律师,自己把好好的官司打的稀碎,二审又为了节约律师费又没有请律师,于是法院维持原判直接二审终本了,失去了最佳上诉机会。然后自己乱写上访信,写到了高院,中院,惹怒了法官,最后执行庭直接下令强制执行,不仅罚款八万,还把老爷子拉进拘留所拘留了,早知如此,何必呢??
【经验反思】
1.当了被告,收到传票,一定第一时间去请律师应诉,做好万全准备!不要不当回事,不要当缩头乌龟,以为自己不去法院,法官就不会判??不要太天真,不要为了省那点点律师费,最后因小失大,吃了大亏!!
2. 买房子之前,一定一定考察清楚,自己的邻居到底是啥德行,尽量不要贪便宜买一些不好的小区,邻里纠纷几乎都是一些退休有时间闲着没事干的老阿姨搞起来的,尤其是在上海,退休老阿姨老大爷,一定远离,不要惹事,上海本地老阿姨们习惯一点小事就花钱直接去请律师告,请律师为自己出气,什么噪音,空气,视线,阳光,走廊,空间,家具摆放,共有物分割都要维权,还有打官司要求对方道歉,等等。屁大一点小事都喜欢斤斤计较,特别难缠[捂脸],花大几千万买房子应该买个安宁,一定切记远离这种退休阿姨,习惯搞事情的邻居,否则你家是永无安宁之日!逼得自己搬家卖房也是不划算的!
图二,案情很有点复杂,民国时期国民党被枪毙的军官留下的房产,婚前是军官的母亲花钱盖的,给军官一个人名下,后来娶了个媳妇也就是当事人的外婆,外婆偷偷自己跑去办了使用权证,没写军官外公的名字,外公去世后,外婆改嫁,又生了三个外姓子女,外公亲生的也就是当事人的母亲,与世无争,被外婆欺负,被三个继子女也欺负,现在第三代孩子忍无可忍,决定打官司,只是官司打晚了,拖了太久,拖过了20年诉讼时效,如果外婆偷偷换房产证的时候就直接告,后边那三个子女完全可以让他们分不到半套房子,可惜,怪他们自己犹犹豫豫磨磨唧唧拖的太久了。
【经验反思】:
1.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睡觉的当事人。
2.老人身体好,活着的时候多买保险,提前写下生前遗嘱,律师拟稿,公证员见证,留下确定属于自己下一代的财产,根据晚辈综合发展情况,和孝敬情况,定期更新遗嘱,如果老人一句话不留,万一遭遇意外,或者突然中风,突然得重疾,80岁以上老人公证处大概率基本不接遗嘱公证业务了,万一变成了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痴呆,瘫痪,所有名下家产,很容易被不怀好意的人设圈套掠夺。上海还有那种50-60多岁老大爷,专门勾引那些七八十岁老太婆,拆迁户承租人,争夺老太婆动迁款,最后把老太婆迷的神魂颠倒,把房子钱全部给了无耻邻居老大爷,自己的亲儿子女儿都分不到一分钱,最后等把老太婆兜里钱全骗光以后,老婆婆病了,对方撒手不管,把老人赶出门外,也不通知老人的近亲属,有的把老人直接丢很破的养老院受虐,还有的养老院更过分,成天挑唆老人和自己亲生孩子之间的关系,目的是让老人把毕生积蓄全捐给养老院的所谓基金会,等把老人的钱榨干后,老人得了病,再通知家属赶紧把人领回去等死。
人性太复杂,冷血的太恐怖……
3. 以后一定给自己多存点保命的钱,另外要有个好身体,更重要的是,哪个年龄段都有骗子,不管是小骗子还是老骗子,只要是让你把辛苦钱交出来的男人,一律远离拉黑!不要圣母心泛滥,不要听信不现实的承诺,小白脸分分钟变成白眼狼,最后害的你命都没了,不值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