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明,这不是一篇教你如何写作的文章。因为说来惭愧的很,我一直都是一个语文成绩不太好的姑娘。小学的时候拼音和生字都是我的大难题,看图说话常常翻来覆去的写同样的两句话。写作文只会抽出身旁《优秀作文100篇》之类的书籍,胡乱的东拼西凑,敷衍过去。到了初中又遇到了一位把听写生字词和教授语法当主要方法的语文老师,从未体会过文字的美感,甚至对语文厌恶至极。
好的是初中二年级,班上换了一位新的语文老师。至今我都记得他儒雅的站在讲台上,抑扬顿挫的给我们读课文时的表情,面上微微的带一点点情绪,时而微笑,时而皱眉。那个时候,我才体会到原来文字是如此之美,只要你用文字真正写出你自己,就是一篇极好的文章了。初中,我拿到了第一次满分作文,尽管里面还是有错别字。
后来我开始慢慢的读一些名家名篇,其中给我影响最大的作家就是三毛。三毛的那套文集是我研一的暑假,也就是2009年的夏天在学校门口的书店买的。当时随手翻了翻《撒哈拉沙漠的故事》,就沉迷书中每一个鲜活的生活场景无法自拔。这套书跟着我从学校宿舍搬到公司公寓再到自己的小家,如今内页已经微微泛黄,但我还是把它摆在自己书架上最醒目的位置。
因为,读完《撒哈拉的故事》,才让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故事还可以这么讲,可以如此的真实,可以让她的所有感受深入你的骨髓,随着她的一字一语,笑在心里,又或者红了眼眶。22岁的我就在那个夏天,在学校旁边的一家小咖啡厅,一本接着一本看完了她所有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没有矫情的手法,只有简单的从日出到日落,不加任何人为的雕琢,一页接着一页。
那个暑假,我看到了《雨季不再来》中一个极其讨厌数学的倔强花季少女,无助的在从学校回家的路上踢着河边的小石头的样子;看到了沙漠里里那个新婚的女人,把做饭、洗澡这些平日再简单不过的小事儿,都融化在了与荷西新婚的每一日。那每一日,都像放电影似的,让我感受到撒哈拉沙漠让人睁不开眼的阳光,邻居家小女孩被迫嫁人时茫然的表情,还有那篇《沙漠观浴记》中澡堂里让人作呕的味道。后来的故事,没有快乐了。因为荷西的离去,剩下的只有离别、墓碑和白骨。那时看《梦里花落知多少》,那时年少的我,看着这首诗,读了一遍又一遍。
也是因为三毛,我慢慢的开始享受写作的快乐,也发现,要写出一篇好的文章,并不需要过于华丽的词藻,也不需要引经据典秀文学底蕴,唯一要做的就是找到你的写作初心。就如三毛,用最有趣的语言讲出了最真实的感受,这就是写作的初心吧。
希望,我手写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