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笙

简玉刚想伸手去扶她,却突然把手缩了回来,笑着说道:“你应该能自己下来罢。”

他看到那个女孩从横梁上跳了下来,手里还提着江洋大盗的头颅。

“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不应该是杀人不眨眼的。”

“而我这样的女孩子已经跟着你杀了二十多个人啦,接下来我们去杀谁?”

“我们不过萍水相逢,你何必非要跟着我杀人呢?”

“我也不知道,可能仅仅是觉得你是个好人,你要杀的应该不会太无辜。”

简玉仰天大笑,长袖一挥,手中长剑如同龙吟虎啸般回入剑鞘中,剑刃上的血迹也随之飞散,像一朵朵飘落的梅花。

“我们杀完啦。我想去喝酒。”

“杀了人为什要喝酒?”

“这就有个典故了,我们到了酒馆我再告诉你。”

鲤城虽然残破而且脏乱,但这家酒家却是为人们津津乐道的,不是因为酒和凉菜,而是因为这是鲤城唯一一个能喝酒的地方了。

“当然是因为官府觉得,像我们这些流浪汉喝酒喝多了去打架,出事呗。就把酒卖给这家店,只许在酒馆里喝酒,虽然都是掺了水的次品,但也比喝茶好。”

简玉一边说,一边为自己倒了一杯酒。没想到上官笙却一把把那酒杯夺过去,笑嘻嘻地说道:

“男子汉大丈夫,哪有用杯子喝酒的道理?小二,取大碗来!”

简玉不由得哑然而笑,只见面前这个一席碧水绿衣的少女接过搪瓷大碗,逐个满上,再重重地摆在了简玉面前。

“大侠还没说你为啥杀了人必须喝酒咧。”

“因为喝酒救过我的命。”

“我总是见过喝醉了被人杀人的,没听说喝酒能救命的?”

少女那一双夜星般的大眼睛流露出不可置信的意味来,简玉看着那双眼睛,仿佛看到了遥远过去的某个人,他似乎都要痴了。

“曾经有个人挑拨我去跟一个我打不过的人打架,然后前一天晚上我喝醉了,没去,所以姑娘今天能见到我这个叫花子啦。”

上官笙一边听简玉摆谈,一边喝一口酒,问道:“别光说啊,喝酒啊!”

“这一碗敬我俩萍水相交,我名叫简玉,西川人士,人送诨号叫花子,常年做些替人杀坏人的本事,实在摆不上台面!那天是我去杀一个背叛师门的恶贼,路上见到姑娘在一旁窥伺,以为是恶贼手下,所以才想出手打晕免得误事。”

简玉举碗而尽,觉得有些头脑发昏,他固然喝酒,但一来修炼的武功确实和酒不和,二来从小就不喜饮酒的他还从没喝下这么大一碗白酒。

“这一碗敬我俩不打不相识,小女子复姓上官,单名一个笙字,湘西上官家人。我那天不过是出来游山玩水,见那恶贼家里宅子修得豪华,想要进去游览一番,就遇见了大侠你要打我!”

两人哈哈大笑,大碗相碰,简玉只觉畅快,也不管那酒喝多了会如何,只是继续大声说道:

“这一杯敬姑娘功夫俊,一双明月战刃耍得就像雪花般!只是且不知道姑娘在上官家怎么称呼?上官家大小姐又和姑娘有甚么往来?”

“这一杯敬简玉大侠剑术通神!我常在家里,没曾听说江湖英雄事迹,今日得闻‘叫花子大侠’风采,实在快意。不瞒阁下,我就是上官家二小姐,大小姐当然是我姐姐啦。”

上官笙实在是一代侠女,饮酒谈笑不改女儿情态,顾盼睥睨无失江湖风采,简玉不得不打心里暗暗拜服,又觉得暗暗惋惜。

“上官家和我一个江湖上的朋友多有往来,听说尊家大小姐就嫁给了我那位朋友的堂弟。”

“哈哈哈,我大姐可不好伺候,你朋友必定是个和你一样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吧,他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我也想见见。”

“我不知道我那位朋友的名字,也不知道他住在哪里,只是偶尔想起,就会去我们初次打架认识的地方,巧得是,他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我们总能遇到。话说你亲姐姐嫁人,你怎会不知晓?”

“我三年前就从家里跑出来,想要自己闯荡一番啦。可你不也一样么,自己好朋友的名字也不知道。”

“是啊,可惜我也不知道他名字,只是曾打过一架;我也没问过他叫甚么名字,只是听我另一个朋友谈论他的事迹,他就像一只苍穹中的仙鹤,我都难见过他几面呢!”

“你们男人的友情实在是怪,居然因为打架认识,又连名字都不知道就视对方为知己好友。你既然知道我家,可曾知道我家的后花园?”

简玉笑道,随手抓起一块流着汤汁的牛肉,突然想起自己面前坐着女儿家,如此粗鲁,成何体统。只好讪讪地放下手掌,拿起筷子夹了那块肉放到嘴里,引来上官笙一阵轻笑。

“上官家冰牡丹园实在是一处奇景,我多年前去你家要饭还是去过的!”

“你要到了什么?”

“令尊上官天飞大侠可是个斯文人,哪里会招待我个叫花子嘛。”

“那你家在哪里呢?”

“我家曾在西川一处山上,我们喜欢用木头把房子支起来,称为吊脚楼,我们那边风景秀丽,你要是觉得喜欢,一定来玩。”

简玉一边吃一边又用手掌去擦嘴。

“话说大侠举止这么粗鲁,定是没成亲吧?”

上官笙这个问题让简玉一愣,他只好又问小二要来一块手帕擦了擦兀自流着汤汁的手,红着脸答道:“又被姑娘嘲笑了,叫花子我一把年纪,别说成亲了,能活到今天不错啦。”

“我看大侠虽然举止粗鲁,但武功又高,又有侠义心肠,不会连个红颜知己都没有吧?”

简玉只道她醉了,胡乱问些问题,本想随口胡曰些搪塞过去,他却忘了自己已经醉了,如实答道:“确实没有。也许曾经有一个。”

“你心里还有她吗?”

“都过去五年啦,没了。我心里有回锅肉、大内膳房厨子炒的宫保鸡丁、杀坏人、和跟我一样厉害的人打架。”简玉脸上的笑容渐渐退去,他是很认真地看着面前这位侠女。

“那你真是个不幸的人,唉,实在是可惜。”

以一般人的眼光来看,她确实很美,这世上美丽的女孩确实太多了。但如她这般侠肝义胆,壮志豪情是一种美,那这个世上就她这么一个美丽的人了,绝无仅有。

简玉不由得想起多年前那位小姐,那才是真正的大家闺秀,不要说喝酒打架了,连和自己说话时自己都得用内功才能听到她话里的温柔和那层温柔下面的深深的蔑视。

而面前这位女孩比那位小姐可真真实多了,从他们认识这一个多月回忆起,他用长剑,她用双刃,打起架来他勇武向前,她来回照顾,他是江湖成名大侠,她是武林世家小姐,一块玉与一支笙可能风牛马不相及,可他们实在都是美好的事物。

简玉觉得自己要是能和她一起去接下来要去的地方,做完那些恼人但不得不做的事,他们武功相济相补,也许正好能打赢那个简玉不得不打赢的人。

简玉不得不也叹了口气,他这辈子叹了许多次,这一次里没有悲伤,却满是惋惜。

也许某种结局就是这样写的。

他们携手走出了他们都不喜欢的这个鲤城。

江湖上不再有叫花子大侠和上官家二小姐。

上官天飞实在没想到自己宝贝的二女儿嫁给了这样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那个人就站在自己面前,穿着喜庆的红衣服,一直对自己磕头拱手的,让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他也没想到自己会来这么远一个城里,一个寒酸的酒馆参加二女儿的婚礼。

不过他看到自己女儿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时,他就打消了把那小子揍一顿带着二女儿离去的冲动,满怀感慨地看着他们对自己下拜,然后欢喜地抱在一起。

多年以后一家叫做玉笙酒肆的小店在凤城开业了,卖的都是不掺水的白酒和从西域运回来葡萄酒。

酒肆每个月十一,都要宴请所有到店的客人畅饮,由老板娘主持这一宴会,并且借机撮合那些想爱又怕父母不许对方不愿的人,这是老板最喜欢的环节。因为人们都传说虽然老板是开酒肆的,其实酒量不行,其他也没什么过人之处,能娶到这样一个媳妇,实在是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这天人们看到老板娘牵着一个胖嘟嘟的小女孩到了店里,不料老板却气冲冲地跑过来,两人面红耳赤地争论起来:“佳儿不能走我们的老路,刀口舔血的日子,我再也不想过,我也不想我的女儿去过。”“佳儿必须学武,行走江湖,女孩儿家能没一身武艺么?”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但最后附近一个开武馆的人来劝架,两人终于平静下来,老板擦去老板娘脸上的泪珠,老板娘破涕为笑。

再过了很久,老板和老板娘也老了,他们把玉笙酒肆卖给了当年劝架的开武馆的,打包好行李,和大女儿二儿子一起去游山玩水,这一路上终于遇到了武林领袖天正派和魔教开战。他们的大女儿是江湖散人,二儿子是天正派名宿,不得不去参战以正天下正统,老板和老板娘和他们含泪告别。

“现在小娃儿们都跑啦,就剩我们啦。”

“笙。”

“突然这么温柔干嘛?”

“我刚见到你的时候,我没想到我们会成朋友;我们成了朋友后,我没想到我们能有今天。这才是所谓的缘吧。”

“是啊,我也没想到,我怎么就跟了一个喝酒不行,又不懂礼仪的叫花子。”

老板和老板娘一边轻轻地倾诉着,一边慢慢走着,他们就这样走着,幼苗高过山岗,露水滴落穿坚石。



“你叹气干什么?”

上官笙问道。

简玉微笑着摇摇头,道:“他家饭菜不行啊!”

“你先叹的气,你在叹什么?”

“我要直说了,你可不要不高兴。”

“你就说你也是个我要杀的大魔头,我也不会不高兴。”

“我只是想说...算了,我不想说了。”

上官笙没有再看他,站起身来收拾东西。

“姑娘此去何往?”

“大侠所去为何?”

“今闻龙皇教教主张帆尽准备前往西域天山寻找旷世神兵,我总觉得不能让他得逞了危害我们人世间。所以我回复了天正派掌门的英雄帖,准备跟随天下英雄,一起去天山阻截他。现在我已经了了杀这二十多个恶人这桩事,准备去天帝山英雄大会报道啦。”

这也是简玉的实话,他现在多么希望上官笙没有特别重要的安排,或者有能够推掉的小事,和自己一起去西域完成这件不得不完成的大事。

而同时他也在心中暗暗说道:“我也希望你不要跟我同去。我们终究不像一条路上的人。”

再情投意合,肝胆相照,我们真的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啊。

上官笙盈盈下拜,道:“大侠实在是侠肝义胆,姑娘敬佩!”

姑娘若是无事,我们一起去吧。

这句话到了嘴边,终于没有说出来。

当年对那位小姐,他那笨拙的话术,也能不假思索地说出:“我保护你的到永远!”

上官笙见到他微微一呆的模样,笑道:“咋了,听不得别人的恭维啦。”

“姑娘还没说姑娘此下何往呢?”

这条小溪终于没能和那一条汇合,他们再也不会聚集成一条小河奔向广阔的大海啦。

简玉知道自己终于错过了眼前这个和自己倾盖如故的女侠。

“我要去仑者城成亲啦。”

“哇,姑娘你这么大本事,你的郎君肯定也是个人物吧?”

“是啊,他就是当今天下声名远播的...”

简玉没有再听进去她说什么,他只记得自己很珍重地向上官笙抱拳告别。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也祝大侠你武运昌隆。刚刚我本想说,我真惋惜,我不是先遇到你。”

“巧了。”

简玉背向她离开,望向天空,鼻子突然觉得很酸,可他突然一撇嘴,露出了他最赖皮最坚强的表情,叫花子大侠才有的模样,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故事的结局是这样的。

他们背对背地走出了他们都不喜欢的城。

叫花子大侠因天山一战名扬天下,被江湖上称为落浪剑客,与急难剑客、雅剑客齐名天下三大剑侠。而上官家二小姐嫁做人妇,成了婆家操持家业的贤妻。

上官天飞很满意,把自己的宝贝的二女儿嫁给了这样一个貌美才高的世家子弟,那个人就站在自己面前,穿着喜庆的红衣服,一直对自己磕头拱手的,让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他也满意自己就来到湘西不远处的这个城里,参加二女儿盛大豪华的婚礼。

这个婚礼没什么不速之客,上官天飞觉得很有面子。

不过他看到自己女儿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时,他就打消了把那小子揍一顿带着二女儿离去的冲动,满怀感慨地看着他们对自己下拜,然后欢喜地抱在一起。

多年以后一家叫做别离酒肆的小店在龙城开业了,卖的都是不掺水的白酒和自己酿造的玉米酒。

酒肆每个月十一,都要宴请所有到店的客人畅饮,由老板娘主持这一宴会,并且借机撮合那些想爱又怕父母不许对方不愿的人,这是老板娘最喜欢的环节。而老板却一般不会参加,因为他同时也是神州大地上许多个镖局、典当铺的老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天他都不能在龙城陪伴妻儿。

这天人们看到老板娘牵着一个胖嘟嘟的小女孩到了店里,不料老板却气冲冲地跑过来,两人面红耳赤地争论起来:“婧儿不能走我们的老路,风尘作伴的日子,我再也不想过,我也不想我的女儿去过。”“佳儿必须学经商,成家立业,女孩儿家能不懂商务么?”

两人吵得不可开交,但最后附近一个卖菜的人来劝架,两人终于平静下来,老板擦去老板娘脸上的泪珠,老板娘破涕为笑。

再过了很久,老板和老板娘也老了,他们把登龙酒肆卖给了当年劝架的卖菜的,打包好行李,和大女儿二儿子一起去游山玩水,这一路上终于遇到了武林领袖天正派和魔教开战。他们的大女儿是朝廷大臣夫人,二儿子是一方巨贾,不得不去回家里安顿和筹备战时的计策。老板和老板娘和他们含泪告别。

“现在小娃儿们都跑啦,就剩我们啦。”

“笙。”

“突然这么温柔干嘛?”

“我刚见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我们会成朋友;我们成了朋友后,我就知道我们能有今天。这就是所谓的缘吧?”

“你啥都知道,你最厉害啦。”老板和老板娘一边轻轻地倾诉着,一边慢慢走着,他们就这样走着,幼苗高过山岗,露水滴落穿坚石。

他们路过一座坟墓,墓碑上分明写着:“落浪剑客简英雄玉之墓。---至交好友俗拳师立。”这小小的墓碑与其说是为了纪念,不如说是为了忘却,就像这个故事的结局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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