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我已经看完了《活着》全书。整本书看下来,整个人充满了淡淡的忧伤。但按照作者的初衷,站在故事主人公的角度,福贵感受的是满满的知足,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用心活出最舒服、踏实和自然的每一秒种。
作者余华已经是家喻户晓的世界级著名作家了,60后浙江杭州人。跟随父亲职业之路当了5年牙医,23岁弃医从文开始创作。主要知名作品有《活着》、《兄弟》、《许三观卖血记》等等,畅销世界40+个国家。
整个故事情节发生背景为40-80年代,经历抗战、内战、自然灾害和文革等时期,福贵的命运多舛,人生跌宕。主人公青少年时期家境殷实,有屋有田,天天流连妓院赌场,挥霍无度。不久散尽家财,老爹给福贵完成浪子回头扎心一课之后,终于一命呜呼。怀着老二的结发之妻也随家父返回城里,暂时离开了福贵家。妻子家珍带着几个月大的儿子再次回家时,福贵已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贫苦农家,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每日下农田干活,用自己的辛劳汗滴养活一家老小的基本生活。
偶然一次进城的无意跟人打架,被路过的炮兵国民党军官抓了壮丁,跟随部队去了北方随时进入战备状态。战场上死里逃生,做了解放军的俘虏。随着解放军光复的脚步回到了家乡已是几年以后,家里又是“物是人非”。老娘在福贵走的没几个月就离开了。女儿发了一场大病,留下又聋又哑的残疾。家珍更加憔悴了,儿子能说会跳了。
虽然迎来了艰苦的自然灾害,但一家四口也算幸福圆满和温馨甜蜜。期间为了让儿子好好上学,忍痛割爱送人领养了一段时间的女儿,最终还是决定再苦再难也要咬牙在一起生活。还有,家珍突然降临的“软骨病”,加重了福贵和女儿的经济负担,好在懂事、疼爱小羊和有跑步特长的儿子总是一个不小的欣慰。
厄运再次降临,热心献血救命县长夫人的儿子,最终被糊涂大夫抽血致死。被宣判还有一个月死期的家珍奇迹般的多活了好多年。直到嫁到城里感到幸福满足的女儿难产生出儿子,大出血而死的那一刻,压弯了最后一根稻草,家珍终究离开了,留下福贵、女儿丈夫和女儿的儿子苦根3个苦命的男人。
故事结尾,城里工地干活的女儿丈夫,不幸被水泥板压扁身体意外身亡。长到5岁的苦根一次生病在家休养,长久吃不饱饭的小家伙,一个人在家吃着姥爷福贵炒的豆子,吃到无法界定原因的撑死或是噎死,留下孤零零的福贵一人。
福贵后来买了头老黄牛,继续生活。
时间创造了诞生和死亡,创造了漫长和短暂,创造了幸福和痛苦,创造了平静和动荡,创造了记忆和感受,创造了理解和想象,最后创造了故事和神奇。
生活是一个人对自己经历的感受,而幸存往往是旁观者对别人经历的看法。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想,我们不要去随便评论别人的人生,在福贵看来,他用心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