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邦,我们什么时候回家?

        在南城,最难忘记的人,叫阿邦。说起来阿邦是那个小城里和我关系最单纯的一个,准确的说,他和每一个去南城的女人,关系都很简单。我时常觉得阿邦是分不清男女的,他的平等和淡然,让你怀疑,你在他眼里可能还不如他养大的阿翔。阿翔是阿邦养的一条公狗,阿翔的爸爸叫阿强,阿强因为早年英雄救母狗,死在游客的车轮之下,成为南城的传奇人物,阿翔作为它的独子,常年霸占着南城的所有母狗,至少我去的时候,阿翔已经是当之无愧的南城一哥。阿邦、阿翔、阿强,多像的名字,阿邦说人类最好的朋友是小狗,而小狗最好的朋友通常是另一条小狗。阿邦是广东人,两广地区取名字都喜欢以阿作为开头,在南城呆久了以后,我的通讯录里面阿开头的人多了百多号。有时候一个地域也就是一个习惯。

        阿邦也有写文章,他写的文章大部分用来诓骗我们这些老熟人,还有新游客。他的文章一般只有一句话,最新写的一篇叫《给我两根香肠》,内容是,为什么越来越少发朋友圈,认识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百分之九十九与旁人无关。全文终。配上几张阿翔的照片,一个链接甩给我们,在许久得不到回复之后,补上一句,十三姐,可否打赏两根香肠给翔仔?多数时候我是愿意发个小红包给阿翔的,只是他的作品越来越敷衍,感觉自己的智商一次次受到侮辱,所以最近我都不怎么理他。我知道过不了多久,他又会甩来一条链接,或者发来一张我在南城的旧照,外加五个字,想念十三姐。我每次说想念邦邦,他多半回个不信的表情。是的,我回南城是不怎么和他玩的,我更爱和那些年轻的歌手义工一起饮酒作乐、满街撒欢,可我最想念的人,的确是他。即使都是江湖朋友,也是不一样的。

        阿邦的存在很奇怪,在我们这帮年轻人眼里。我们没一个能和他玩到一起,可是没一个人敢忘记他。没了他,我会没了安全感,即使在那个那么熟悉的小镇,我会感到害怕。南城太自由,这两年越来越像红灯区,而我们,这群只爱浪漫而不爱浪的姑娘,在南城招摇过市,变得越来越不是个意思。

        早年的南城,来了很多搞艺术的人,白天唱歌晚上喝酒,他们不知道从哪淘来一些稀奇古怪的乐器,有些我见过,有些我没见过。一群人临江卖唱,赚来的钱,要么买了咖啡要么换成了晚上的宵夜。江湖重情轻黄金,今天的钱今天用,明天的钱明天再说,及时行乐就是南城人的生活方式。现在的南城,有些乱。白天看到本地人很少,只剩下游客了,大家从贪恋黑夜,变成暗夜里行走的鬼。灯红酒绿下,每个人的眼珠里,都充斥着红色的欲望。酒吧的灯越开越亮,那灯光照着路上的行人,赤身裸体。驻场歌手的歌也越唱越嗨,他不再在阴雨的小城里等你,他在叫你:来啊,放纵啊,反正有,大把时光。在那里,年轻的男女都容易痒。

      我这两年陆陆续续回过南城很多次,每一次,都有新的陌生。可能是歌手换得太频,可能是酒吧倒得太多,铁打的南城,流水的人。物是人非四个字的意思,在我看来,就是你走到你闭眼都能找到的那个小镇那条街,睁开眼,发现周围全是陌生的建筑陌生的人。所有的痕迹被抹去,所有的存在被推翻,一切只在你的回忆里。每次回去,我都不会说太多,只要看见阿邦还在,我就简单告知他,我明天回来。他不会表现得太激动,收到,家道中落,有粥喝粥,有肉吃肉。阿邦确实一年比一年穷,他的酒吧叫时光,以前叫多乐兹,最早叫丐帮。关于酒吧每年我也至少会收到两三个急件——你有时间回来看看,时光快不行了。我的朋友都很穷,有时候在城市里呆久了,猛一回南城,住回时光,我都会感慨,我他妈从哪搞来一帮这么穷的朋友?就是这么一个穷的要死的男人,护住我们这帮女人的安全,我刚来南城的时候还在念大学,突发奇想从特价机票里面选,就选中了它,连地方我都是买好机票之后去百度的,那时我是很爱去古镇的。莫名其妙去了那,莫名其妙在两天喝了好多酒,认识了好多人,再后来,凭着佳叔一句话,我就留在了南城。

            对于我们的到来和离开,他不会有太多的情绪,认识得久了,也就习惯了。只有一年,那个冬天我赶回去送首领,酒吧打烊之后开始烫火锅,趁着酒劲儿,大家说了很多轻狂的话,唱了很多绝望的歌,阿邦那天晚上念啊念,我的花花草草们,城市的生活是否让你感到忙碌,感到力不从心,什么时候回来看看,我们继续柔软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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