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荀子》每天一篇致士篇之三

临事接民,而以义变应,宽裕而多容,恭敬以先之,政之始也。然后中和察断以辅之,政之隆也。然后进退诛赏之,政之终也。故一年与之始,三年与之终。用其终为始,则政令不行,而上下怨疾,乱所以自作也。《书》曰:“义刑义杀;勿庸以即,女惟曰:未有顺事。”言先教也。

越是周末就越发的忙忙碌碌,终于坐下来完成自己的读书学习并翻译古文句子任务,自己鼓励自己继续沿着反思深思并写作的方向“日行一善”,力争每天进步一点点。

遇到事情或者是接触民众,就应该用公平正义来变化应对,要待人宽容并且尽可能更多的容纳人民,要待人恭敬并且有能力领导人民,这就是政治工作的开始啊;然后是能够做得到中和明察用来辅助人民,这就是政治工作的兴隆了;再然后就是能够进退有节赏罚人民,这就是政治工作的完美终结了。

所以第一年先做开始的工夫,到了第三年才能做终结的工夫。如果把终结工作作为开始就做,政令往往就不能通行,并且上上下下的人民还都会怨恨和痛苦,祸乱就是因此产生的。《尚书》上说:“公平正义的刑罚和公平正义的杀戮,并不是要立即使用,你只能说的是:这是从未依照的政治工作的顺序。”也就是说一定要先实行教化才行啊。

读完之后结合最近的所学,就更加明白如同现如今维持社会秩序“依法治国”,法律条文也就是刑罚重要,但刑罚不是治理社会最初的事情,而是最后一步是底线的守卫。真正有教化的社会不必有那么多刑罚,刑罚多并不表示社会进步程度大。荀子先生早早就已经主张应先进行教化,最后才是刑罚。而且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教化较刑罚来说更重要,可见老师教化之道举足轻重。

这段文字的核心要义,是为我们揭示了为政的先后顺序与节奏规律:应以教化作为根本,而将刑罚置于次要地位;先对百姓进行养育教导,再实施惩罚措施,这才是为政的大道。为政就如同种树,绝不能颠倒主次。

在为政初期,应当秉持宽容、恭敬、仁义的态度去培育人心,从而建立起民众对政府的信任,这就好比是树木扎根的过程;到了中期,要以中和明察的方式去疏导民情,这就如同扶正树木,让其生长得更加笔直;等到民风变得淳厚、上下能够同心同德之时,再运用诛赏的威严,就如同给树木修剪枝丫,而不会像用斧头砍伐那样伤害根本。

倘若一开始就挥舞刑罚的大棒,看似行事雷厉风行,实际上根基尚未稳固,必然会导致政令难以推行,引发民众的不满与怨恨。这就如同治水,要先修筑堤坝、疏浚河道(也就是进行教化),让水能够顺着正确的河道流淌,之后对极少数决堤的情况施以惩戒,这样才能彰显公正。《尚书》里“未有顺事”这句话尤其值得我们警醒——当面对问题时,首先要反思自己是否已经尽到了教导的责任。

现代管理也是同样的道理:要先对员工怀有同理心并进行培育,之后再建立制度、做出裁决。只有顺序正确了,政令才会带有温情,执行起来也才会更有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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