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翻微博,看到一则有关文章的热帖,关于陶杰和汪曾祺的对比。原博主以为,陶杰的文章行云流水,且句句引经据典,原文如下:
“其实就当代作家来说,他就是写得最好。他能够句句用典,却又浅白易读;文章刻意求工,但是流畅自如。如果不是有陶杰,简直不能想象白话文可以这么曲折又自然,古典有现代。”
我带着好奇心和期待,把博主贴的陶杰的两段文字看完了,读了不到二十个字,大失所望,好在字数不多,硬着头皮读完了。我把其中一段原文也po出来
“查先生一生业绩,与其代表的价值观,或须辩其小说与现实之差别。加上既为文人,亦为老板,感性与理性并发;小说在大陆发刊,权衡利弊之倾,本我与角色相易,“唯心所现,唯识所变”,一个写得出天龙八部的人,当可时时将自己置于凶吉变幻的不同处境之中,有时是真言以警世,有时是台词以戏世,有时则套话以酬世,一般人不易明白。”
文章确实句句用典(用典并非好手法),但绝不是浅白易读,简直像是看学术论文,和汪曾祺不可同日而语,原博主评判文章的角度我不能苟同。
陶杰的文字,还不似读好的文言文,好的文言文极其押韵,节奏感极强,不会有卡顿感,即使不懂写的是什么。陶杰则不同,总有种心脏猛刹车的局促感,卡顿,不顺畅,而且同样看不懂。比文言文,节奏不够;比白话文,浅显不够。文字夹生饭而已。
一阵失望后,脑子里很自然的出现了一个在水田里的脚印,柔和的阳光,从凹槽的水面折射到眼睛里。这是汪曾祺受戒里的一个场景,我把故事和小说名字差不多都忘光了,但是这个场景却深深的烙进我的脑里,我把原文也找了出来。
“五个小小的脚指头,平平的脚掌,细细的脚跟,缺了一块的脚弓,这一串脚印踩过明海少年的心口,像是一股轻飘飘、软绵绵的春风,吹得明海心理痒痒的。”
整体下来很流畅,没有卡顿的地方,浅白易读,重要的是,毫无痕迹的把场景印到读者脑里,而且我一辈子不会忘记这个场景,这才是文字的力量。
个人认为,好文章不会让读者把精力放到咬文嚼字上,而是把读者所有精力百分百引入笔者的思想和故事上。
汪曾祺的文字,平淡细致,往俗了说叫如沐春风。曾拜读过汪曾祺的文章,期间没有一次因为生僻词而停下来,始终被汪曾祺的故事带着走,跟随着角色的经历,而产生自己的情感,甚至会有窒息般的情感流动。之前听说,人的快感和死亡有关,所以会有人通过上吊或者触电门的方式寻求快感,大概汪曾祺的文章对我也有这样的效果,但不会危及生命,实在一大幸事。
在冲动的挟持下,重读了一遍《端午的鸭蛋》。整个过程,完全忘记了文笔这件事,像是汪曾祺把画铺开给你解读,毫不费力。高邮咸鸭蛋的形色,和江南旧时的节气习俗,村民状态,全都进了你脑子里。
文笔不过是技巧,知轻重会很出彩,过于炫技会乏味和臃肿。晚唐有太多炫技的诗,但加起来却抵不过一句“床前明月光”。
(以上均为个人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