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午战争的惨败,让一些开明的人士认识到,要治除中国的病根,必须进行政体改革。
当八国联军进攻北京,慈禧被迫带着光绪去西安暂避的时候,她也清楚的认识到了清政府已经难以维持旧有的统治秩序了。为了自救,就要实行“新政”。
1904年,日本和俄国在我国东北地区爆发战争,由于清政府无力抗衡两大强国而被迫宣布中立。
由于日本的胜出,使人们相信立宪可以救亡图存,宪政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
这时,革命力量日渐壮大,海内外暴力的事件频频发生,已经开始动摇清朝统治的根基了,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惊恐万状,终于面前接受了立宪派的建议。
1905年,慈禧派出戴鸿慈、端方、载泽、尙其享和李盛铎五大臣出洋考察政治。五大臣出洋考察6个月,先后访问了14个国家,最后得出的结论:“中国贫弱的根本原因在专制,若想富强,只有“采用立宪政体”。
但是,国内顽固派的势力是坚决反对立宪的,他们担心立宪会造成皇权的削弱,使汉人得利。这也正是慈禧所担心的。
但是,迫于当前国内外的形势,挽救摇摇欲坠的清政府,慈禧决定效仿日本,与明治维新一样从改革官职入手。
1906年9月1日,慈禧下诏宣布了预备仿行宪政的计划方案。
以政府文告的形式首次对宪政加以肯定,也就意味着对延续两千年的封建制度予以否定,其里程碑的意义是自不待言的。
不管是慈禧是处于真心还是假意,也不管当时慈禧内心的动机如何。但她毕竟是做了。
在这之后,清廷先后设立了资政院和各省的咨议局,这已经具备了西方议会政治的一些初步的特征。
在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公布了《钦定宪法大纲》。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宪法性的文件,《钦定宪法大纲》是一个充满矛盾的文件,也同时反应出清廷在君权问题上的矛盾的态度。但它在中国宪政史上的开创性的地位是不容抹杀的。
事实上,晚清新政时期,人民在言论、出版、组织社团、集会示威诸多方面有着广泛的自由与权利。
《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以后,清廷规定了长达9年的“预备立宪时间表”,计划于1916年举行全国选举,1917年才召开国会。
在1908年农历十月,执政半个世纪的慈禧太后和囚禁多年的光绪帝相继死去,这样以宪政为核心的清末的新政的重任,就历史性的落在摄政王载沣身上。
但是,年轻的载沣急于中央集权,中兴皇室,他所做的两件事情,直接导致了清末宪政的夭折,甚至成为压死“大清帝国”的最后的两个稻草。
第一件就是:载沣在1911年5月组织的“皇族内阁”,在13名国务大臣中,满族占了9名,其中皇族就占了6名。
可以说,清廷这一举动,让立宪派大失所望,同时也使统治集团内部因满汉矛盾和中央与地方矛盾的尖锐而分崩离析。可以说大失天下人心。
第二件就是:载沣宣布将由民间出资建造的粤汉铁路、川汉铁路收归国有,直接引起了湘、鄂、川、粤四省的保路运动,其中四川最为激烈,于是清廷派兵镇压,引起了大规模的民变,直接引起后来的武昌起义。
这时的载沣才如梦方醒,他急忙宣布解散“皇族内阁”,召开国会,并且命资政院迅速立宪法,资政院用了三天就起草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
1911年11月3日,载沣正式公布《十九信条》,并宣布立即实行,企图来抵制风起云涌的革命。
如果抽象的看《十九条》相对于《宪法大纲》更为进步,但是为时已晚,已经无力挽狂澜了。
随着1912年2月12日,清帝宣布逊位,晚清的宪政也成了这个王朝的殉葬品,成为了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