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开始,每一年的夏季,父亲母亲总会带着我们姐妹五个,去看“那达慕”。
那时候,乘坐最好的车莫过于“212”了(类似于吉普)。 最好的情况是坐着车,在草原上追着马儿跑,其实,是在看赛马。车里的人,紧随着在草原上奔跑的马队。尘土,欢呼,车内,车外,一切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心生厌恶。
而最令人不解的还是在后面。那就是顶着烈日,坐在草地上,看那摔跤手比赛。有时候,一场比赛,只是两个人,只是两个动作,要僵持很久很久,可能要长达几个小时,才能决出胜负。而这时,伴着比赛的音乐却是长调,让人愈发觉得困倦无趣。而父亲呢,坐在那里纹丝不动,眼睛紧紧地盯着摔跤手,似乎一点也没有发现我的不快。
尘土,追马,长调,跤手,成了我童年记忆的痛。盛会“那达慕”,成了我儿时记忆的悲与苦。
现在,突然发现,我的生命里,有和父亲一样的喜爱的。如今,听着长调,觉得那是一种诉说,特别是听到从前“那达慕”上播放的那一首,原来是那么美妙。
看到草原上低着头吃草的马儿,才觉得,如果没有马,怎么可以称得上是草原。
昨日,看东乌珠穆沁旗搏克手大赛颁奖晚会,蓦然懂得了父亲爱看摔跤的真正原因。
是啊,每一个草原的孩子,特别是男孩子,马,于他们就是一种精神——蒙古马精神;摔跤手(搏克手),于他们就是一种精神——智慧与力量的象征。
当我懂得的时候,父亲已经远在另外一个世界了。当我懂得的时候,我终于明白,爱民族音乐,爱民族服饰,爱看看草原,其实是有父亲的血脉相连。
我想:蒙古“男儿三艺”,父亲极其爱其中的两个,父亲是有多么想有个儿子,若有一子,父亲定会给他讲蒙古“男儿三艺”之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