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翻译】
有子说:“约言符合道德规范,这种约言才可兑现。态度谦恭符合礼节规矩,才不会遭受羞辱。所依靠的都是关系亲密的人,也就可靠了。”
【解读】
这段话讲的是儒家的交友待人之道。
孔子的弟子有子在本章所讲的这段话,表明他们对“信”和“恭”是十分看重的。“信”要以义为基础,方能做到践行可复;“恭”要以周礼为标准,方能远离耻辱,也就是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尊重。不符合礼的话绝不能讲,讲了就不是“信”的态度;不符合礼的事绝不能做,做了就不是“恭”的态度。这是讲的为人处世的基本态度。
信义是社会道德共同之所尚,故古人有一诺千金之说,有重然诺而轻生死者。并非人不重生死,而是信义高于生死,惟其义尽,所以至于仁。背信弃义者遭人唾弃是信义社会对人的外在他律,人还必须坚持内心的自律,保持一种恭肃近于礼的状态,这样他律和自律相辅相成,从而生发出正体的道德精神之美善,方得以堂堂正正立于天地之间。
“信”字是一个非常古老的字,有很多变体和释义。在战国时大量用于人名、封君名,还作为吉语铭刻在印章中。本指言语真实,引申为诚实,不欺。定身以行事谓之信。又引申指信用,即能履行诺言而令对方不疑,由此引申出确实可靠之义,又可指消息,讯息等。
其实这里我们所说的信更倾向是一种表里一致,言行一致的行为,而所表的“里”和所行的“言”似乎更涉及到深层的问题。而这就是背后的指导思想和价值观,也就是我们的行事原则,应当遵守的“义”。
“义”我们常理解为会意字,从“羊”从“我”。古人把“羊”作为和善的象征,羊大为美。“我”指一只有锯齿状刀刃的兵器,后假借作第一人称指自己。因而有的学者认为是像羊一样与人为善,一切好事、善事应从“我”做起。于是把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做好事、肯牺牲的精神称为“义”。
我们现在多用来指仁义道义,它的核心是合宜。因为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因利益而舍弃仁义道义良知,去做不合适不应该做的事,所以我们常将义利对比,甚至会舍生取义。
《尔雅》提到恭,敬也。《论语·颜渊》认为“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礼记·曲礼上》疏,在貌为恭,在心为敬,。恭是谦恭沈静,是谨慎温和,我们每个人都有尊严,都希望得到别人的尊敬,对外对内恭敬谦和,不倨不傲,是一种难得的修养。
但是恭敬也是有限度的,随时而变的,有选择对象和境况的,恭的前提是符合礼法。如果说恭是一种态度,那为什么选择这种态度,背后的待人原则就是礼法。正如我们上边提到的“与人恭而有礼。”《镜花缘》中也曾引用“而且士庶人等……举止言谈,莫不恭而有礼。”
其实这个非常好理解,比如我们对于自己的尊长,应该恭敬对待,但是不能超过一定的度。就好像孔子曾说,自己以礼对待君主,而人们却认为他是谄媚。我想可能就是因为但是礼法丧失。而孔子重拾礼法,时人觉得格格不入,不合时宜,有些过度了。君子之交淡如水,就是讲相处的距离和度。君子朋而不党,也是这个道理。过于恭敬,会带来不适,会显得多余。另一方面,我想就是恭敬要选对对象。就像我们说尊老爱幼,兄友弟恭,不同的身份是不一样的,当然不耻下问,见贤思齐就无所谓老幼尊卑,而是先学后进了,不过那也是另一种身份了。
有礼有节才可免于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