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理芒格曾说——如果我知道自己会在哪里死去,我就永远都不去那儿。
那么如果知道自己在哪种状态下自杀,直接避免自己进入那样的状态就好了,下面就聊聊什么样的场景会选择自杀。
一,自杀——作为一种社会现象
自杀是种很奇怪的现象。一般而言,自杀率在一个国家、民族一定时间内呈现稳定状态。甚至于可以这样说,自杀对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全部成员来说是个概率问题。在任何时候,自杀人数是由社会道德规范所决定的。整个社会群体的倾向,不经意间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形成影响,导致了部分人会选择自杀。
自杀往往没有特定的原因,但似乎哪一件事都可以成为自杀的原因。偶尔被骂会自杀,丢掉工资会自杀,考试没考上会自杀,天气不好还会自杀。从本质上讲,自杀的产生与否取决于引起自杀的原因作用与个人的强度。
二,从自然出生到自然死亡——来自自杀的威胁
排除到当代社会对人本性的扭曲作用。人从出生到死亡,一般而言,儿童与老人是最不可能自杀的。儿童还没能形成对这个世界的完整认知,对一切都存在好奇,同时觉得一切都有意义。至于老人,则通常会对生命有了更多的认识,开始认识到生命的可贵,开始惧怕死亡,更勿论自杀了。
如果一个人是男性,那么他如果早结婚的话,相比于未结婚的男性同龄人,通常会有更高的自杀倾向。而20岁后结婚的男性,相对于男性同龄人,会因为家庭的存在而对自杀有更强的免疫性。而至于丧偶男性,自杀的概率比同龄配偶尚在的男性更高,但比无配偶男性更低。
如果一个人是女性,那么由于社会上普遍的女性主内状态,其不太容易受到外界的刺激,产生自杀倾向。但是,丧偶女性在男性配偶去世后具有相当高的自杀率。
而现今,由于青少年自杀不再是个例,农村老人自杀甚至成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究其原因,无非是社会压力与社会责任的束缚。青少年被过早地剥夺了对这个世界美好的想象与好奇,对生活不抱希望,同时自控能力有限,选择自杀也不足为奇。而至于老人,则因为自身所面临的社会压力,更多地体现为利他性自杀,即为他人利益考虑自杀,可能是为了给子女减轻负担,也有可能是为了遵循特定的习俗。
三,财富、知识、宗教对自杀的影响
有的人常说,何以解忧,唯有暴富。真的一个人暴富之后就无忧无虑,不再会产生各种厌世想法自杀吗?答案显然不是的,相比较而言,穷人的自杀率反而会比富人的自杀率要低。也许,穷人本身就没什么东西,一点点东西就可以让其满足。而对于富人来说,要想获得与同等幸福必须得到几何倍数于穷人所得。而由于现实资源的有限性,往往不具备很强的现实性。长此以往,焦虑情绪产生,反而更容易产生自杀行为。
似乎有这样的一个现象,人掌握的知识越多,越容易自杀。乍看一下,这似乎将知识归之有罪。实际上,知识并无罪,知识只是通常完成了对传统观念的颠覆。当知识处于迸发时期时,也是群体凝聚力处于较弱的时候,自然而然人容易自杀。
最后,宗教对自杀的影响也是显而易见的。宗教往往提供了一套完善的行为模式,供成员参照。宗教能够凝聚绝大多数的成员,使他们处于整个的集体状态,而不是以个体游荡在社会中。宗教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归属感,有些宗教也将自杀作为道德瑕疵予以规定说明,强化了宗教人士对于自杀的免疫能力。但是,也有部分宗教会鼓动人们自杀,在宗教化部分人们的思想后,这些人对于宗教描述的痴迷以及自我认知的消弭,各种自杀行为便会接连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