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三:要事第一

事务根据急迫性与重要性分为四类。急迫性是指必须立即处理,重要性与目标有关,凡有价值,有利于实现个人目标的就是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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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事务即急迫又重要,人生在世,无法避免。危机处理专家或有截稿压力的文字工作者,更是经常与之为伍。如果只专注于这类活动,终有被问题淹没的一天。

也有人把大部分时间浪费在急迫但不重要(第三类)的事务上,误以为愈急迫就愈重要。其实,急迫之事往往对别人而非对自己很重要。

懂得舍弃第三、第四这两类无关紧要之事,对第一类要务也尽量节制,以投注更多时间于重要但眼前尚不急迫之事(第二类),才是个人管理之论。

第二类事务包括建立人际关系,撰写使命宣言,规划长期目标,防患于未然等等。人人都知道这些事很重要,却因尚未迫在眉睫,反而避重就轻。

千万不要让琐事牵着鼻子走,高效能的人士不会去做那些不重要的事情,至于第三类不重要但紧迫的事情可以授权它人去完成。德鲁克在《卓有成效的管理者》也提到了要事优先的原则,他认为很多优秀管理者卓有成效的秘诀在于,有勇气决定优先事项,并且集中精力一次只做好一件事情。冯仑先生有一篇博客《与死亡为友》,提到乔布斯、包括他自己都有这样一个习惯,假设自己明天就会死亡,想想今天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我们在工作上的事物也有轻重缓急之分,学习了这章后更有益于我掌控好时间,计划好工作顺序,便于我以后更高效能的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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