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中年的闺蜜,生活朴素,只在和老公闹意见了,或者孩子不乖了,就要来找我说说,开始或者结束,总不忘要带上一句:“你是好哩,就你过得幸福。”
我必然说:“当然,也没啥好去愁的。”
我认为,我是幸福的,我从里里外外上上下下检查一遍,都没找到不幸福的理由,她说我幸福,我只好去承认。虽然,她穿得比我好,赚得比我多,还有老公天天陪着,但我依然觉得,我确实比她要幸福。
我宁静的世界,一向很美好,人,或者是事物。美好到不太真实了,自己也就要产生些怀疑,很担心,这份美好,只是我的不成熟,或我的天真所幻想,害怕,有一天,不经意间,这美好就如水中月、镜中花一样,突然从我的世界整体消失掉,使我一切信仰坍塌,变成炼狱,将我的灵魂吞噬,深深埋葬,不再快乐。
如此,有忧虑,人,又似乎很难寻到真正的幸福。
1,
平凡生活,一日三餐,我总没太多事要想,似乎,吃穿住行,怎样都好。
多年未见的男同学,直白地说:“你还是那样不会打扮,穿衣裳,还是像个男孩子一样简单粗糙。”
“粗糙?嘿嘿,衣服,合身就好。”人天生那脆弱无聊的自尊心,这时难免也要琢磨下:难道他说的是做工,或者是布料质量?但,那又能如何,由我对自己身材的认知,仍坚定我衣品的任性。一件T恤,一条牛仔裤,三十元的我能穿,三百元的,我也能穿,三千元的,我还没见过,但那也不打紧,想来穿在我身上,也不会有多大区别。
鞋子能不打滑合脚就好,个头高大了,摔了还是蛮疼的,至于袜子,地摊上十元三双的,凑合凑合,也能喜滋滋地熬个春来冬往。
对鞋袜最深刻的记忆,是八九岁时一个冬天的早晨,下着小雪,急着去上学,妈妈找了许久,总没能给我找出一双像样的袜子,哪怕穿孔露脚指头的也没有,我不以为然,抖抖脚说:“有雨靴穿,能防水,不要袜子也行。”也不等妈妈将话说完,我就像个勇士一样,一头扎进雪中,往学校冲去。
那个时候的雨靴,橡胶很硬,没有加绒,还是磨损得快穿洞的,套在脚上,只冷冷冰冰,空空荡荡。出门没走多远,我就觉得脚趾头里生生的疼,快到学校时,就痛得整个脚掌都受不了了,看到路边有棵棕树,急了,扯了几把细细的棕毛,将脚裹起来,将雨靴塞得满满当当,竟也让脚底有了些许柔柔暖暖。我为自己这个创意,感到无比兴奋,蹦跳着去和同学们炫耀:“快看,我的新袜子。”
我不记得那天棕毛的具体保暖效果,只是长大后,每到冬天,我总要想起那天早晨的雪粒子,它们很白,很白,“淅淅沙沙”响,落在路边颓败的草叶上、泥坑中、林子里,天地间显得特别的热闹。没多久,雪花就滚着团儿飘飘落下,我的快乐,也跟着飞舞。
如今南边的气候,年年盼雪,总盼得极辛苦,十年九空。因此也常想,我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
2,
穿着于我,是最不想费力去干的事,但吃,却不一样,我无法抵抗对美食的诱惑。
小姑难得来家吃饭,我热情招待。按平常三菜一汤,又添加了两个菜,大盘大碗,有荤有素,我爱吃辣,做了一道“蓝氏独门朝天椒煮广东盐水鸭”,弟弟吃得头上冒汗,吸着气,张着嘴“斯哈”乱叫,筷子却又停不下来,惹得众人直好笑,就问他:“到底是好吃呢?还是不好吃?”
他翻了个白眼,很坚定地说:“不好吃,”说完,筷子又伸了过去。
小姑坐在桌边,举着筷子,半天不知该往哪儿下手,她看着我说:“你平常都是这样大盘炒菜的啊?”
“是的啊,已经习惯了,少了勺转不过来。”
“我觉得,煮这么多菜,真是浪费哦,我们平常做生意,都没时间做饭,一个快餐就能对付的事,为什么要这么奢侈?有这钱,穿好点还差不多。”
看着她精致的妆容,时尚的衣裳,我摸摸一身油腻的家居服说:“我就觉得吧,穿只穿在我一个人身上,但吃却是一家人的事,个个都吃得开心,我就更开心。”
“哪有这样,我是不认为的,穿好点,是一个家庭的门面,吃得再好,下顿还得吃,别人也看不见。下次我来,可别整那么多菜了,我是觉得有两个菜就足够我们这些人吃了,这太浪费了。”
我只能“嘿嘿”笑,能说什么呢?我只依然这样“奢侈浪费”着走过来,十几年没改,小姑也是,她依然勤勉时尚。
沿海城市,妹妹离她近,平常总要去看她,妹妹每次都像讲天大的奇闻一样,将她的日常点点透露过来,她说:“姐,你是不知道啊,姑是怎样过日子的,一天忙到晚,那住的地方,啧啧,乱得跟狗窝似的,就在超市的阁楼上,打一地铺,衣服物品堆一起,想睡觉了,就挪挪挤挤,看样子,只要能躺下去个人就好了。吃饭有一顿没一顿,有那么一段时间,她头发大块大块斑秃,逼着她去检查,是长期营养不良,吃了好些补品才恢复过来。大年三十那天下午,三点了,我过去,他们竟然还没吃午饭,奶奶饿得‘哇哇’叫,最后,姑就端出一碗上顿吃剩的腊肉来,几个人就想这样对付了。大过年的,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叫我阿姨临时从家里端了几碗菜过来,真不知道,她赚那么多钱,是为了什么。”
“为了未来,人总是这样,期待,或者惶恐着未来,而忽视了当下……”
3,
我想,我能感觉幸福的最大原因,不能忽视,是我有了自己的房子:180多平,复式带空中露台,虽然,要气喘吁吁爬六层楼梯。
山区的房子,和都市比,廉价如市场的烂白菜,但它对我们来说,是唯一的选择,也确实是宜居的。在那年的那个深夜,我们举行了搬家史上,最特殊的乔迁仪式:轻手轻脚,我扛了个枕头,娃们扛了自己的夏凉被,男人扛着一床席子,趁夜黑风高,我们偷摸着,爬进新房,钻进空荡荡的房间,打开空调。在地板上展开的梦,安然欣喜。逃离老屋,只因实在太热了。
我们这就算搬了家,没有酒席,没有鞭炮,没有祝福,悄然间,不经意就泊住了我半生漂泊的时光,实在想不满意都不行。山区在各方面,相比条件都要落后些,但空气清晰,环境优美,却也是一个不可替代的长处。
在南方的那个大都市,我住过很多很多不同的房子,搬过很多很多次家。记得最多时,一年搬了三次,每次,都是一个人,提前一天收拾,搞卫生,丢丢捡捡,装满一货车锅碗瓢盆,桌椅被褥……还有两个需要照顾的嫩娃娃。布置新驻地,又要花更多时间,一番捡捡买买,还是一个人,打扫卫生,架锅起灶,摆出每样生活用品,去努力将人家的房子,布置成自己家的样子。
我常感叹,自己适应环境的能力,也不单单是简单的适应,骨子里,仿佛天生有对未知的挑战欲,就像极限爱好者一样,去爱生活,爱一切动态,或者静态的挑战,也是一种怪癖。想想,生命之伊始,我只觉得从不曾拥有什么,空空如也,一切身外之物,只从没有到有,不论好坏,这种体验,是一个多么美妙的事。生活有时候,就是探险,克服与驾驭,需要的是充沛的征服精神。新的环境,新的诱惑,总是使我忘记怒气,欣然前往。搬家,也如同花心的人,换来一个新伴侣般,我对新驻地,不论好坏,总百般呵护,温柔倍至。
记得那个破败的小院子里,倚着院墙转角,有棵巨大的芒果树,枝繁叶茂,遮挡了一楼院子一半的阳光。新认识的邻居总跟我说,应该砍了这棵树的一半去,它让房子太阴太暗,白天还要开灯,对人不好。可我总是舍不得,舍不得这绿叶婆娑。
为了改善小院子的荒凉与阴冷,提升些生气,我在树底下狭长的花池内,种上兰花,在大铁门旁边,那半阴半阳的地方,挂上一大盆绿萝、一大盆半枝莲,没几个月,兰花就郁郁葱葱,半枝莲花枝招展,绿萝拖下茂盛的长藤,带着蓬勃的生命力,它们一起,装点着那幽幽门庭,也别具一格。
再难的处境,似乎只要一盆花,就能让我忘乎所以,自得其乐。
4,
我喜欢看花开的样子,总是看不够,我青睐于植物的静。你看,它们强盛的生命力,不论落在哪个角落里,都能与世无争的,开出属于自己的花期。
五月底了,那洁白的桐花,覆盖了周围连绵的山峦,似雪。我更想看,家门口那山谷中的桐花,但父亲说,那桐树,被他砍光了,我只不信。
小时候,他常砍了桐子树等杂木做柴。生柴,一般要放在山上几个月,等自然干燥了,才捡回家。
都说童年的记忆,会影响人一生的抉择。那次,父亲偏要将新砍的树木搬到路边去。我十二岁,妹妹十岁,他将一根十几丈长,直径二十多公分的桐木,放到我们瘦小的肩上,妹妹后面扛树尾,我前面扛树兜,沿着崎岖的山路往下走,才没走几步,包含水分的树干,死沉死沉的,压得我肩头撕裂的疼,我哀嚎着,就想扔掉,但父亲大声地吼:“这点力气都没有,恰饭干什么用的。”我又只好忍着,但实在太疼了,疼得龇牙咧嘴,疼得哭了,眼泪直往下流,妹妹也哭,我们俩就这么哭着,颤抖着,将那树干搬下来,放下后,死活我是再不上山去。父亲看我们实在不是干活的料,也就算了。从那时起,我就知道,我的肩膀,比我的脑袋更没用,至少,我的脑袋,还能将满背篓的猪草,顶回家去。
那段记忆是疼的,但我总无法迁怒于桐树,更无法记恨父亲,当然,我也无法迁怒于贫穷,时代的锅,总不那么好甩,我只同情自己,那薄弱的力气。从那时起,我就努力让自己,不要折腾肩头去活着,我也就真的这样活着了。在那些要折腾肩头的人眼里,自然,我是多么的好命,多么的幸福,我也就这样幸福了。
在我的提醒下,父亲似乎才第一次关注到桐花。从车窗外掠过去,公路边,山林上,一丛丛,一片片,将墨绿的世界,变幻得雪白耀眼,我一路惊叹,一路想要去抚摸,到家门口,那熟悉的山谷里,花色正艳,他指点着,笑着叫我看,一棵棵细数着。他哪里能全部砍了去的,若说是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倒不如说,是困苦的生活,生不起风景,但好在,现在他看见了,也觉得很美。
母亲由此,对我改了称呼,人前人后,只叫我花痴。我想,为什么不呢?痴就痴吧,浮躁的社会,太多人,是没有这份闲心,也没有这份静心,也自然无法体会,那无关柴米的花草,带给人的那份感动。
我是幸福的,源于这份拥有,与世无争。
……
我就是这样子,似乎成年后,依然不识穷滋味,图财无心,图富无意,更没有让子孙三代都过上衣食无忧生活的伟大理想,只此一生,只是要累苦了我的先生。想想,也只怪我的优乐性情,怎样都养不起来,那更高的财富理想 。
人生,怎样才能拥有真正的幸福,我想,每个人的答案都不一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