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

  一重量级客户甩给我一份框架合同让我加盖公章回寄。

  这个客户和目前公司合作超过20年了,合同也属于“例行公事”,按道理来讲,其实很快会审核通过才对。

  任何一个地方,它的机构配备越完善,越能诠释什么叫做“饭还是得分锅吃的”。

  这个合同理所当然的卡在了法务部门,几近一个月。

  站在他们的立场和角度,我当然理解他们的行为——如果他们不提出一些修改意见以及风险提示的话,他们存在对于这个公司的意义是什么呢?如果他们不讲一些专业术语的话,又如何彰显他们的专业和牛逼呢?

  我作为业务人员,肯定想着快捷省时,省力方便,所以我的需求和他们的立场肯定是在一定程度上相互冲突的,这就是社会各主体框架下的相互制约在个人与个人间的“缩影”。

  认识到这一点,其实也没必要和他们吵吵,大家都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各自走各自的流程罢了。

  当然,有些人确实是非常离谱的,这种除外,我们不讨论这类人。

  好说歹说,总算把法务专员和法务经理都说服了让他们通过了用章流程。

  其实也没什么特别技巧,换位思考即可:在合同方面他们是当仁不让的专业人员,所以无论有多少领导审核通过了,最终承担责任的还得是他们,所以他们为了保护自己,一定要把他们能想到的风险全部列举出来,这就是他们的职责。 

  因为我是业务人员,我知道这个客户和公司合作了很久,一贯以来关系都非常好,但是法务人员他们不会知道呀。

  所以他们会提出很多修改点,让我去跟客户进行沟通。

  其实业务人员对于大体量客户是没有什么话语权的,尤其是在这种“流程式”合同下。

  换言之我是没有任何机会说服客户改动条款的,因为改动条款的决定权一定也不在对接人手上,他们也会有他们的流程制约他们。

  术业有专攻,我一直和人打交道,他们一直和合同打交道,仅此而已。

  那么我需要内部法务部门“给我行个方便”,那我一定要站出来,打消他们的顾虑和担忧。

  所以我在和直属领导就此事进行商讨后,在流程中直接将商讨结果发到流程上,并抄送直属领导。

  内容就是内部讨论知悉该风险,但我们和这个客户有长久合作,非常友好,经过内部一致评估,认为法务部门提及的风险是可控的,因此可以不需要进行改动,请继续审核合同。

  把他们的责任摘干净,他们自然也就不会揪着这些不放了。

  很多时候,想要让别人帮忙,就得主动站出来,成为那个包揽恶行的“罪人”。

  不给别人台阶,有时候自己也下不来台阶。




  走完流程申请用印后,将合同原本寄出给客户,客户检查后发现,发现合同上面没有签署日期,并且没有有空格,所以没有办法补进去,只能重新提供合同。

  我就犯难了,因为这相当于我需要重新走一遍用印流程,哪怕再快十几个人审批下来,最快也得两个工作日,而且我还要费很多口舌。

  当我已经做好最坏打算时,突然“灵光乍现”,我跑到法务部门去(集团架构下,我目前所在的公司法务部门有两个,都是法务专员),我把我的困境跟这两个同事说了,负责用印的同事告诉我:“你重新再打两份合同下来,我给你盖章吧。”

  “这真的可以吗?”

  “严格来说其实是不可以的,但也只能这样做了。”

  由于法定代表人在总部,距离我有好几百公里,我是不可能过去找他给我签字的,所以走这个合同的流程,我都是申请使用他的私章。

  于是我再问:“那使用私章那边,我需要跟他说一下这个情况吗?”

  “你就别跟他说了,你就直接说客户要求合同一式4份,你已经打印了两份,还差两份请他帮忙,再盖一下私章就可以了。”

  我遵照她的指点执行,问题一下子就解决了。

  当所谓的难题自己无法解决时,尝试求助一下更专业的人吧。

  与此同时,广结善缘很重要,否则,对方硬说要走流程公事公办,我也是拿她没有任何办法的。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转载或内容合作请联系作者
平台声明:文章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由作者上传并发布,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简书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推荐阅读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