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朱公范蠡,一个被奉为从商之祖的人物。
他还有一个奇怪的名字,鸱夷子皮。
迁徙三地,聚财而又散去,不求名而名成天下。李白的“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说的就是这样的人吧!
说起他的经商之才,一样出色的便是他的治国强邦之能。
越王勾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灭吴而霸,史记于这段历史提到两个重要的人物,一个是范蠡,另一个就是文种了。
“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
灭吴之后,范蠡走的潇洒,勾践说:“孤将与子分国而有之。不然,将加诛于子。”
此话让我想到先前史记所载伍子胥所说,“若初欲分吴国半与我,我不受,已,今若反以谗诛我。”
“与子分国而有之。”,如果遍观史册,这种许诺也不少见,但真能如此的却是少有了。
文种虽称病不朝,犹受诛,此时范蠡已是泛舟而去。
或许是境界吧,灭越时文种多出毒计,于富贵亦难舍。
境界二字,难以琢磨,近于虚无,使外人可以窥见的便是阔达与智慧吧。
范蠡次子杀人被囚在楚国,范蠡本来让少子携千金往救,但长子认为身为长子,应该是自己的责任,以死相求,范蠡才让他去。
但因他有爱财之心,最终却只能带回弟弟的尸首。
这里史记中这样说的:“至,其母及邑人尽哀之,唯朱公独笑,曰:“吾固知必杀其弟也!彼非不爱其弟,顾有所不能忍者也。是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如少弟者,生而见我富,乘坚驱良逐狡兔,岂知财所从来,故轻弃之,非所惜吝。前日吾所为欲遣少子,固为其能弃财故也。而长者不能,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范蠡此言,难以说清是什么滋味。
读史时可以看到许多狠人,为功名富贵可以杀妻儿。我们可以直斥其毫无人性。
范蠡此时的笑,于我看来却是几分释然,几分坦然。
次子杀人,本就是要偿命的,本来使少子去救可以救出来,使长子救而次子丧命。
范蠡一笑,这番话颇有知天命的意思。
世上许多事情就是无常且现实,常不能如所愿,真要我们坦然直面,却觉得太过残忍。
范蠡陶朱公,可治国强邦,又如张良之明哲保身,聚财散财,无有吝惜,直视生死,而知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