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缩一句话: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能支付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则必然支付赔偿金。
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内容和细节都很多,就拆分上下两部分。上部分主要论述解除劳动合同中不支付补偿金和需支付补偿金的各种情形;下部分主要论述违法解除劳动需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及补偿金和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三、因为是违法解除所以要支付赔偿金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医疗期计算方式: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3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上=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6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5-10年=9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10-15年=12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15-20年=18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本单位工作20年以上=24个月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孕期、产期、哺乳期也就是所谓的“三期”了。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四、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的一些事实
1、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可兼得的,二选一;
2、赔偿金=补偿金*2;
3、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在本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月工资*0.5
在本单位工作满6个月+不满1年=月工资*1
在本单位工作满N年=月工资*N
所以说,解除劳动合同是个技术活的说~
附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6、《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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