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我在陌生人中间徘徊,我仔细端详他们,但我不再想在他们中间寻找自己的朋友,我习惯了——不是习惯了孤独,而是习惯了没有友谊的生活。知道没有人等你,没有人会来找你,你可以安心做你要做的事,也许甚至是死,也没有人会干涉,跟谁都无关……这是既可怕又愉快的。”
——赫尔岑的《往事与随想》
漠
经历了一个寒冬,说漫长么?漫长。
真的是因为寒冷太过凛冽吧,人也变的锋锐像刺猬,去抵挡那无孔不入的寒凉。
也像垂柳,像法桐,像银杏树……片叶不留的对抗着寒冬,风骨里都是凛冽的凄美,唯独少了香樟的芳香,少了极隐蔽的柔美。
那么,去看一场电影吧,在这春天里,哪怕是一个人。心有萌动,那就奔赴一场相聚,为心里的念念不忘,为那满含苍桑又不言苟笑得面容。你知道我在说谁么,对呀,周星驰。
某日,在电视里偶尔一瞥而过时,一心惊,他怎么就老了?头发都白了,一脸的苍桑,眼睛里装着寂与漠。
对,是“漠”。一身的漠然。没有颜色了,在他的眼神里,除了寂寞。
这样寂寞的眼神,像夕阳下被拉长的影子,忽隐忽现的惆怅感。迷茫,也诱惑。
是这样的诱惑吧?我要去看他的电影,一个人。
旧时光,老电影
还记得人生第一次走进电影院的情景,也是一个春天,与几名校友约好去一个县城参观一场庙会。
噢,庙会也是第一次。我的人生就是那样贫瘠,那年我19岁。
下午从学校坐巴士出发的。只记得那车的颠簸感摇摇晃晃的一路。车里的人应该很多,现在想起来觉得那些人,都像贴在车玻璃上的素描画,轮廓模糊。唯一清晰的是那天我穿了一件墨绿色的短马夹,还有就是脚上那双坡跟小白鞋,记忆犹新。
记忆是个奇特的东西,毫不受控制的存在意识里。
到目的时已经傍晚,老城区的桥洞下都是卖荧光棒的,我能记清那些五颜六色的光。一路向北,往山上行,第一次见识了什么叫声势浩大,满山腰上上下下的人,空气里弥漫着焚烧的香熏味。第一次爬山,上山前校友们问我要不要买双平底鞋换上。我拒绝了,因为无知。
下山时已经午夜以后,我的双脚磨出了很多水泡,咬牙切齿的挪动脚步,恨不得自己是块小石子,直接滚下山算了。
那双小白鞋呀,至今我依旧记得它的样子。因为经历太过深刻吧。
凌晨三点的小城昏暗,偶尔有黄包车路过。大家问去哪?我说我只想找个地方坐着。就那样我第一次邂逅《泰坦尼克号》。还有那家老电影院。记忆那么模糊了,只记得电影院的荧光灯暗淡又惨白,冰凉的不锈钢排椅,有些凌乱的摆放在播影厅中央,后来它的主题曲《My heart will go on》红遍了大街小巷。
毕业工作后很多年,电影像销声匿迹,或者说在我的世界里。我工作,谈恋爱,结婚,就是没有想起来去看一场电影。它消失了,像手表一样,火了一阵又悄无声息,然后又突然间流行起来。这是万物的规律吧?总在轮回。
2010年以后,好像一直在追随新上映的电影,在影院里看过很多次,有和先生一起看的,也有和姐妹、朋友一起的。都看了些什么几乎都忘记了,可前几年和姐姐与弟妹一起看过一场电影的某些情景依旧清晰。
那晚,很热。应该是夏末。我们三个人坐在1912街区的一家龙虾店吃龙虾喝啤酒,等电影开场。我们也逛了1912整条街,在【保罗的口袋】逗留了很久。那晚的龙虾鲜辣,刺激着味蕾。那晚的啤酒我们将各自熏的微醉。唯独记不清那晚看的是哪部电影,可我们是奔电影而去的。
是啊,奔电影而去的最重要。至于后来我们是否记清当时看的什么,其实并不重要。大多时间,电影就像床上的棉被,温暖过自己,在需要的日子里。即使后来可能我们忘记了是哪件被子给予的温暖,但那种弥散在心里的感觉是暖的,想起来心里是柔的,这就足够了。
那么,一个人去看一场电影
一个人在电影院,点一份心怡的小吃。看来往的人群,他们也在看我。我从他们的眼神里读到了“疑问”。这疑问是对于我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影“格格不入”的好奇。
可我迷恋这格格不入的氛围,这才是我自己。那么享受偶尔的一个人,不用顾及别人的感受,不用在意身边的事物与眼光。就让心里那朵朵喜悦的小花绽放在脸颊、唇角、眉梢上。
就是这样吧,一个人有一个人的快乐,两个人有两个人的寂寞。
山野说:“天地混成,心即是理。没有理外之心,没有心外的理。心里有贼,刹那散开来周遭全都是贼;心里有花,则此花颜色,便一时明白。”
心里有花,自然万物都是美景呀,你瞧,那影院的霓虹灯格外的明艳,灯光下清扫卫生的阿姨,身上都飞出一只彩蝶来。
若干年后,我或许会忘记今天看的什么电影,但我肯定能记得刚入播放厅后,前排观众吃爆米花发出的脆脆的响声,还有未播放时黑白的荧幕与空无几人的观影厅。当然,更不会忘记这天,因为一部叫《新喜剧之王》的电影,落满一身的泪水。去看一场电影吧,在这春天里。即使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