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视频号的更新说明进行了一次调整,包括:视频号有效关注达1000人、开通视频号小店、个人资料页增加“直播带货”标签等。其中,在直播带货标签中,增加了“开通视频号小店”和“个人资料页增加“直播带货”标签,意味着微信对视频号直播带货的支持和重视程度增加了。
视频号有效关注达1000人: 17762069205( 长按微信号 可复制粘贴 )
视频号有效关注达到1000人
在视频号中,有一项功能是“关注”,在进入视频号界面后,点击右上角的“...”按钮,即可进入“关注”功能。通过关注功能,可以进行点赞、评论、转发、收藏等操作。
可见,这次视频号的更新说明中,把视频号的关注人数提升到1000人。
开通视频号小店
视频号小店是视频号开放给商家和个人的小程序商城,用户可以通过小程序来完成购物行为,并且能享受微信支付的服务。开通视频号小店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店铺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
3.经营类目需符合相关规定
4.店铺需开通微信支付并绑定银行卡,且已进行微信支付三个月以上。
5.店铺需已注册微信支付并完成实名认证,且近30天内未出现严重违规记录。
6.店铺需满足上述条件之外,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近30天内未出现严重违规记录;
2.近30天内未受到过任何平台的处罚;
3.近30天内未被列入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个人资料页增加“直播带货”标签
视频号个人资料页增加“直播带货”标签,方便用户查看和使用。
用户可以通过个人资料页进入直播带货功能,观看直播,完成下单。该功能已在视频号创作者中心上线。
微信视频号官方称,该功能的开放是为了满足用户观看直播、完成消费的需求,因此只支持在直播中加入该功能,并且仅支持在个人资料页展示直播带货功能。
“直播带货”标签中包含“商品列表”、“购买链接”和“达人简介”三部分内容。
优化直播带货规则
1、视频号直播带货是一种基于内容的营销方式,因此,直播过程中,用户需要遵守平台规则。为保证用户体验,请规范使用账号和视频号直播功能。
2、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的直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未取得相应资质的;
(2)禁止使用的设备和软件:如:手机、电脑、路由器、平板电脑等;
(3)禁止发布的内容:如:违法违规信息、违反公序良俗内容;
(4)禁止使用的设备及软件:如:外挂软件、广告推广类 APP。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平台将定期对违规直播行为进行审核,对于违规严重的主播,将限制或停止其直播行为。
新增直播带货标签
在视频号直播带货的推广页面,在直播间内加入了“直播带货”的推广标签。
微信表示,在视频号直播间内加入直播带货的推广标签后,用户可在直播间内直接查看“直播带货”的推广信息,提升直播间观众对产品的兴趣。
目前,微信视频号已开放“直播带货”推广入口,支持使用“开通视频号小店”和“直播带货”两种方式开通该功能。未来微信将逐步开放更多功能,通过微信小店为商家提供更多能力,帮助商家在视频号上获得更大流量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