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当事人立案打官司,司法局在法院立案大厅里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诉前纠纷化解中心。当事人立案打官司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咨询法援律师。当事人之间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可以交给诉前纠纷化解中心调解解决。
当事人之间的一些民间借贷、相邻关系、房屋租赁、人身伤害等纠纷,经过调解员的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和解解决争议。这样,当事人省时、省力、不花钱,不用打官司就把问题解决了。
这天,立案大厅走进来四五个中年妇女,一路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最后,围在调解中心的值班柜台,看向正在值班的调解员。
“同志,老板拖欠我们的工资,你们这里负责调解吗?”一位高个子大妈,大着胆子问道。
“哦,怎么个情况,说来听听。”调解员问道。
“他不给我们发工资!”
“我们辛辛苦苦干了好几个月,老板不给一分钱!”
“我们找过劳动仲裁啦,最后,他们裁决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他们不管!”
“还讲不讲道理啦……”
几个大妈七嘴八舌吵吵了起来。
“好,好,都先停一停。一个人先说,其他人再补充好嘛。”调解员微笑着建议。
高个子大妈说道:“还是我来说吧。”
原来,这几位大妈在一家公司打工已经二年多了。这几个月以来,工资一直拖拖拉拉的不到位。最近的这两个月老板干脆就不发工资啦!
“这两个月你们一直都在上班吗?”
“对呀,每天按时干活打卡记考勤。”
“为什么不给发工资?”
“老板说资金紧张一时周转不开,所以没有发工资。我们也体谅公司的难处,可没想到这一拖就是两个月了不发工资。”
“你们去劳动仲裁了吗,他们怎么确定的?”
“劳动仲裁说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他们不管。”
“现在,你们还打算在那家公司打工吗?”
“不了,一直拖欠工钱,我们不打算在那里打工了。”
“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有吧,拿来看看。”
大妈麻利的从书包里掏出了仲裁裁决书。
“这样吧……”调解员看过仲裁裁决,开始说起他的意见。
干活付酬本是天经地义,既然大家在公司干活理应获得约定的报酬。当然,由于几位大妈与公司之间并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向公司主张索要工资,而是应当索要劳务报酬。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们还以为劳动仲裁偏向那个老板呐。”大妈们恍然大悟。
“没关系,你们的事情我们有责任帮助调解解决。当然,前提是你们老板同意接受调解。要不然这样,我们先联系一下你们老板,看看他的态度再说。”
电话通话中,调解员严厉的批评、指责老板拖欠工人劳务报酬的行为,要求他尽快支付几位大妈的工钱。
“唉,我也是无奈啊。”老板在电话里诉苦。他说,现在生意不好做,很多业务都是自己垫资开展。一旦买家不能按时付款,公司自然周转不开。不过,他的心结主要还是几位大妈与公司打劳动仲裁的事情。
“这几个也算是老员工,本想她们能够体谅一下,可没想到她们却把事情闹到了劳动仲裁,这下子对公司的信誉产生了影响。”老板很有些不满。
“你想过没有,如果事情得不到解决继续下去,法院肯定会判决你们必须支付拖欠的工钱。闹到那个地步影响就更大了,你说是不是。”
“谁说不是呐。”老板沉默了一下,接着说:“我们可以立即与她们结算工钱,不过,前提就是她们不要再打官司了。”
“这个自然,一旦问题解决了,也就不存在打官司的必要性。再说,你们不欠钱,工人有什么理由再打官司。”调解员解释。
“好吧,麻烦你告诉她们几位,明天上午直接到公司财务领取报酬,我就不露面了。”
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几位大妈终于拿到了自己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