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角度评跑马拉松还抽烟

在今年十一月份的浙江建德新安江马拉松比赛中,有一名选手在比赛进行过程当中“吞云吐雾”,通过新闻报道成了大众关注的焦点,甚至引起了外国新闻媒体的关注。

作为跑步爱好者,我对这名网传年过五旬选手以3小时30分左右的成绩完赛感到佩服,了解这个配速代表的能力有多强,如果他有抽烟的习惯都还能够跑出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提到抽烟的行为,经历过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人,会比较深有感触。当时人们的抽烟行为比较随意,在很多公共场合把烟一点就抽上了,而旁边的人对此也很少有意见。那个年代人们的抽烟自由所受到的限制很小,或者说社会对于抽烟行为的容忍度较高。在当今社会,人们对于抽烟行为的容忍度降低了,对于在公共场所抽烟的人,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不能接受这样的行为,因为烟雾的味道及对健康的不利影响让被动吸烟的人认为这侵犯了他们的权利,现如今全国多地也早已出台禁止在公共场所抽烟的地方性法规。因此,从对抽烟行为的司空见惯到认为抽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法治化的进程,但这并不是一蹴而就的。

同样是运动,最近卡塔尔足球世界杯进入了十六进八的淘汰赛,虽然不了解国际足联是否有相关规定,但我想足球运动员在足球场上吸烟肯定不被允许的,除了吸烟的行为会损害运动员的肺功能,导致运动能力下降之外,球场上吸烟行为会影响数量庞大的球赛受众,特别是青少年球迷,所以,即使国际足联没有相关规定,比赛时禁止吸烟也足以形成行业惯例。

最近中国田径协会发布了一份《马拉松文明健康参赛倡议书》,这里面就提到了禁止吸烟的有关内容。我想,这与前面这名吸烟的马拉松跑者有着直接的关系,我认为倡议书本身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规范马拉松参赛选手的行为,但是仅仅是倡议的话影响力不足,不妨在参赛之前选手们报名的事项上进一步明确比赛时吸烟将导致的不利后果,例如失去比赛资格等,甚至可以将禁止吸烟通过赛事制度固定下来。

再回头看一看这名比赛时抽着烟的跑者,这画风与跑步比赛显得格格不入,这也是他成为新闻主角,被称为“抽烟哥”的原因。抽烟是个人的自由,但是抽烟如果影响到他人,时间、场所不合适,将不被允许。这是一种观念,也是一种行业惯例,更是一种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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