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有个神

      《芳华》热大概过去了吧,不知你可还记得刘峰?

        他是个很平庸的人,是千万总拿好人卡的平凡人的代表。素日里大家都很爱戴他,没错,是爱戴,尽管他和文工团的大多数同龄,但显然大家没把他当人看,而是神。一个没有私欲,不求得到,只管付出的无所不能的神,他会答应每个人的要求,会主动为每个人解忧,他是圣母,他有大爱,可他就不是人。

        文工团有这样的神,大家都活在他的恩慈之下,将他高高捧起,理所当然地享受着来自神带来的惠利。彼此相安无事。文工团的勾心斗角小打小闹似乎永远波及不到他身上,很明显么,一个和任何人都没有利益冲突的人,一个“活雷锋”,一个拥有着大爱无疆的神,这些红尘气息连沾染上一丝一毫都是对他的亵渎。

        但他和神又不一样,因为神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满足凡人的心愿,但他不行。他只能提供劳力资源。因此,他为了给即将成亲的队友省钱彻夜打沙发;将难得的进修机会让给他人;脚伤无法再舞的时候成为流动的“万金油”-哪里需要去哪里。更因此,在“丑闻”之后文工团能够轻易将他甩掉,他的存在价值可有可无。

      可事实是,他是人,还是个怀春的少年。他也有情难自控的时候。

微凉的秋夜,坐在刚打好的沙发上,他对着爱慕的人吐露埋藏多年的情衷。他以为她会答应,可她避之不及;他失控地抱住想要逃跑的她,却换来她更大的惊恐。

      为什么会这样?刘峰自认平日待人不错,操行可圈可点,为何她不喜欢自己?

“因为一个干尽好事的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忽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好多年,你会感到惊悚、恶心、辜负和幻灭。”

    神,从神坛跌落了下来。

    众人早已对刘峰形成了固有的认知,为其打上了许多好的标签,他已然成为了这个小圈子的社会默认:一个无私奉献的人,付出是理所应当的。

  可突然有一天,“社会默认”出来追求他的私欲了,原来他也有要得到的东西,而且是通过社会所不喜的方式。这样强烈的反差,简直相当于叫直立行走的人倒着生活,极难适应,于是众人惊异厌恶,大失所望,纷纷远离。

      遗憾的是,刘峰没能为自己争得清白,被分放至前线。他为文工团默默付出这么些年。为何不能宽宥?

      因为他的“属性”太脆弱了。不知你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叫「一致性原则」,说的是人们在没有明显利益差的条件下为了降低信任成本更倾向于维持自己在他人眼中的形象一致。可刘峰恰恰反其道而行,他主动打破了这个原则。而当一个人留给别人固定的印象之后,就很难再做出与之相反的举动,尤其是在一个生活团体里达成了共识。刘峰留给大家的印象深刻得像密封的真空袋,稍稍透了个孔气儿就全漏了。你可以尝试改变,前提是你能够在暴风雨之后还能被团体接受。“丑闻”之后,刘峰他没能力,也还没来得及打翻身仗。

      照这么看来,倘若刘峰还想在文工团待下去的话,他只能继续扮演“活雷锋”“万金油”,扮演神的角色,而非“寤寐思服”佳人的青年,而非凡人。可这样,他就永远也不能对渴慕许久的姑娘说出情意,无法活成自己。

      而有个现象也很值得玩味,主流公认的“好人”做了一件坏事就变成了“坏人”,而“坏人”只需要做一件好事就能被认为改邪归正了。

      怎么让自己在公众场合下有更多的自由权?我暂时没想好,大概是更“无耻”一点吧,将不同面目缓缓展露在人们面前,让他们惊异你,信任你,让他们猜测不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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