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知乎看到了这样一个话题:
当我在停顿思考这个问题时,思绪总是乱跑。
当初小学的第一名,现在,应该已经结婚了吧。
小时候总是有个令人苦恼的问题,那便是我长大后是要上清华呢,还是北大呢?
直至到了五年级遇到了鸡兔同笼的问题(虽然我到现在依旧还是不会)失去了连续五年的乡村小学的五(一)班第一,我原来也只是比别人聪明一点罢了。
而且小时候总是会有消耗不完的热情和无数种令人痴迷的游戏:打玻璃球,打卡,溜溜球,陀螺等等。
可五年级那个超越我成为第一名的女孩子,从不参与这些游戏,她总是在看书,看一切能够找到的书,哪怕只是一片纸。
小学有一间小小的图书室,里面的书大多是别人捐赠的,可只有星期二和星期四才开放,她没有书看时,总是一个人趴在窗户上捧着双手发呆。
小学毕业后,我们这些孩子便走上了不同的路途。
有的上了初中,有的出去打工,在教育和经济都极为落后的西南某农村,没有人会觉得打工是个错误的选择。
上初三的那一年,偶然在小学的班群里看到了她的消息,是一封婚礼的电子邀请函。新郎是邻村一个开挖机的小伙。
办婚礼那天是个周末,我刚好回家。
我依稀记得三四年前的她爱看书的样子,于是除了份子钱之外我还给她买了一份“礼物”
其实我明白
一个贫困的家庭里面,有弟弟的女孩子的命运。当时我对此一丁点意外都没有。只不过心里隐隐约约觉得有什么不妥,似乎哪里有什么东西不对劲。问题是世界这么大,这么沉重,而我是如此的小,可以说是微不足道。
我突然觉得我应该做点什么,哪怕一点用都没有。
我给她带的礼物,是一本《灿烂千阳》,32块,我两天的饭钱。
婚礼上,画着略微怪异的妆容的她跟着新郎认识着来往的宾客,眼神里没有了我记忆里熟悉的光亮,取而代之的,是机械而又木然的眼神。
入席,她和新郎过来敬酒。
我把《灿烂千阳》递过去,她看向书,眼神里仿佛又恢复了一点光。还稍显稚嫩的脸庞看向我,声音颤抖的表示了谢意。
他们又去其他桌敬酒了。
古旧的瓦房下面全是形形色色的乡亲们,在聊着与婚礼无关的家长里短。周围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席间都是些比我大很多的老人。他们在说一些陈年往事,庄稼猪狗什么的,还有自己的老寒腿什么的。经年累月的劳作让这些老人浑身都是毛病,不到70岁就已经杵着拐杖,佝偻着后背挣扎。他们很快就会消失在晨雾和夕阳中间,除了一个墓碑什么都留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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