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起生命之书《道德经》第十七章 功成事遂

原文: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译文:国君治理国政,可以分为四个等级:最上等的国君,推行不严的教化,使人民各顺其性,各安其身,人民并不知道他的存在;次一等的统国君,用的教化人民,用仁义治理人民,人民亲近他并且称赞他;第三等的国君,用政治治理人民,人民畏惧他;第四等的国君,用拳术愚弄人民,用诡计欺骗人民,人民轻蔑他。最好的政治是无为而治,人民各顺其性各安其身,人民得到最大的好处,功成事遂之后,老百姓浑然不觉。他们还会说:本来就该是这样自自然然的嘛。

感悟:老子推崇的是实行无为之治的统治者,因为它们不会轻易向人民发号施令,他们慎言谨行,决不破坏老百姓的生活规律,老百姓遵循大道,统治者不必劳神苦思,国家得到了治理,百姓也过上安宁的生活。生活富足安宁,百姓就感觉不到统治者的存在,觉得这一切都是自然安宁的生活。百姓有了这种感觉,心中没有感激之情,没有感激之情也无所谓仇恨,没有仇恨,国家自然太平。这样的场景,正是老子对“百姓皆为我自然”的最好描绘,这也就是老子所谓的道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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