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举措”促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出台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又一次重要实践,是进一步优化干部成长环境、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激发干部工作动能的强力引擎。

  强化学习教育引导,转变“上”“下”观念。当前多数干部对“下”的认识还有误区,往往认为有问题、受处分的干部才“下”,干部的思想压力大,对“下”抱有抵触情绪。这就需要对各级干部开展全方位政策解读,大力宣传正确的思想观念,引导广大干部破除“官本位”思想,牢固树立公仆观念,破除“上荣下辱”的陈腐思想,始终摆正学习心态,上行提拔要切忌骄傲自满、沾沾自喜、忘乎所以,持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下行调整要不气不馁、坦然面对、在岗为岗,做到“下”可扎实干事、为民服务、倾情奉献。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突出“上”“下”标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是激励干部的“风向标”,是引领干部干事创业的“指挥棒”。要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就要树立重基层、重一线、重实干、重绩效的鲜明导向,聚焦推动招商营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刻的政治态度、处置复杂问题的决策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能力,做到“上”要德才兼备,“下”要警醒反思。用贤人,能者上,则群贤毕至;庸者下,劣者汰,才能让干部心服、群众信服。

  明确考核评定方法,提供“上”“下”依据。明确细化考核内容,不断探索改进考核方式,考准考实干部现实表现,区分本职工作与重点工作、常规工作与难点工作、一般工作与创新工作的区别,合理评定领导干部所取得的成绩,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综合运用好干部考核考察、巡视巡察、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信访等方面的成果,动态掌握干部现实表现,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使干部“上”有动力,“下”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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