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的同样时间,同样地点,除同样的几个人外外加村里的长老:年迈的村支书金岚岚。事情是明摆着了。
于康这次转移话题,不再在劝母的问题上花费心机,所以,他开门见山地道:“这些年感谢您的栽培,儿子不肖,只能用钱来报答您的养育之恩。我和小妹凑齐了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元钱,给您养老。以后,您就自个儿保重吧!也不要担心我们,哪一天,您要是真的过不下去了,我还是欢迎您回来的。”于康把这翻话说得不愠不怒,似乎与自己毫不相干,像个小学生在朗读一篇课文。其实,何止朗读,他是在背诵,这台词,这表情,他对着镜子练过好几回了。
那么多的‘三’取其谐音‘散’,其意不言而寓了。
于母眼里塞满泪水:“不要这……康儿,不要这样……”
于康转过身去,不愿再搭理。
“你自找的。”儿媳没头没脑地说。
于洁泪珠在眼眶乱转,终于失去了航向,涌了出来,她用张纸巾捂着脸,大哭,哭得直打噎。
村支书金岚岚并不试图去做什么挽救。他知道,那样做只是徒劳。他对几个人说了几句各自珍重的话之后就从上衣口袋里掏出张纸来,那是一份不伦不类的绝交书。从法律上讲,这是不能生效的,但在各人心中,却铁定了下来,其文曰:
甲方:于康,于洁 乙方:蒋微因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即日起解除亲属关系。
二:甲方以一次性支付现金的形式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万叁千叁百叁十叁元整。
三:以后乙方如赡养,护理,送终等诸方面的问题,甲方一概无责。
四:甲方无乙方的财产继承权。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村上留一份,三方签字生效。
…………………………………
于洁是最后一个签字的。
这条新闻与当年村里花炮厂爆炸炸死两人,炸伤五人并列为头条。严格来讲,这条新闻更有它的“新”性。人人都知道炸花炮厂炸死人了,炸伤人了,但死者伤是谁?没几个人说得清楚,而只要一提蒋老大婆,上至古稀老人,下至黄毛小子都能讲出一个故事来,且个个“出口成章”。
那个初中同学是在次日凌晨来接微因的。她除了几件常穿衣服外还带了张前夫的相片。那本已脱线的书却没带走,只是小心地把它藏在前夫的遗像后面。前夫是爱读这本书的——她清楚地记得。
选择在凌晨接走微因,可见,那个‘糟老头子’也不想平白无故的遭白眼,更犯不着跟每一双白眼都去理论一翻,那是永远也不会有结果的。是苍白的月光,稀疏的犬吠给他们送的行。村里的人们照样忙着自己的事,只是在茶余饭后才把谈论微因作为消化的辅助剂。说是常说,也没有人觉得少了什么,更没有到非有不可的地步。偶尔,能从孩子们的对骂声中听到她绰号,被骂的多是女孩子。女孩子,不管平常多么坚强的女孩子也很快变成一个小泪人——没有比这更大的侮辱了。此时的男孩子便会像斗胜了的蟋蟀,摇摇摆摆地走了,他们得意于他们找到了制服药这些顽固傻妞的魔宝。
男方的家庭成分也很简单,三口之家。老子,儿子,儿媳。丈夫王子明在乡政府担任一个不大不小,可有可无的官儿。(是的,写到这里,可以叫他为微因的丈夫了。)他的工作日程被手表严格锁定:“七点起床,十分钟内刷好牙,牙膏是药物牌的。而后洗脸,不超
四十度的温水。七点四十准时上班,步行二十五分钟,八点一十签到,八点二十正式上班。所谓的上班就是捧着一张当天的报纸,泡上杯浓茶,看着,喝着,直到十一点三十再下班。偶尔,也会开开会。开会的时间巩固得很好,一直没变,每次都是九点开会,十一点三十,也就是平常下班的时候散会。还有不变的,就是每个职员的抽屉里备有一瓶红花油。新来的不懂,呆了一两个月后就会知道。为啥?两个半小时的会开下来,真够累。还得装出个认真听讲的样子,并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才不会露馅。乖乖,这巴掌拍得久了,也不好受,非得抹点红花油不可。要不手掌肿起来,一时半会又没消,下回开会,你不鼓掌,头头还以为你在跟他唱对台戏呢,惨了,到了那时吃不了也只好兜着。谁要是问他时间,其实根本不需要看他的表,只需要看看他在做什么可以了。工资从不托欠,每月二十五号下午五点的时候准能从那个窗口领到五百六十元的工资,还有一包白沙牌香烟,或是一包槟榔。他很满意这样的一份工作,出入总是西装革履,在女士们面前也爱摆一副绅士的臭架子,当个臭架子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