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作近200天无休!保安猝死背后,折射出企业用工管理制度缺失

一位48岁保安,工作了190天未休假,最终猝死在宿舍。这位来自广东中山的保安赵某,原本有幸福的家庭,但意外的来临让所有人措手不及。该男子的妻子直言:“现在家里上有老下有小,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该如何坚持下去。”

好端端的人为什么会突然猝死?190天没有休息连续工作触犯劳动法?与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有关吗?

根据保安赵某妻子的介绍,赵某是在2008年来到中山,入职了中山市利达针织厂有限公司。2010年曾离职过,后又在同年3月回到了该公司,然后就一直工作至今。赵某在公司工作长达14年之久,工作岗位一直是保安,如今是保安班长,算起来也是公司老员工了。工作虽辛苦,但也一直勤勤恳恳坚守岗位。

今年8月24日早上,赵某妻子突然接到公司的通知,说赵某于8月23日晚上下班后在厂外宿舍猝死身亡。

据了解,赵某工作期间所在的保安室仅有10余平方米,夏季日照西晒,加上地处广东地区,夏天温度和湿度都高,导致体感温度远超实际气温。湿度大导致的闷热更是让人在烈日下呼吸困难。

图|今日头条

保安室里没有空调,仅有一台小小的电风扇。赵某曾不止一次在朋友圈吐槽类似“温度太高、好热...”对于工作环境,公司表示保安室里不仅配有风扇,而且还提供凉茶,与车间一线工人工作环境相比,保安室的执勤环境要好很多。

但从赵某的工作打卡记录来看,赵某确实已经连续上班200多天没有休假了。

赵某妻子认为:根据劳动法规定,职工每天上班时间应为8小时,每月上班时间应为176小时。而赵某每月上班时间平均为360小时,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这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

赵某长期工作量超负荷,加之工作环境恶劣。这才导致其过度劳累猝死身亡。而该公司严重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关心职工生命,应当对他们予以补偿。

公司负责人说,当地人社部门已经认定其非因公死亡,按照《广东省企业职工抚恤待遇条例》,给予直系亲属相应的一次性抚恤金,但因赵某家属对该赔偿金额有异议,目前公司律师及赵某家属正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

对于赵某长期加班的事情,公司并未否认。公司也同意该加班时长已经超过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且公司也承认了赵某工作时长期处于高温状态。基于以上种种原因,不难看出公司确实存在一定用工管理失责。

企业在进行劳动用工时,不仅要考虑经济效益、工资待遇等方面,也不可忽视了员工身体健康。特别在法律层面,员工合法权益需得到重视。公司安排员工工作时间和发放绩效奖金等等,都不能忽视了法律风险。此外,上述提到的《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

实际上,该规定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施期限届满后自动失效。

也就是说,在该规定失效后,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按照国家的《社会保险法》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暂行办法》执行。

可能不少人认为,过劳猝死罕见,没必要了解这些。但在劳动纠纷频发的当下,企业更应该重视用工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风险。用工管理制度所涉及的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作时间过长,导致伤亡发生的法律风险。企业的良性发展必然从一套程序合法、内容详实合理的规章制度开始,而这一套规章制度定然经过风险评估、法律后果衡量。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劳动用工现状及劳动仲裁实践,以此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管理行为,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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