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源于什么想要读这本书,好像是在微信聊天中听人说这本书不错,于是就产生了阅读的欲望。
第一次读的时候,觉得语言平淡无味,情节简单无趣,硬着头皮读了大约100多页,实在坚持不下去,就放弃了。
后来又意外地听人推荐,于是就坚定了信心,无论如何都要把这本书读完,我要自己去体味书的好坏。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作品讲述了主人公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默默退休后,意外收到一封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信。信中说她患了癌症,这让哈罗德无比心痛。
于是他做出一个决定,步行去贝里克郡。他相信只要他虔诚地走去,老友就能活下来。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终于完成了他一个人的朝圣。
小说读完,不得不说它平实的叙述中,还真的带给我几点思考。现将我这点粗浅的感受记录下来,既是对这本书的总结,也算是我对人生的一点思考和感悟吧!
1.每个人都需要一场深刻的自我反省
哈罗德本是一个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人,在酿酒厂工作40年,既无朋友,也无敌人,与妻子关系冷漠。这样的描写,让我们很容易看得出哈罗德的人生是不快乐的。
在他一个人去贝里克郡的路上,他陆续想到了离家出走的母亲,自甘堕落、生活迷乱的父亲、16岁被父亲赶出家门、婚后儿子抑郁自杀、与妻子形同陌路……这些痛苦的经历仿佛一场场噩梦,时刻出现在他的脑海中,让他痛苦不已,难以释怀。
莫琳虽然没有加入哈罗德的行程,可是在哈罗德走后,莫琳的心灵之旅也跨越了她大半个人生。她不自觉地想起和哈罗德的点点滴滴,包括第一次舞会上,哈罗德英俊潇洒的舞姿以及自己的默默含情,想起儿子小时候,一家三口的快乐生活……
本来儿子死后,莫琳以关闭了与哈罗德相守的心门,一个人搬离到偏房,她用对哈罗德的怨与恨,惩罚着彼此。
可是随着情节的逐渐推展,哈罗德和莫琳都发生了改变,他们在行走和等待的过程中回溯过往,勇敢面对成长中的缺憾,从而回归内心,走向最真实的自我,最后选择放下过去,以爱相伴。
试想:如果没有哈罗德的这次行程,他们夫妻俩也许会以现有的状态,直到终老。所以是这次行程,让他们都有的反思的机会,在反思中都得到了成长。
生活中的凡夫俗子,大抵都活得茫然混沌,纠缠于琐琐碎碎的是非对错。孰不知,我们都需要这样的一场心灵之旅,来反思净化自己的灵魂,完成蜕变成长。
2.成功更多需要的是坚持
再谈坚持的意义,似乎是老生常谈,可是对于这个意义的体悟却因人而异,就像我,一个习惯放弃的人,在四十多岁的年纪,才初始坚持对于一个人成长的重要,说来实在惭愧。
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现在姑且以这句话安慰一下自己吧!
哈罗德的朝圣之旅并不简单,只身一人上路,没有手机、没有地图?没有换洗的衣物、没有合脚的鞋子……最终他的脚和腿受伤,他遭受到的第一重考验来了,身体不行,他还要不要坚持?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边走边回忆起过往的日子,悲惨的原生家庭、自杀的儿子、形同陌路的妻子、十恶不赦的老板……这一切像枷锁一样,禁锢着他的心。如此苦涩的活着,他还能不能坚持?
一路上,哈罗德不止一次地想要放弃,即使他走到离贝里克郡很近的地方,他还在想着放弃。后来在妻子的帮助下,他坚持下来,完成了朝圣的使命,也完成了对自我的救赎,不得不说,是坚持让哈罗德得到蜕变。
记得我年轻的时候,想考研改变现状,后来因为一次事故就放弃了,现在想想,真是不应该。
后来陆陆续续做了不少事,都无一例外地失败了,究其原因,不是选择错误,而是没有坚持。
我有一个高中同学,天资平平,高中时她和我的成绩相差很多,那时她学不会,经常急得大哭,甚至是不吃不喝。
就是这样的天赋,她在大学毕业后,连续几年参加研究生考试,最后心想事成。去年见面,她又说想考博,让我们一干同学惊讶,马上就要五十岁了,可是她依然坚持不懈,其精神真是令人叹服。
曾国藩说:读书明理。在接下来的日子,我会继续读书,挖掘书中的思想精髓、思考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