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的瑰宝。在新时代,传承和弘扬这一文化,对于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每个国家的法治道路都应基于自身的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和基本国情。我国有着悠久的文明历史,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走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应的法治道路也必须符合我国国情。近代以来,照搬西方法治模式的尝试均以失败告终,这警示我们,只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结合自身实践,借鉴有益成果,才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筑牢法治根基。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的必然要求。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不可或缺。中华文明需要传承与创新,只有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融入现代法治文明,才能使中华民族在世界民族之林傲然挺立。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国式现代化与中华文明相辅相成,离不开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我们应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精华,借鉴人类法治文明成果,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和文化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概括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理论体系和时代精华。“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强调礼仪与法律的结合,近年来的法治实践如庆祝建党百年活动以及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都彰显了这一理念。“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贯穿古今,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基层立法联系点、检察机关守护食品安全等都是其生动体现。“天下无讼、以和为贵”的价值追求,与当前政法领域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践相契合。“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在当代法治中仍有传承,主席特赦令便是明证。“援法断罪、罚当其罪”的平等观念影响着当代法治实践,如正当防卫制度的明确。保护鳏寡孤独、老幼妇残的恤刑原则在我国法治建设中也一直被重视。
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实践中,我们应把握好三个原则。坚定文化自信,凸显文化自信在“四个自信”中的重要地位,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构建中国特色涉外法治理论体系。秉持开放包容,学习借鉴世界优秀法治文明成果,但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坚持守正创新,坚守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任重道远。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推进我国法治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