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那个年代,早恋是不允许的。很多女生男生在初中时喜欢的人,别说牵手,就是挨在一起说说话,都会被禁止的,是的,纯真又美好的年代。
我知道自己喜欢一个人时,是我初三的时候,他不是我们班的男生,尽管班里也有帅,很会读书的男生。他是高三的跟我的家住在差一幢楼的一个大男生。
还记得与他第一次见面的情形,记得那天是泸州有史以来下得最大的一场雨,去学校时教室也被淹了,大家就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正和小伙伴有说有笑着,在我们的正前方一群高年级的大男生中一个长相清瘦俊秀的男生突然回了头,原来我们的后面有个男生叫了他,然后那个男生跟了上去,继续走了。
一路上小伙伴开开心心叽叽喳喳的聊着,全然没有注意到此时的我,是如何默默的跟了一路。
他应该是我很喜欢男生的样子,只此以后,只要能看见他,什么学校大型活动上的文艺积极分子,有时连上体育课都能遇上,回家的路上,最喜欢的是晚自习的路上,但也只是偶尔在路上能遇到,哎呀,真是恨不得跟他牵着手回家呢。但每次不管他是在我前面还是后面,总是想听听他的声音,与他的同学聊了些什么。连我最好的同学都不知道我喜欢上了这么一个大同学。嘻嘻,没说。这个人没有留在我们彼此交换青春小秘密时,说出那个人。
我们唯一次的眼神对视时,有一次他和他的同学骑车去学校的途中,在学校门口时遇到他,那时学校要检查校牌,在那里停了一下,我看了他,他也回看了我一眼,就这样过去了,像没事发生一样。我现在还记得他的样子。
他后来考上大学去了外地,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
不知道这个人现在身在何处,他也许一辈子不知有一个他的学妹曾那样暗恋过他,在她知道喜欢的时候,幸好有他的出现,远远地出现在她的视线里,美好的来,美好的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