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以刻画人物为中心,通过细节以及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许三观卖血记》便是当时社会的简单缩影。
这个社会里,苦难与温情共存,黑暗与友爱交替。故事的描写,让我们重新回到了那个时代,看他卖血之后憔悴的面容,体会卖血背后的心酸与喜悦,感受悲悯之情与人性光辉。
这本书描绘了许三观从二十岁左右到将近六十岁所经历的社会变化。书中的文字就似一条绳子,把我们拉回到那个时代,当时生活可真苦。包含着历史那段沉重的记忆,天灾人祸所导致的大饥荒和一次文化精神的大浩劫。1958年的人民公社、大跃进和全民大炼钢铁运动被概括的淋漓尽致。
“三个孩子喝完了玉米粥,都伸长了舌头舔起来了碗,舌头像巴掌似的把碗拍的噼啪响。”和许三观的抱怨“这苦日子什么时候才能过完?小崽子苦得都忘记什么是甜,吃了甜都想不起来这就是糖。”不难想象,人们当时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物质生活是多么的匮乏。为了改变这现状,他又一次的走上了卖血的道路。
许三观,一个普通的市民形象,是家中的顶梁柱,承担着养家糊口的责任。他靠着卖血度过了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命运的枷锁。
从一个家庭影射当时的社会,许三观用他的血撑起了一个家,他们经历了土改、大炼钢、人民公社、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文化大革命。社会在变,但不变的是那颗善良的,坚强的,努力生活的心。故事里的人物并不是完美的,但是确实让人感动的。
确实他这11次的卖血不都是因为生活。第一次是因为好奇,证明自己身体结实,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卖血的方法与技巧 ,这为他以后的卖血埋下了伏笔。从此他与卖血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整体上表现出人性美与善良。
当他得知自己最喜欢的一乐不是他的儿子时,很愤怒,自己给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儿子,当了九年的王八,自己却不知道。当一乐打了别人,要求赔钱时,他想把一乐送走,可何小勇就是不认,许三观出于无奈又去买血,继续养着一乐。
在大饥荒时,他再次卖血,可是当他带领家人去饭店吃饭时,把一乐自己丢了下来,说,我卖血的钱可不能花在你身上,你又不是我儿子。
但当一乐长大后,去农村插队,得了肺炎,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时,为了救一乐,他设计好路线,在六个地方登岸,“一路卖着血带一乐去上海治病”,这连续六次的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其中就有一次,因失血过多而导致昏迷。
四十年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缺钱的时候,他想起了卖血,当他的血不再要时,他哭了“四十年来,每次家里有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的,以后没人要他的血了,家里有灾祸了该怎么办呢?”
对于许三观来说对付苦难的唯一方式即是卖血,而血正像许三观表达的,血不同于汗水,血是生命之源。
在整个卖血中,许三观为了一乐——一个自己的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的几次卖血将故事推向了高潮,并最终因为自己的血卖出去只能被油匠用来涮墙而彻底崩溃结束。
作者赋予了许三观中国传统男人的观念的极度张扬,即对家庭和后代的责任和使命感,也对他的缺点给予了批评,余华冷静的叙述一直像谜一样吸引着我。
除了许三观,我最欣赏许玉兰,许玉兰在家里其实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角色,少了她,家就少了一份温暖。她是婚前很会花钱人,当然是花别人的钱,但是婚后却是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妻良母,虽然她也会坐在自己门槛上哭天抢地骂许三观。
但她真的很会过日子。她会把许三观的新手套攒在一起给孩子织毛衣,他会大声地对菜贩砍价还不顾菜贩的脸色淡定地挑选每一颗菜,她还会在荒年来临之前就每个月积攒一些粮食,她会在最后许三观只想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候大骂几个儿子的不孝顺,挽回丈夫的尊严。
许玉兰因为婚肉体出过轨被批斗,一乐二乐都不愿给她送饭,只有三乐还肯只是刚好不在,许三观给她送饭,白饭下藏着红烧肉,许三观说:“这是我专门给你做的,儿子们都没吃,你快吃,别被人发现了。”许玉兰没把红烧肉全吃完,她说:“留给一乐二乐三乐他们吃。”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能宽容你的人呀,不计回报也毫无疑问。
许三观经历十一次卖血后,把家里的灾祸也一一挺了过去,到最后老了,走过胜利酒店,心想:一辈子为了这个家去卖血才能吃上炒猪肝喝上二两黄酒,这一次要为了自己为了吃炒猪肝喝上黄酒去卖血。
然而去卖血的时候受了凌辱,哭得稀里哗啦。三个儿子一开始看到爹爹哭了,很担心,但知道哭的原因时都不能理解,都表现出:老了净瞎折腾,都不能理解老爹真实哭的原因。只有许玉兰站出来,抚慰许三观的伤痛。
许玉兰这个小人物或多或少跟现实中的你我他有些共同点,没有绝对的好与坏,那些愚,那些精明都是时代使然环境必然的结果。总之,许玉兰是个好妻子也是一个好母亲,尽管在结婚时她犯了禁忌,但是也磨灭不了她为了这个家而付出的青春与快乐。
许三观在生活的压迫下一路走过来的,路上有心酸有快乐,也因为这些心酸和快乐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生道路。当然还有千千万万个像许三观一样的家庭正在人生路上不断的前行着。
这是一首很长的民歌,揭露社会现象弘扬真善美,轰击假恶丑。这是一块重石,在我们的心中激起了涟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