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和一封信》
——没有说过“我爱你”
第一章:凉掉的茶与一九九零年的蝉
二零三五年,林霞六十三岁。
在这个年纪,死亡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它像是一块发霉的墙皮,盯着看了很久,终于剥落下来。
林霞走的时候是下午三点。重症监护室里不允许大声喧哗,只有那台不知疲倦的机器发出“滴、滴”的声音,像在催促什么。我坐在床边,握着她的手。那双手以前很软,后来很糙,现在很冷,皮肉松弛地挂在骨头上,像一件不合身的旧衣服。
她没有闭眼。
医生说这是正常的生理现象,肌无力。但我盯着那双眼睛,浑浊的,灰蒙蒙的,像蒙了一层洗不掉的垢。我知道她在看什么,她在看我,或者透过我在看她这一辈子。
那眼神里没有怨恨,也没有留恋,只有一种巨大的、让我心慌的空洞。
我想说点什么。我想告诉她,之前我不让她吃红烧肉,不是嫌她麻烦,是医生说她血脂太高,而且身体也太虚弱了;我想告诉她,衣柜底下那张存折密码是她的生日;我想告诉她,其实……
喉咙里发出风箱一样的声音,只有一股浊气冲出来。
她瞳孔散了。
那眼神里的空洞像一张嘴,把我也吞了进去。
之后,我也死了,大概是一个月后的一个晚上,或者是那天的凌晨。死的时候,我脑子里还在想一件事:那年她想吃城南那家的酥鱼,我特意骑车绕了三里地去买,回来时为了不让鱼凉了,把饭盒揣在怀里,烫得胸口起了一层泡。
但我给她的那一刻,只说了一句:“顺路买的,快吃。”
她一边吃,一边小心翼翼地看我脸色,生怕我嫌她馋。
黑暗里,有个声音问我:“如果重来一次,你愿意吗?”
我说愿意。
并不是想发大财,也不是想当什么时代弄潮儿。我就是觉得,那一盒的酥鱼,我不该说是顺路买的,这样,或许她能吃的安心一些。
再睁眼的时候,是被蝉吵醒的。
那种声音只有南方的夏天才有,成千上万只知了歇斯底里地叫,叫得人心烦意乱,脑仁发涨。
我感觉到热,那实实在在的、贴着皮肤的湿热。后背的汗水顺着脊梁沟往下流,衣服黏在身上,像裹了一层塑料布。
“沈长安,沈长安!”
一截粉笔头精准地砸在我额头上。
我猛地抬起头。
眼前不是白惨惨的医院墙壁,而是一块黑板。黑板上方挂着横幅:“为了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下面用红粉笔写着醒目的大字:距离高考还有32 天。
讲台上,那张年轻却总是板着的脸,是我们的班主任老赵。他手里捏着半截粉笔,瞪着我:“哈喇子流得比书还厚,昨晚做贼去了?”
全班哄堂大笑。
我发懵地看着周围。木头课桌上刻着“早”字,头顶上的吊扇慢悠悠地转,发出“咯吱、咯吱”的呻吟,像随时会掉下来削掉谁的脑袋。窗外是一九九零年的阳光,白得刺眼,照得操场上的煤渣跑道直反光。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没有老年斑,没有皱纹,指甲缝里还有点没洗干净的蓝墨水。
我回来了?
我的视线越过前排男生的后脑勺,落在右前方那个背影上。
她穿着白色的的确良衬衫,领子洗得有点发硬,头发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露出一段白皙的脖颈。因为天热,那几根碎发被汗水粘在皮肤上。
那是林霞。十八岁的林霞。
心脏猛地撞击胸腔,声音大得我怕旁边同桌听见。上一世最后见她,她像皮包骨头的老太太;现在,她挺直着背坐在那,像一株刚抽芽的水葱。
“沈长安,站起来回答,这道题选什么?”老赵还在不依不饶。
我站起来,腿有点软。看着黑板上那些像天书一样的化学方程式,我张了张嘴,声音哑得厉害:“选……C。”
“选个屁!这题是填空题!”
全班又是一阵爆笑。林霞也回过头来看了一眼。
那一眼,清澈,带点好奇,还有点看热闹的笑意。不是临死前那个空洞的眼神。
我站在那,脸烫得像烧红的烙铁,但我竟然想笑。我活着,她也活着。这真好。
放学的时候,天变了。
南方的夏天就是这样,刚才还大太阳,转眼乌云就压到了头顶,空气里全是泥土被翻起来的腥味。
铃声一响,大家像炸了窝的马蜂一样往车棚跑。
我推着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哪都响的“二八大杠”,混在人流里。雨点噼里啪啦地砸下来,每一滴都有铜钱大,打在雨衣上很响。
在校门口的那个下坡,我看见了她。
上一世,也是这个场景。
暴雨倾盆。林霞推着车站在路边,一脸焦急。她的车链子掉了,那是辆老式的女车,链条松,一颠就掉。但那个年代的女孩,大多不会修车,也不好意思蹲在路边弄得满手黑油。
上一世我是怎么做的?
我骑着车冲下坡,心跳得快要从嗓子眼蹦出来。我想停下来,想说“我帮你”,但因为自卑,因为怕被同学起哄,因为那该死的笨嘴拙舌,我只是把头埋得低低的,像个逃犯一样,用力蹬着脚踏板,从她身边“嗖”地冲了过去。
那天她淋了半小时雨,推着车走了三里路回家。
第二天她没来上课,发烧了。我偷偷买了感冒药塞在她桌肚里,她问了一圈是谁放的,没人认,最后她以为是那个总是油嘴滑舌的体育委员,还特意去谢了人家。
雨水顺着我的眉毛流进眼睛里,涩得难受。
这一次,我的手死死攥住了刹车闸。
“吱……!”
刹车皮摩擦轮毂发出尖锐的刺耳声,车身猛地一横,差点把我也甩出去。我在距离她两米远的地方停住了。
林霞被吓了一跳,缩了一下肩膀,抬起头看着我。雨水把她的刘海打湿了,贴在额头上。
“沈……沈长安?”她记得我,大概是因为我今天在课上丢的那个丑。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推着车走到她面前。
我想说句漂亮话,比如“雨太大了,我送你吧”,或者“别怕,有我在”。但我看着她那双眼睛,脑子里准备好的词全乱了。喉咙像是被旧报纸堵住,发紧。
我指了指她的车链子,憋出一句:“那个,坏了。”
林霞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嗯,链子掉了。我弄不好。”
“这雨……这雨有毒。”我又说了一句胡话。
“啊?”她瞪大了眼睛。
“我是说,这雨太酸,车淋久了会生锈。”我手忙脚乱地把自己的车支好,蹲下来,“生锈了就不好骑了。”
我其实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我只是蹲在那,伸手去抓那条油腻腻的链条。手指碰到冰冷的金属,黑色的机油瞬间糊满了指尖。
其实这很好修,挂上齿轮转半圈就行。但我手抖得厉害,挂了三次才挂上去。
“好了。”我站起来,在雨水里洗了洗手,虽然洗不掉那层油泥。
“谢谢啊。”林霞笑了一下,雨水顺着她的脸颊流到嘴角,“那我走了?”
雨越下越大,简直像是天上有人在往下泼水。
“别骑了。”我突然开口。
“什么?”雷声太大,她没听清。
“我说,别骑了!”我提高了嗓门,声音听起来有点凶,像是在吵架,“这么大的雨,你那个雨衣是半截的,裤子全湿了。风一吹就感冒。”
林霞被我吼愣了:“那……怎么办?”
我拍了拍我的后座。那上面绑着一块我都不知道哪里来的破海绵垫子。
“上来。”我说,“我送你。”
“啊?那你呢?”
“我有雨衣。”我指了指车把上挂着的那个军绿色的、又厚又重的胶皮雨衣,“把你车锁学校传达室,明天再来骑。”
她犹豫了。那个年代,男女生之间界限分明,坐男生的后座是一件很暧昧、很大胆的事。
“快点!”我又催了一句,“再磨蹭,我车也要生锈了。”
噗嗤。她笑了。
“你这人说话真怪。”
她真的把车锁到了传达室的屋檐下,然后跑回来,钻进了我的雨衣后摆里。
那个瞬间,我感觉到后座猛地往下一沉。
那一沉,像是有千斤重,又像是轻得像片羽毛。
“坐稳了。”我踩上脚踏板。
起步的那一下,我晃了两晃。毕竟几十年没骑这种车了,更何况,身后还坐着她。
“哎呀!”她惊叫一声,下意识地伸出手,抓住了我腰侧的衣服。
隔着湿透的衬衫,我能感觉到她指尖的温度,还有她在微微发抖。
雨衣把我们裹在同一个狭小的空间里。雨点砸在雨衣上,噼里啪啦像炒豆子,但雨衣里面很安静,只有我和她略显急促的呼吸声。
我骑得很慢。县城的路坑坑洼洼,到处是积水坑。每一个颠簸,她的身体都会轻轻撞在我的后背上。
那是我们结婚几十年里,早已习以为常甚至麻木的接触。但此刻,在一九九零年的大雨中,这简直像是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
我没有说话,只是一圈一圈地蹬着车。我想起上一世,她临终前那个眼神。
林霞,这一次,我没跑。
骑了大概二十分钟,到了她家住的筒子楼楼下。
雨稍微小了一点。她从雨衣里钻出来,脸红扑扑的,不知道是闷的还是害羞。
“谢谢你啊,沈长安。”她站在楼道口,用手理了理乱糟糟的头发。
“嗯。”我应了一声,手扶着车把,指关节泛白。
“那你……慢点骑。”她转身要上楼。
“哎!”我叫住她。
她停下脚步,回头:“怎么了?”
我看着她。我想叫她的名字。上一世,除了吵架和有事,我很少叫她的全名,更别提叫什么亲昵的称呼。我总是用“哎”、“那个谁”、“孩子妈”来代替。
这两个字就在嘴边,烫嘴。
我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心脏在嗓子眼里跳踢踏舞。
“林……林霞。”
声音不大,混着雨声,有点劈叉。
她愣了一下,似乎没想到我会这么正式地叫她。
“回去……回去喝点姜汤。”我憋了半天,只憋出这一句,“别为了省煤气不烧热水。”
她看着我,突然眼睛弯了起来,露出一颗上一世后来被虫蛀掉的虎牙。
“知道啦。你也快回去吧,啰嗦。”
她转身上楼了,脚步轻快。
我站在原地,任由雨水浇在雨衣上。看着她家走廊上的灯亮起来,那团昏黄的光晕开在雨雾里,我觉得胸口那个被一辈子遗憾烫出来的大洞,好像被这点雨水,填满了一点点。
我骑上车,这次骑得飞快。
虽然还是没说“我爱你”,但我叫了她的名字,还修了她的车。
至于那封写坏的信,那是几年后的事了,我有的是时间准备。现在的任务是,回家把这身湿衣服换了,不然明天我也得发烧,那就亏大了。
我哼着不成调的曲子,车轮碾过水坑,溅起一片泥水,在一九九零年的夏天里,落得满地都是。
第二章:那封没寄出的信与被吃掉的红烧肉
一九九三年,夏天。
大专毕业前夕,宿舍里弥漫着一股离别的酸臭味。不仅是汗味、球鞋味,还有那种前途未卜的焦虑。
上一世这个时候,我和林霞已经异地三年。她在省城的师专,我在临市的工专。这三年里,我写了几封信,大多是关于天气、课程表、上课学习的内容,干巴巴的像没配菜的馒头。至于那些真正的想念,那些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时想说的话,都被我写在一本黑皮笔记本里,然后在某次大扫除时,觉得“太矫情”、“不像个男人”,一把火烧了。
那把火,把我和她之间烧出了一个巨大的缺口。她后来告诉我,那时候她以为我变心了,加上家里逼得紧,差点就答应了去见一个供销社的小组长。
我坐在走廊的小板凳上,膝盖顶着那个墨绿色的木头箱子当桌子。
面前摊着信纸。钢笔吸满了墨水。
“沈长安,写情书呢?还没搞定啊?”上铺的老三端着脸盆经过,探头看了一眼,嬉皮笑脸,“你看隔壁老王,一天一封,这都成了。”
我没理他,只是用手挡住信纸。
其实我也想写情书。我想写“我想你”,想写“昨晚梦见你了”。但笔尖落在纸上,划拉出的却还是那种刻板的线条。
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哪怕重来了,那种“要把话说得体面、严肃”的惯性依然像胶水一样粘着我。
我深吸一口气,像是要进行一场战斗。
“林霞:你好。”
划掉。太生分。
“霞:”
又划掉。肉麻,起鸡皮疙瘩。
最后,我什么称呼都没写,直接落笔:
“我们食堂今天的红烧肉只有肥肉。我想起以前你说过,你妈做红烧肉,你会偷偷把肥肉夹出来,但我记得你说,其实只要把肥肉煸得干一点,你也很爱吃的。”
我停下来,看着这行字。这是什么鬼东西?千里迢迢写封信讨论红烧肉?
但我没有撕。我接着写:
“我这边要分配了。大概率是回县里的机械厂。不知道你那边怎么样。听说师范类不用愁,你应该能分个好学校。”
写到这,上一世的记忆涌上来。那一世,她确实分回了县里的小学,但我为了所谓的“男儿志在四方”,想去南方闯荡,结果碰得头破血流,让她在家担惊受怕了两年。这一次,我不打算跑了。
“我想回去。”我写道,手有点抖,“我想回县里。离家近,离……你也近。”
写完这句,我感觉脸有点发烫。对于我这个老古董来说,这已经是赤裸裸的表白了。
我把信折好,塞进信封,贴上那一枚印着民居的邮票。
但我没把信投进邮筒。
我捏着信,看了看挂在墙上的那个破挂历。离毕业还有半个月。
“不等了。”我突然站起来。
“干嘛去?”老三吓了一跳。
“买票。”我说,“去省城。”
“你有病啊?还有课呢!”
“逃了。”
我沈长安这辈子循规蹈矩,上学从不迟到早退,上班全勤模范。逃课,这是两辈子加起来头一遭。
绿皮火车晃荡了七个小时。
车厢里全是人,过道里挤满了蛇皮袋和背篓。混杂着鸡屎味、方便面味和旱烟味。我没买到座票,一路站过去,被挤得像个沙丁鱼罐头。
但我心里一点都不烦。我摸着口袋里那封信,像摸着一块护身符。
到了省城已经是傍晚。林霞的学校在郊区。
我根据记忆找到了那栋灰扑扑的女生宿舍楼。楼下全是男生,有的抱着吉他,有的提着暖水瓶,像一群等待投喂的鸽子。
我站在那,显得格格不入。我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文化衫,裤脚上还沾着灰。
“那个……麻烦喊一下302的林霞。”我拦住一个端着饭盒的女生。
那女生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扯着嗓子冲楼上喊:“林霞——!有人找——!”
这一嗓子,把半栋楼的人都喊出来了。
没过两分钟,我看见林霞跑了下来。她穿着一件碎花裙子,头发还有点湿,好像刚洗完澡。看见是我,她整个人僵在了楼梯口。
“沈长安?”她声音有点飘,“你怎么来了?出事了?”
在她印象里,我不怎么写信,不打电话突然出现,只能是因为家里出了大事。
“没……没出事。”我看着她,那股在火车上积攒的勇气突然泄了一半,“我就是……路过。”
“路过?”林霞皱起眉头,“你学校在临市,离这三百公里,你路过?”
“啊,对。”我开始胡扯,眼神乱飘,“我们系……来这边实习。对,实习考察。就在那个……那个机械厂。”
林霞狐疑地看着我:“机械厂在城东,我们在城西,你考察个空气啊?”
我被噎住了。上一世怎么没发现她逻辑这么严密?
周围的学生都在窃窃私语,显得我和她之间的沉默格外尴尬。
“你吃饭了吗?”她叹了口气,打破了僵局。
“没。”肚子很配合地叫了一声。
“走吧,请你吃食堂。”
师专的食堂比我们工专干净,但菜色也强不到哪去。
林霞打了两份饭,居然有一份红烧肉。
我们找了个角落坐下。周围全是叽叽喳喳的女学生,我如坐针毡。
“说吧,到底来干嘛的?”林霞一边挑着碗里的葱花,一边问。她没看我,但语气里带着一丝期待,或者说,试探。
我手心全是汗。口袋里的信被我捏得皱巴巴的。
把信给她?不行,太怂了。我都站在这了,还给什么信?
我说:“那封信,我没寄。”
“什么信?”
“写给你的。”
“写的什么?”
我深吸一口气,看着盘子里那几块亮晶晶的红烧肉。
“写的……红烧肉。”
林霞噗嗤一声笑了,筷子差点掉地上:“沈长安,你是不是傻?跑几百公里来跟我聊红烧肉?”
她这一笑,我心里那块大石头松动了。
“也不光是红烧肉。”我看着她的眼睛,这次没躲,“信里还写了,我想回县里工作。”
林霞的笑容收敛了一些,筷子停在半空:“真的?你不是说要去南方吗?”
“不去了。”我闷声说,“南方太远,而且……太潮湿,我风湿痛。”
这借口烂得我自己都不信。二十出头的小伙子哪来的风湿?
林霞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眼神慢慢软了下来,变得有些亮晶晶的。
“还有呢?”她轻声问。
“还有……”我感觉那句话就在喉咙口,像鱼刺一样卡着。
我想说“因为你在县里”,想说“我想跟你在一起”。
但我张开嘴,看见她期待的眼神,那股刻在骨子里的羞耻感又冒了出来。我觉得当众谈情说爱是流氓行为,觉得把爱挂在嘴边不庄重。
我憋红了脸,最后鬼使神差地夹起一块肥肉,放进嘴里嚼了嚼。
“还有就是……我想看看你们学校的水管坏没坏。”
林霞愣住了,随即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沈长安,你就是块木头!烂木头!”
她气呼呼地低头吃饭,不再理我。
我心里那个恨啊,真想给自己一巴掌。重来一次还是个怂包。
饭吃完了。天已经黑透了。
送她回宿舍的路上,我们并排走着,中间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
快到楼下的时候,林霞突然停住了。
“沈长安。”
“哎。”
“你口袋里那是什么?”她指了指我衬衫口袋,那封信露出了一个角。
“没什么,废纸。”我下意识地捂住。
“拿来。”她伸出手,掌心向上,不容置疑。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掏了出来,递给她。
她当着我的面拆开了。借着路灯昏黄的光,她看得很慢。
我站在旁边,像个等待判决的犯人。
看完最后那句“我想回县里。离家近,离……你也近”,她没说话。
过了很久,她把信折好,重新放进信封,然后小心翼翼地装进自己的裙子口袋里。
“水管没坏。”她突然说。
“啊?”
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那是上一世我从未在这个年纪见过的、带着委屈又带着欢喜的神情。
“我说,我们学校水管没坏。”她走近了一步,那种距离突破了安全线,我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皂味,“但你想修,以后有的是机会。”
我不傻,我听懂了。
心脏狂跳。我想抱她,哪怕只是轻轻抱一下。
但我还是僵在原地,像根电线杆。
林霞看着我不争气的样子,无奈地摇摇头,又好气又好笑。
“把手伸出来。”她命令道。
我乖乖伸出右手。
她伸出自己的手,在我的手掌心狠狠地掐了一下。
“嘶~”我疼得一哆嗦。
“疼吗?”
“疼。”
“疼就记住。”她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下回要是再为了看水管跑过来,我就让你修一辈子下水道。”
说完,她转身跑进了宿舍楼,没再回头。
我站在路灯下,看着手心里那个月牙形的指甲印,红红的,隐隐作痛。
我傻笑起来。
这一世,信送到了。红烧肉吃了。虽然话还是没说利索,但至少,那个差点把她推向别人的误会,那个长达三年的沉默空窗期,被我这一趟并不完美的“路过”,给堵上了。
我摸了摸口袋,那里空了,但心里满了。
转身往火车站走的时候,我想,修一辈子下水道也不错,只要是在她家。
第三章:哑巴的婚礼
一九九五年的国营饭店,天花板上巨大的吊扇不知疲倦地切割着浑浊的空气。
空气里全是香烟的焦油味、红高粱酒的辛辣味,以及大盆大盆红烧肉散发出的香味。那时候流行在国营饭店办喜酒,亲戚邻居坐满十几桌,闹哄哄地像个集贸市场。
我穿着一身深蓝色的西装,肩膀处宽大得有些滑稽,那是为了结婚特意去县百货公司买的。领带勒得我嗓子发紧,像有一只手一直掐在那。
林霞坐在我身边,穿着租来的红色婚纱。那婚纱裙摆处有点抽丝,大概是被上一个新娘勾到了,但在那个年代,在这一片嘈杂的县城饭店里,她美得像是个掉进煤堆里的瓷娃娃。
上一世的这一刻,我几乎是全程低着头。
那时候的我,觉得结婚是一场任务。我觉得把她娶回家了,责任就算尽到了。当司仪,其实就是厂里那个爱抖机灵的工会干事,拿着麦克风,撺掇我当众对新娘表白时,我感觉自己像是在被公开处决。
我记得上一世我憋了足足三分钟,全场从起哄到安静,最后连林霞的笑脸都挂不住了。我最后说了一句:“我会努力工作,争取早点分房。”
全场哄堂大笑。林霞那个低头喝酒的动作,我记了三十年。
“哎!新郎官,别只顾着喝酒啊!”
工会干事老王拿着那个吱吱作响的麦克风,又一次跳到了我面前。历史像个顽固的钟摆,分秒不差地撞了回来。
“咱们县机械厂的沈长安同志,平时话最少,干活最稳。今天娶了咱们小学最漂亮的林老师,大家说,该不该让他表示表示?”
“该!”底下的人扯着脖子喊,手里敲着筷子。
“来,沈长安,对着林霞同志,大声说出你的心里话!”麦克风顶到了我嘴边。
林霞侧过脸看我。她两腮红扑扑的,不知道是喝了酒,还是被闹的。她的眼神里藏着一种小心的试探,像是怕我让她下不来台,又像是在期待些什么。
我站起来,膝盖撞在桌角上,生疼。
我接过麦克风。扩音器里传出刺耳的啸叫。
我想说“我爱你”。这三个字在重生后的几百个日夜里,我练习过无数次。但一面对这黑压压的人群,面对这烟火气十足的饭店,那些字就像是遇水的土块,稀烂一团。
我看着林霞。
她今天化了很浓的妆,粉扑得有点厚,睫毛膏也有点结块。但在我眼里,她还是那个在雨里等我修车的女孩。
“我……我不会说话。”
我一开口,底下又开始哄笑。
“但是,”我加重了语气,那股笨拙的幽默感又上来了,“刚才老王说要说心里话。我想了半天,心里话都在家里那张存折上。”
笑声更大了。林霞有些不好意思地拽了拽我的衣角。
我没有坐下。我看着她,那件租来的婚纱领口处有点大,她时不时要伸手提一下。
“我就说三件事。”我盯着她的眼睛,不看台下,“第一,以后家里的米我扛,煤气罐我换。你力气小,别去逞那个强。”
林霞愣住了,拽我衣角的手松开了。
“第二,你胆子小,晚上上厕所要开所有的灯。以后我不睡死,你一动我就醒,我陪你去。”
底下有人吹起了口哨,还有人喊:“沈长安,你这是怕老婆啊!”
我没理会,接着说第三点,声音有些颤。
“第三……以后你要是生气了,想骂我就骂。我不还嘴。我嘴笨,说不过你,但我会一直听着。你就当,就当我是那个不会生锈的车链子,一直挂在你这辆车上。”
说完,我把麦克风塞回老王手里,一屁股坐下,端起面前的一杯白酒,仰脖子灌了下去。
辛辣的味道直冲脑门,呛得我眼泪都出来了。
饭店里安静了一秒钟,随即爆发出一阵比刚才更响的掌声和叫好声。不是那种嘲讽的笑,而是那种觉得这后生“实在”的赞许。
林霞没说话。她从桌下伸出手,紧紧地攥住了我的手。
她的掌心都是汗,热腾腾的。
晚上的闹洞房一直持续到深夜。
在这个年代,闹洞房是最后一道关卡。那帮工友非要让我们用嘴啃一个挂在绳子上的苹果,或者玩那些经他们特殊设计的游戏。
上一世,我为了表现“大度”,任由他们闹。林霞被弄得掉了眼泪,躲在被子里哭了一宿,我也只是坐在一边抽烟,觉得她“太娇气”。
这一次,老王又要出新花样。
我站起身,把林霞挡在身后。
“老王,各位哥们。”我从兜里掏出几包早就准备好的红塔山,一个一个地塞过去,“今天谢谢大家,我沈长安记心里了。但我老婆累了一天,妆都要花了,再闹下去,后天她上班,学生该不该认出她是林老师,该认出她是花脸猫了。”
我开了个蹩脚的玩笑,推搡着把他们往门口送。
“走走走,改天去厂里,我请大家喝茶。”
关上那道漆成红色的木门,世界终于清静了。
屋里只剩下一对龙凤红烛在燃着,发出细微的噼啪声。
林霞坐在床沿上,开始拆头上的卡子。那些塑料卡子卡在头发里,她拽了两下,疼得直皱眉。
“我来吧。”
我走过去,站在她身后。
我伸出那双修了一辈子机器、指缝里还残留着机油印的手,小心翼翼地帮她拨开头发。那一刻,我真怕自己力气太大,把她弄坏了。
“今天……”林霞看着镜子里的我,声音很轻,“你说那些话,是真心想好的?”
“没想,就是觉得该这么做。”我低着头,跟一个卡子作斗争。
“沈长安,其实你不用勉强自己。我知道你这人,三棍子打不出个屁来。”她笑了一下,笑容里带着一点点释然。
“不勉强。”我终于摘下了最后一个卡子,手顺着她的头发滑到肩膀上,“我只是……怕你不知道。”
林霞转过身,抱住了我的腰。
她把头贴在我的胸口。那一世,这个拥抱迟到了太久。
“那你刚才说,你是我的车链子,是真的吗?”
“真的。只要你不把我踹了,我就一直挂着。”
屋里的灯突然闪了两下,熄灭了。
九十年代的县城经常停电,这是家常便饭。
黑暗中,林霞的身体抖了一下。她还是那个怕黑的女孩。
我没有躲开,也没有去翻手电筒。我反手抱紧了她,感受着她心脏的跳动。
“别怕。”我贴着她的耳朵,声音沉稳,“我在这呢。”
我感觉到她的脸在我胸口蹭了蹭,那是她在擦眼泪。
这一世的婚礼,没有表白,没有豪言壮语。但在这个停电的、充满祝福的深夜里,我知道,她感受到了那股被确认的爱。
虽然我依然没说那三个字。但我知道,以后有的是时间。
第四章:下岗潮里的沉默与爆发
一九九八年的秋天,来得特别早。
那一年,大街小巷都在放刘欢的《从头再来》。那歌词写得豪迈:“看成败人生豪迈,只不过是从头再来。”但对于我们这些在国企大院里上班、习惯了“铁饭碗”的人来说,这歌听着不像励志曲,像挽歌。
厂门口的告示栏前围满了人,黑压压的一片,像是一群等待审判的乌鸦。
风卷着枯叶在水泥地上打转。我站在人群外围,不用挤进去,我也知道那张红纸上写着什么。
上一世,我也在名单上。
那时候我觉得天塌了。我是个男人,是家里的顶梁柱,丢了工作就是丢了脸,丢了作为雄性的尊严。所以我选择了隐瞒。我每天依旧早上七点半出门,骑着车去码头、去工地,干最苦的力气活,晚上带着一身洗不掉的汗酸味回家,骗林霞说厂里最近赶工期。
那半年,我活得像个贼。
最后林霞还是知道了。她不是嫌我没工作,她是嫌我不把她当家里人。那天晚上的争吵,是我们婚姻里最大的裂痕。她哭着喊:“沈长安,我在你眼里是不是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我当时只会闷着头抽烟,一句话都憋不出来。
后来,那个孩子就没了。医生说是情绪激动加上身体虚弱,自然流产。
“沈工,看完了吗?”旁边的小徒弟红着眼圈问我,“我不看了,肯定有我。”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走吧。”
我转身离开了人群。
我没有像上一世那样骑着车漫无目的地在街上游荡。我直接去了菜市场。
那个年代,下岗工人最怕去菜市场,看着物价涨,看着兜里的买断工龄钱越来越少。但我径直走到了那个卖烧鸭的档口。
“老板,来半只烧鸭。要肥的。”
老板挥舞着那把油腻腻的大刀,“咔嚓”一声,斩断了鸭脖子。
我拎着那袋热乎乎、油滋滋的烧鸭,骑车回家。塑料袋勒得手指发白,那股香味一个劲儿地往鼻子里钻,但我却觉得心里堵得慌。
回到家,林霞正在择菜。空心菜,便宜,一块钱能买一大把。
看见我这么早回来,手里还提着烧鸭,她愣了一下。
“今天厂里不忙?”她问。
我把烧鸭放在那张折叠方桌上,解开袋子。油脂的香气瞬间填满了那个狭窄的筒子楼单间。
“洗手,吃饭。”我说。
林霞擦了擦手,坐下来,看着那半只鸭子,眼神有些疑惑:“今天是什么日子?不过节不过年的,买这么贵的菜。”
我拿了一瓶啤酒,用牙咬开盖子,“啵”的一声,白沫涌了出来。
我给她倒了一杯水,给自己倒满啤酒。
“林霞。”我看着那层白沫慢慢消下去。
“嗯?”
“我下岗了。”
房间里瞬间死一样的寂静。
窗外,隔壁楼谁家电视机里还在放着《水浒传》的主题曲,“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显得格外刺耳。
林霞手里的筷子停在半空,那块刚夹起来的鸭皮掉回了盘子里。
我没敢看她的眼睛,低头喝了一大口酒,苦涩顺着喉咙往下烧。
“名单今天贴出来的。买断工龄,给了一万二。”我尽量让声音听起来平稳,像是在汇报工作,“以后,我就不是沈工了。”
林霞没说话。
我捏紧了酒杯,指节泛白。按照上一世的剧本人设,这时候我该沉默,该装作若无其事,或者该发火掩饰心虚。
但我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她。
“我很怕。”
这三个字说出口的时候,我感觉自己那一层坚硬的、所谓男人的壳,碎了。
“林霞,我真的挺怕的。”我声音有点抖,这次不是装的,“我除了修机器,啥也不会。我不知道明天去哪挣钱,不知道还能不能让你吃上肉。我怕别人笑话我,更怕……怕你不踏实。”
这是我两辈子加起来,第一次在女人面前承认自己是个怂包,虽然这一次我知道一切会好起来的,但我就想告诉她真实的想法。
我等着她的审判。等着她惊慌失措,或者失望叹气。
林霞一直没动。过了大概半分钟,她重新伸出筷子。
她夹起那只最肥的鸭腿,放进了我的碗里。
“怕个屁。”
她声音不大,甚至带着点以前没有的粗鲁。
我愣住了。
林霞看着我,眼圈虽然红了,但眼神很亮。
“沈长安,你有手有脚,还会修机器。以前那么大的机器你能修,以后家里的灯泡水龙头你就不能修?”
她自己夹了一块鸭脖子啃了一口,含糊不清地说:“再说了,我还在上班呢。小学老师虽然工资不高,但饿不死人。大不了以后我养你,你在家给我做饭带孩子,当个……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家庭煮夫。”
我看着碗里的鸭腿,鼻子发酸,眼泪差点掉进酒杯里。
“快吃!”她拿筷子头敲了一下我的手背,“凉了就腥了。吃饱了才有力气想出路。”
我大口咬下那块肉。真香。
“嗯,我吃。”我一边嚼,一边含混地说,“其实我有力气,我去给私人老板修车也行,去送煤气罐也行……只要你不嫌弃我一身臭汗。”
“我不嫌弃你臭汗,我就嫌弃你有话不说。”林霞白了我一眼,“你要是敢像隔壁老张那样什么事都瞒着老婆,看我不把你的腿打断。”
我后背一凉。幸好,幸好这辈子我说了。
这顿饭吃得竟然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踏实。没有猜忌,没有隐瞒,那个巨大的“下岗”炸弹,被她轻描淡写地拆除了引信。
吃完饭,我抢着去洗碗。
林霞刚站起来想帮我收拾桌子,突然脸色一变,捂着嘴冲向了卫生间。
“呕~”
剧烈的呕吐声传来。
我手里的抹布“啪”地掉在地上。
上一世的恐惧瞬间攫住了我。我想起那个流掉的孩子,想起她在医院惨白的脸。
“林霞!”
我冲进卫生间,看见她正扶着洗手池干呕,脸色煞白。
“是不是鸭子不干净?还是太油了?”我急得手足无措,想拍她的背又不敢用力。
林霞摆摆手,漱了口水,直起腰来。
她看着我,眼神有点复杂,又有点古怪的笑意。
“沈长安,你个傻子。”她虚弱地靠在门框上。
“啊?”
“不是鸭子的问题。”她指了指自己的肚子,“是你上个月……那个的问题。”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像是一台生锈的机器突然通了高压电。
“你是说……你是说……”我结巴了,两只手在空中比划,不知道该放哪。
“有了。”林霞叹了口气,“本来想晚点告诉你,但刚才突然想吐,实在没忍住。”
我呆立在原地。
上一世,这个孩子因为我们的冷战和她的焦虑,在这个冬天离开了。
而现在,虽然我失业了,虽然前途未卜,但因为我坦白了,因为那只鸭腿,因为我们站在一起面对了那个未来,这个小生命,它还在。
我看着林霞平坦的小腹,突然觉得那个“下岗光荣证”也不算什么大事了。
“那……那你去躺着。”我像个只会执行指令的机器人,小心翼翼地扶着她,“我去洗碗。不,以后碗都我洗。鸭子也不买了,太油。明天我去买鱼,买活的。”
林霞看着我手忙脚乱的样子,笑了。
“沈长安,看来你这家庭煮夫,得提前上岗了。”
窗外,风还在刮,那个唱《从头再来》的声音还在飘荡。但在这个只有二十平米的小屋里,我觉得春天好像提前来了。
“行,”我一边卷袖子一边说,“只要给发工资就行。”
“工资没有,”林霞摸了摸肚子,“不过有个小债主,够你忙活一辈子的。”
我看着她,傻乐着。
真的,从头再来,挺好。
第五章:不完美的父亲
一九九九年,空气里到处飘浮着一股躁动的味道。
电视里整天在播那个叫瑞奇·马丁的人扭着屁股唱《生命之杯》,满大街都是“Go Go Go, Ale Ale Ale”。坊间还在传那个可怕的“千年虫”,说到了二零零零年零点,所有的电脑都会死机,银行存款会清零,甚至连家里的微波炉都会爆炸。
但我没空管世界末日。我的末日每天都在那个二十平米的筒子楼里上演。
林霞的肚子像个吹过头的气球,不仅大,而且硬。她的脾气也随着肚子一起涨了起来。
上一世,我没经历过这个时期。我不知道女人怀孕会娇气,会有那么多事……她一发脾气,我没顺着前世的脾气,摔门出去找前工友打牌,也没留她一个人在家对着墙壁哭。
这一世,我成了“家庭煮夫”,想逃也没处逃。
那天半夜两点,我正睡得迷迷糊糊,突然被一脚踹醒。
“沈长安!腿!腿抽筋了!”
若是以前,我会翻个身假装没听见,或者嘟囔一句“蹬直了就好了”。但这次,我像触电一样弹起来,熟练地掀开被子,抱住她那条浮肿得像刚发好的馒头一样的左腿。
“忍着点,忍着点啊。”
我用手掌心搓热了,用力把她的脚尖往回扳。
林霞疼得满头大汗,指甲掐进我的胳膊肉里:“沈长安你轻点!你想把我的腿掰断吗?”
“好好好,轻点。”我一边还要忍着胳膊上的疼,一边还得赔笑脸。
折腾了半宿,筋终于顺了。林霞靠在床头,头发乱糟糟的,眼泪还挂在脸上。她没睡意了,盯着我看。
“看什么?我脸上有花?”我给她掖了掖被角。
“沈长安,我是不是变丑了?”她突然问。
这是个送命题。
她的确变了。脸上长了斑,鼻子变大了,脚肿得连我那双最大的拖鞋都塞不进去。
上一世的性格,我面对这个问题时,肯定会实诚地说一句:“是胖了点,生完就好了。”
这次,我看着她。我没学过什么甜言蜜语,但我这双修机器的眼睛,学会了看别的。
“是变了。”我承认。
林霞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嘴巴一撇,眼看又要哭。
“但是,”我抓过她的脚,放在我的膝盖上继续揉,“以前那个林霞太客气了。现在的你,脾气坏,还会掐人,这才像我老婆。”
林霞愣了一下,破涕为笑,一脚蹬在我胸口上:“你就贫吧!谁是你老婆,我是为了孩子才忍你的。”
“行行行,你是为了孩子,我是为了那声爹。”
气氛刚好转,她肚子咕噜叫了一声。
“我想吃馄饨。”她眼巴巴地看着我,“就城南老王家那种,皮薄馅大,还要多放紫菜和虾皮。”
我看了看墙上的挂钟。凌晨两点半。
九十年代的小县城,没有外卖,也没有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城南老王早就收摊回家抱孙子了。
“姑奶奶,老王家这会儿连炉火都灭了。”我无奈地说。
“我不管,我就要吃。吃不到我就睡不着,我睡不着你闺女也就睡不着。”她开始耍赖。
这也是上一世我最烦她的地方,不讲道理。但现在,我看着她那副因为怀孕而略显笨拙的样子,心里竟然没有烦躁,反而觉得有点……可爱?
可能是那句“你闺女”打动了我。
“等着。”
我披了件旧夹克,进了厨房。
厨房里只有挂面,还有昨天剩下的一点肉末。就这些材料,我想给她做馄饨肯定是不行了,做个汤面倒是可以试试。
我手艺不行,那是真不行。一不小心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最后弄了一大盆像浆糊一样的东西。
我把肉末炒了炒,倒进水里,然后把那一盆“面糊”往锅里一倒。
“咕嘟咕嘟”。
看着锅里那团黏糊糊、灰扑扑的东西,我自己都觉得没食欲。但我还是撒了一把虾皮,又切了点葱花强行提色。
我端着碗进屋的时候,心里直打鼓。
“馄饨买不着,这是……沈氏特制面糊汤。”我厚着脸皮把碗递过去。
林霞看了一眼碗里那团不明物体,嫌弃地皱起眉头:“沈长安,你這是刷锅水吗?”
“尝尝,尝尝。”我递上筷子,“哪怕是毒药,也是我亲手熬的毒药。”
她白了我一眼,勉强尝了一口。
我知道那很难吃。面没劲道,煮太软了,盐可能也放多了。
但她没有吐出来。她一口接一口地吃着,眉头慢慢舒展开了。
“咸了。”她吃完半碗,把碗递给我。
“嗯,下次少放点。”我接过碗,把剩下的连汤带水全倒进自己嘴里。
“沈长安。”
“嗯?”我嘴里塞满了面糊。
“其实我不饿。”她重新躺下,背对着我,“我就是想看看,你会不会嫌我烦。”
我嚼着面糊的动作停住了。
原来上一世很多那些所谓的“无理取闹”,不过是她在极度不安时发出的求救信号。而我,一次都没接收到。
“不烦。”我咽下面糊,感觉噎得慌,喝了口水冲下去,“以后想吃啥就说,要是买不着,我就做。虽然做得难吃点。”
黑暗里,她没说话,但我听到了她平稳的呼吸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澳门回归的那天,我的女儿出生了。
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异象,就是在县医院充满消毒水味的产房里,一声嘹亮的啼哭划破了下午的宁静。
护士把那个皱皱巴巴的小东西抱出来给我看的时候,我整个人都在抖。
上一世,这个孩子两年后才来,我也见过这一幕。但那时我心里更多的是“终于生了”的解脱,看了一眼就急着去问医生大人怎么样。后来对女儿,我也是那种典型的“中国式严父”,只管给钱,不管交心,导致女儿长大后跟我哪怕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也无话可说。
这一世,我伸出手,想摸摸她,又怕手上的老茧扎疼了她。
“是个千金,六斤八两。”护士笑着说。
我看着那张红通通的小脸,眼睛闭着,睫毛湿漉漉的。这是我的女儿。
“沈长安,想好名字了吗?”赶过来的岳母问我。
上一世,她叫“沈静”。因为我希望她文静、听话。
我看着襁褓里的小拳头,那拳头紧紧攥着,像是在向这个世界示威。
“叫沈喧吧。”我突然说。
“喧?喧闹的喧?”岳母皱眉,“女孩子家叫这个不太好吧?”
“挺好。”我用手指轻轻碰了碰她的小拳头,“大声说话,大声哭,大声笑。别像她爹,活成个哑巴。”
病房里,林霞已经醒了。她脸色苍白,头发被汗水湿透了,贴在头皮上。
我把孩子交给岳母,走到床边。
我想起电视里那些情节,这时候丈夫应该亲吻妻子的额头,说一句“老婆辛苦了,我爱你”。
我弯下腰,看着她干裂的嘴唇。
我从水杯里掏出一支沾了水的棉签,轻轻润着她的嘴唇。
“疼吗?”我问。
林霞摇摇头,又点点头,虚弱地笑了:“疼死了。沈长安,我要吃红烧肉。”
“现在不行,医生说得喝小米粥。”
“骗子。”她声音很小,“你说想吃啥就做的。”
“等出了月子。”我握住她的手,“到时候我给你做一盆。肥肉我都挑了,行了吧?”
她闭上眼睛,手指在我手心里勾了一下。
“沈喧……这名字真难听。”她嘟囔着,“不过,随你吧。”
看着她们母女俩,我突然觉得肩膀上的担子重了,但也热乎了。
那个“千年虫”并没有来,世界没有毁灭。
但我知道,属于我沈长安的新挑战才刚刚开始。上一世我不懂当丈夫,这一世我在学;上一世我不懂当爹,这一世,看着那个叫“喧”的小东西,我觉得我得从头学起。
至少,不能让她以后遇到喜欢的男孩子时,连句“喜欢”都不敢说。
第六章:非典那年的隔离墙
二零零三年,春天的空气里不是花香,是一股子煮沸的白醋味,混杂着八四消毒水的刺鼻气息。
那时候大街上的人都戴着厚厚的棉纱口罩,只露出一双双惊恐的眼睛。板蓝根成了神药,一包难求。谣言比病毒跑得快,今天说熏醋能杀毒,明天说抽烟能防病,我就看见好几个平时不抽烟的老头,咳得肺都要出来了,还在那拼命吸烟卷。
我在一家物流园当仓库主管,这是我下岗再就业后的第五个年头。
四月中旬的一天下午,园区的铁大门突然“哐当”一声关上了。保安队长拿着个大喇叭喊:“接上级通知,咱们这儿发现疑似病例,全员封闭隔离,只进不出!”
人群轰地炸了锅。
上一世,我也被关在了这儿。那时候没有手机,只有传达室的一部红色座机。我为了省钱,也觉得“大老爷们别婆婆妈妈”,半个月里只往家里打过三次电话。每次都只有三句话:“我没事”,“家里还有米吗”,“照顾好孩子”。
等到解封回家,我才知道林霞发过烧。她一个人带着三岁的女儿,怕被拉去发热门诊,进去就觉得自己出不来了,不敢去医院,就在家硬扛。她后来跟我说,那几天她把遗书都写好了,藏在女儿的奶粉罐里。而我回家时,只淡淡地说了一句:“退烧了就好。”
那封遗书,我上一世到死都没看见过。
“大家都别慌!排队领体温计!”
我没去抢体温计。我转身冲进了园区的小卖部。
“老板,IC卡。所有的,201的,300的,都给我。”
老板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沈主管,你这是要煲电话粥啊?这一沓子得好几百块呢。”
“少废话,拿来。”我把兜里刚发的工资拍在柜台上。
那一世我省下的钱,换来了她绝望的等待。这一世,我要把话费烧光。
园区只有两部公用电话。到了晚上,排队的人能绕两圈。
我等到半夜两点,大家都睡了,才溜进传达室。
我插卡,拨号。
“嘟——嘟——”
响了两声,接通了。
“喂?”林霞的声音很哑,听起来有气无力。
我的心猛地揪紧了。
“睡了吗?”我问。
“没……刚把喧喧哄睡着。”她咳嗽了两声,刻意压低了声音,“你怎么这么晚打来?不用钱啊?”
“我有钱。”我握着话筒,手心里全是汗,“我今天……我今天看了张报纸,上面有个笑话特逗,我想念给你听。”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沈长安,你是不是发烧烧坏脑子了?半夜两点念笑话?”
“你听着啊。”我不管不顾,展开那张皱巴巴的《南方周末》,其实根本不是笑话,就是个普通的社会新闻,但我硬是把它念得抑扬顿挫。
我就这么念,念完新闻念广告,念完广告念缝里的寻人启事。
林霞在那头静静地听着,偶尔咳嗽一声。
直到IC卡上的余额显示还剩两块钱的时候,她突然打断了我。
“沈长安。”
“哎。”
“我发烧了。”
这四个字,像一颗子弹,击穿了隔着我们的电话线。
“三十七度八。”她声音在抖,“下午量的。我现在觉得骨头缝里都在疼。隔壁单元的老李昨天被救护车拉走了,那声音……哇呜哇呜的,喧喧吓哭了。”
我感觉浑身的血都凉了。
“吃药了吗?”我大声问。
“吃了。家里还有你买的那个……板蓝根。但好像没用。”她吸了吸鼻子,带上了哭腔,“沈长安,我要是被拉走了,喧喧怎么办?她才三岁,她还不会自己穿裤子……”
“别胡说!”我吼了一声,把传达室正在打瞌睡的保安吓得从椅子上摔了下来。
“我怕……”林霞终于哭了出来,“我真的怕。我觉得我这次挺不过去了。那个遗书我写了,放在……”
“闭嘴!”
我对着话筒咆哮,眼泪却不争气地砸在电话机上。
“林霞你给我听好了!不许说死!也不许写什么破遗书!”
我喘着粗气,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念头:我不能让她像上一世那样,在绝望中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你要是敢死……”我咬着牙,发狠地说道,“你要是敢死,我就把你那些丑照片,就是还没来得及洗出来的那些,贴满整个县城!贴满你学校门口!让你的学生都看看林老师流鼻涕的样子!”
电话那头愣住了。显然,她没想到我会说出这么幼稚、这么无赖的威胁。
“还有!”我继续喊,喉咙发破,“我就一辈子不娶!我就守着喧喧过!我就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袜子乱扔,碗三天不洗,让你在天上看着干着急!让你死不瞑目!”
这大概是世界上最难听的情话。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传来了林霞虚弱的、带着鼻音的笑声。
“沈长安……你个无赖。”
“对,我就是无赖。”我擦了一把脸,“所以你得活着,回来管我。不然我就作天作地。”
“嘟——”
电话断了。卡里没钱了。
我握着那个冰凉的话筒,久久没有挂回去。
那之后的一个星期,我成了园区的“笑话”。因为我每天晚上都要霸占电话,有时候读报纸,有时候就只是听着那一头的呼吸声。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威胁”起了作用,还是板蓝根真的有效,或者是老天爷这一世终于开了眼。
第三天,林霞退烧了。
五月,隔离解除了。
大门打开的那一刻,外面站满了家属。阳光很好,照得人眼晕。
我拎着行李卷,胡子拉碴,像个逃荒的。
但我一眼就看见了林霞。
她瘦了,颧骨有点突出,戴着个大口罩,牵着同样戴着小口罩的喧喧。
上一世,我走过去,点了点头,说:“走了,回家。”然后自己扛着行李走在前面。
这一次,我当着保安队长、当着我手下的装卸工、当着那么多家属的面,我大步走过去。
林霞看见我,刚想伸手接过我手里的包。
我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不是握手,是那种十指紧扣的抓法。
林霞吓了一跳,下意识想抽回去:“干嘛呀,这么多人看着呢……”
“看就看。”
我把她的手攥得紧紧的,感觉到了她掌心里那层因为做家务而磨出的薄茧,还有她脉搏的跳动。
活着。热乎的。
我蹲下来,把行李往地上一扔,一把抱起喧喧,另一只手依然死死牵着林霞。
“沈主管,嫂子来接啊?真恩爱啊!”旁边的工友起哄。
要是以前,我会尴尬地松开手,骂一句“去你的”。
但现在,我咧开嘴,露出一口牙,笑得像个傻子。
“那是。我老婆,我不牵谁牵?”
林霞的脸红到了耳根,隔着口罩都能看出来。但她没有再挣扎,而是反手扣住了我的手指,身体轻轻靠向了我的胳膊。
回家的路上,喧喧骑在我的脖子上,手里挥舞着一根刚才路边摘的狗尾巴草。
“爸爸,妈妈说你如果不回来,她就把你的私房钱都买了冰棍吃。”
我愣了一下,转头看林霞。
她眼睛弯弯的:“怎么?只许你贴我照片,不许我花你钱?”
我笑了。
“花。随便花。”
那天晚上的月亮特别圆。虽然非典还没完全结束,虽然口罩还不能摘,但我知道,那一堵隔在我们心里的、叫作“沉默”的隔离墙,塌了。
我没说“我爱你”。
但我用所有的IC卡余额,换来了她在最恐惧的夜里,知道我就在电话线的另一端,守着她。
第七章:更年期与“沉默的杀手”
二零一五年,日子变快了。
好像也没发生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但街上的自行车突然变少了,大家都钻进了小轿车里。女儿喧喧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住校,半个月才回来一次。
家里突然就空了。
那种空,不是没有家具的空,是声音被抽走了。没有了女儿为了抢遥控器跟我拌嘴的声音,没有了她早起找不到袜子的尖叫声。
房子里只剩下我和林霞,还有一台新买的五十五寸液晶电视。
林霞病了。不是身体上的病,是心病。
上一世,我把这叫做“早期更年期作祟”。那时候她变得不可理喻,动不动就叹气,对着镜子一坐就是半小时,然后因为我进门没换鞋就爆发一场歇斯底里的争吵。我那时候的处理方式是躲,躲在单位加班,躲去公园下棋。我觉得只要躲过了这几年,她那个激素水平正常了,就好了。
但我错了。上一世,正是这段时间的长期郁结,加上自我价值感的丧失,透支了她的免疫系统。那是“沉默的杀手”,比病毒更可怕。
那天晚饭,桌上只有两盘菜。
林霞没动筷子。她盯着电视屏幕,里面正放着家庭伦理剧,婆婆和媳妇吵得不可开交。
“沈长安。”她突然开口,眼神直勾勾的,“我觉得我像个废物。”
我正夹着一块豆腐,手一抖,豆腐碎了。
“胡说什么呢。”我闷声说。
“喧喧不需要我了。你也……你也就是把我当个保姆。”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粗糙的手背,“我每天睁开眼就是擦地、买菜、做饭。照镜子的时候,我都不知道里面那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是谁。”
她声音很轻,像是一阵风就能吹散的灰尘。
“我活着还有什么劲啊。”
这句话,上一世她也说过。那时候我回了一句:“大家都这么过,怎么就你矫情?”
这次,我放下了筷子。
我没有急着反驳,也没有灌鸡汤。我站起来,走进卧室,从柜子深处翻出了那个黑色的尼龙包。
那是我上周刚买的,索尼的数码摄像机。花了我三个月的工资。当时那个年轻的售货员问我是不是要去旅游,我说:“不,我在家拍。”
售货员眼神怪怪的,大概以为我是个偷窥狂。
我拿着摄像机走出来,打开翻盖屏幕,按下了红色的录制键。
“你干嘛?”林霞皱眉,下意识地用手挡住脸,“别拍!丑死了!”
“不丑。”我盯着小屏幕里的她。镜头有点晃,但我努力稳住手,“吃饭。我想试一下这机器好不好使。”
“你有病啊?对着个老太婆试机器?”她虽然骂着,但手放下来了,有些局促地理了理鬓角的白发。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成了家里的“狗仔队”。
她去阳台浇花,我在后面拍;她坐在沙发上缝扣子,我拉近镜头拍她的手;她在厨房剁肉馅,我靠在门框上拍她的背影。
起初她很抗拒,骂我浪费电,骂我不务正业。
直到那个周日的下午。
那天她心情极差,因为脸上又长了一块斑。她坐在沙发上生闷气,屋里气压低得让人喘不过气。
我默默地把摄像机连上了电视机。那三根红黄白的AV线插进去,电视屏幕闪了一下,出现了画面。
“看电视。”我说。
林霞不耐烦地抬起头:“看什么看……”
话音未落,她愣住了。
五十五寸的大屏幕上,出现了她的特写。
画面有点抖,光线也不算太好,是她在阳台上晾衣服。阳光穿过湿漉漉的床单,照在她的侧脸上。镜头慢慢推进,甚至能看清她眼角的鱼尾纹。
这时候,画外音响了。是我的声音。
录的时候我躲在窗帘后面,像个做贼的。
“这是林霞同志。这件红毛衣她穿了五年了,袖口都磨白了,但我记得这是我有年过生日给她买的。她舍不得扔。”
林霞的嘴微微张开。
画面切了。是她在厨房做饭的背影。油烟机轰隆隆地响。
画外音:“她做饭的时候喜欢哼歌,但是从来不在调上。她肩膀不好,每次炒完菜都会偷偷锤两下。下次我得把那个油壶架子放低点,省得她老抬胳膊。”
画面又切了。是她戴着老花镜,在给喧喧的校服缝名牌。
画外音:“这是我们家的功臣。这双手以前很嫩的,我是个粗人,没养护好这双手。但这双手缝出来的衣服,比商场里卖的暖和。”
电视里,镜头一直在晃,我的解说词也说得磕磕巴巴,全是流水账,没有什么华丽的辞藻。
但我每说一句,沙发上的林霞就抖一下。
视频最后,是我那天偷偷拍她在镜子前拔白头发的画面。
那时候她看着镜子叹气。
而画外音里的我,沉默了很久,最后说了一句:
“老太婆,别拔了。白头发也挺好看的。咱们是一起变老的,只要你在,这个家就不空。”
屏幕黑了。
屋里一片死寂,只有电视机散热发出的轻微电流声。
我坐在小马扎上,手心里全是汗,像是个等待老师批改作文的小学生。
“沈长安。”
林霞的声音带着浓重的鼻音。
“哎。”
“你……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油嘴滑舌了?”
她转过头来看我。脸上全是泪水,把刚才擦的面霜都冲花了。
“不是油嘴滑舌。”我挠了挠头,指着摄像机,“我是怕……怕我以后老年痴呆了,记不住。你也知道,我脑子笨。”
这是一个蹩脚的借口。
但林霞信了,或者说,她愿意信。
她站起来,走到我面前。
那一刻,那个觉得“自己是废物”、“没人看我”的中年妇女不见了。她的眼神变得柔和、湿润,有了一种被确认的光彩。
被看见,是爱的最高级形式。
“这机器……挺贵的吧?”她一边擦眼泪,一边心疼地问。
“还行。以后喧喧结婚,咱们还能拍。”
“把你那个破解说词给我删了!”她破涕为笑,狠狠地拍了我一下,“难听死了!什么叫不在调上?”
“删不了,录进去了。”我耍赖。
那天晚上,林霞没有再对着镜子叹气。她去厨房做饭的时候,我听见她又开始哼歌了。
还是不在调上。
但我坐在客厅里,听着那跑调的曲子,觉得这比那个什么瑞奇·马丁好听多了。
我看着茶几上的DV,那红色的指示灯虽然灭了,但我知道,我已经记录下了最重要的东西。
我没说“我爱你”。
但我告诉她:我看得到你的白发,看得到你的付出,看得到你在这个家里无处不在的痕迹。
你不是透明的。你是我这一辈子的女主角。
第八章:时间并不仁慈
二零三四年。
我以为我有了重来一次的机会,就能像那些电影里演的一样,逆天改命。我以为只要我让她心情好了,只要我给她做了红烧肉、陪她说了话,那个长在她身体里的坏东西就会消失。
但时间并不仁慈。它是最冷酷的会计,该算的账,一分都不会少。
拿着检查报告站在医生办公室门口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像是被扔进了冰窖。走廊里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戴着口罩,眼神匆忙。我手里那几张薄薄的纸,重得像块碑。
又是那个词。又是那个位置。胰腺。
上一世,拿到这张纸的时候,我第一时间想的是“钱”。我蹲在楼梯间算存款,算医保,算能不能不卖房。回到病房,我对林霞撒了谎。我说:“没事,长了个小息肉,切了就好了。”
我让她在谎言里度过了最后三个月。她疼的时候,我只会干巴巴地说:“忍一忍,医生说术后恢复期都这样。”
直到死,她都没来得及跟我交代一句真心话,因为她以为自己还能活。
这次,我推开病房的门。
林霞坐在床上,穿着条纹病号服,正在看窗外的一棵枯树。她老了,头发花白,但因为这一世心情舒畅,她的眼神比上一世清亮得多。
我走到床边,拖了把椅子坐下。
“沈长安,医生怎么说?”她转过头,声音平静。
我看着她。我戴上了老花镜,又摘下来。手一直在抖,根本控制不住。
“林霞。”我握住她的手。她的手背上扎着留置针,青紫一片。
“嗯。”
“我们有麻烦了。”我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很麻烦。是恶性的。”
林霞的瞳孔猛地收缩了一下。她的手在我的掌心里僵硬了。
“会死吗?”她问。
上一世,我会说:“瞎说什么,能治好。”
这一世,我咽了一口唾沫,感觉喉咙里像是吞了刀片。
“会疼。会很难受。治愈率……不高。”我实话实说,“但我问了医生,如果不治,还有三个月。如果治,受点罪,也许能撑半年,或者一年。”
林霞沉默了。她把手从我手里抽出来,慢慢地抚摸着床单上的褶皱。
“沈长安,我怕。”过了很久,她轻声说。
“我也怕。”我重新抓住她的手,死死地抓着,“我怕得腿都在抖。但我在这。不管多疼,我都在这。”
化疗的日子是一场漫长的凌迟。
药物把她的头发大把大把地带走,把她的胃口掏空。她吐得昏天黑地,整个人迅速干瘪下去,像一只被风干的橘子。
上一世,我为了逃避这种看着亲人受罪的痛苦,经常借口去买饭、去缴费,在外面磨蹭很久才回来。
这次,我哪儿都没去。
我在床头放了一把那种最舒服的折叠躺椅。
每天下午,阳光最舒服的时候,我会戴上老花镜,拿出一本我从医院门口书店买的书。
那是本徐志摩的诗集。我是个粗人,这辈子读过最复杂的文字就是机器说明书。买这本书纯粹是因为封皮好看,粉红色的。
“咳咳。”我清了清嗓子,像个要在全校师生面前做检讨的小学生。
“《再别康桥》。”我念道,“轻轻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念得磕磕巴巴,毫无感情,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把“河畔”念成了“河半”,把“招摇”念成了“造摇”。
躺在床上的林霞,本来正闭着眼忍受疼痛,听到我念错字,眼皮动了动。
“是‘金柳’,不是‘金溜’。”她虚弱地纠正我。
“哦,金柳。”我脸不红心不跳,继续念,“那河半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我不懂什么是夕阳中的新娘,但我看了一眼林霞。夕阳正好照在她脸上,把她惨白的脸色映得稍微红润了一点。
“真难听。”林霞终于睁开了眼,嘴角扯出一丝极其微弱的笑意,“沈长安,你把徐志摩念成了张飞。”
“我是粗人嘛。”我合上书,给她倒了一杯水,“我这破锣嗓子,配不上你的徐志摩。但我配得上你。”
林霞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深深的无奈和依恋。
“你个老东西,越来越不要脸了。”
“不要脸才能娶到媳妇。”我把吸管递到她嘴边,“喝一口。喝完我给你念下一首,这首叫《偶然》。我刚才瞄了一眼,字挺简单的,应该不会念错。”
那段时间,病房里的护士都认识那个“念诗的老头”。
她们不知道,我其实根本读不懂那些风花雪月。我只是想用我的声音,填满这间充满了死亡气息的屋子。
我想告诉死神:你尽管来,但只要我还在念,你就别想把她悄无声息地带走。
哪怕是这样,她的身体还是每况愈下。
到了冬天,她已经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疼痛像潮水一样,一波接一波地冲击着她脆弱的神经。止痛药的剂量越来越大。
有一天半夜,她醒了。
病房里很黑。我也没睡,借着走廊透进来的光,看着输液瓶里的液体一滴一滴往下落。
“沈长安。”她声音轻得像烟。
“我在。”我立刻凑过去。
“我想回家。”
我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医生说过,到了这个阶段,医院能做的也就是维持。
“回哪个家?现在住的电梯房,还是……”
“回老家。”她的眼睛突然亮了一下,那是回光返照前特有的神采,“我想回一中看看。我想去看看那个坡。”
那个坡。一九九零年夏天,她掉链子、我淋雨的那个坡。
如果是上一世,我会断然拒绝:“你这身体怎么经得起折腾?别胡闹。”
但我看着她。她身体里百分之九十的生命力已经流失了,剩下的百分之十,全都在那个愿望里。
“好。”我摸了摸她几乎光秃秃的头顶,“我们回去。”
“什么时候?”
“明天。”我站起来,开始收拾东西,“明天一早,我就开车带你回去。哪怕背,我也把你背上去。”
林霞笑了。那是一个心满意足的笑,像是终于等到了放学的孩子。
“沈长安,你不怕医生骂你?”
“骂就骂呗。”我把那本被我翻烂了的诗集塞进包里,“这辈子被骂得还少吗?不在乎多这一回。”
窗外,二零三四年的第一场雪飘了下来。
我知道,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但至少这一次,我们不是在等待死亡,而是在奔赴一场迟到了三十年的约会。
第九章:最后一次旅行
二零三四年的冬天,县城已经不叫县城了,改叫了“区”。
高速公路通到了家门口,曾经我们要坐几个小时绿皮火车的路程,现在开车只要一小时。
我开着那辆为了方便带她看病特意换的SUV,暖气开到了最大。副驾驶上,林霞裹着厚厚的羽绒服,戴着绒线帽,整个人陷在座椅里,像一团快要燃尽的灰烬。她睡了一路,时不时因为颠簸发出两声痛苦的哼唧。
车窗外,熟悉的农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个像火柴盒一样的新楼盘,挂着“盛世豪庭”、“皇家花园”这样俗气的名字。
“到了吗?”林霞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声音嘶哑。
“到了。”我把车速放慢,“你看,那是原来的护城河,现在改成景观带了。”
她费力地转过头,看了一眼,眼神里有些陌生:“怎么……怎么变样了啊。”
“四十多年了,哪能不变。”我握着方向盘,心里有些发酸。我们试图在时间的长河里刻舟求剑,但河流早就改道了。
车开不进老一中的原址。那里现在是县城最大的商业中心,金碧辉煌,人声鼎沸。
我把车停在地下车库,从后备箱搬下轮椅,把林霞抱上去。她轻得像一把枯草,我抱起她的时候,甚至不用费什么力气。
电梯上行,“叮”的一声,门开了。
喧嚣扑面而来。奶茶店的叫号声、促销的喇叭声、年轻情侣的嬉笑声,瞬间将我们这两个仿佛来自上个世纪的老古董淹没。
我推着她,穿过那些卖盲盒和化妆品的柜台,显得格格不入。周围有人投来异样的目光,大概是觉得我不该推着这么一个病入膏肓的人来逛商场。
我不理会。我凭着记忆,寻找那个坐标。
“沈长安,停一下。”林霞突然出声。
我停下脚步。
我们在商场的侧门出口处。这里是一条稍微安静点的通道,铺着大理石地砖,往外看是一条新建的柏油马路,有一个明显的下坡。
虽然路两边的梧桐树变成了路灯,虽然泥地变成了沥青,但那个坡度还在。
“是这儿吗?”她问,手指微微颤抖,指着那个坡。
“是这儿。”我蹲在她身侧,帮她掖了掖腿上的毯子,“当年这里是校门口。那个传达室应该就在那家星巴克的位置。那天雨下得特别大,水都漫过脚踝了。”
林霞看着那个坡,眼神慢慢有了焦距。她仿佛穿透了眼前穿梭的外卖小哥和共享单车,看见了一九九零年的那个雨天。
“沈长安。”
“哎。”
“那天,你看见我车链子掉了,是不是觉得我很笨?”她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
“那时候是觉得挺笨的。”我老实承认,“我想着,这姑娘怎么连个车都不会修,将来谁娶了谁倒霉。”
“呸。”她轻啐了一一口,虽然没什么力气,“你才笨。”
她停顿了一下,收回目光,转过头看着我。她的眼睛深陷在眼窝里,但那一刻,里面的光亮得吓人。
“沈长安,有个事,我瞒了你一辈子。”
我心里“咯噔”一下:“什么事?你藏私房钱了?”
“不是。”她摇摇头,声音很轻,却像惊雷一样炸在我耳边,“那天,车链子不是自己掉的。”
我愣住了:“啊?”
“是我自己弄掉的。”
她像个做坏事得逞的小孩,笑出了声,虽然笑声引发了一阵剧烈的咳嗽。
“我看见你在后面骑车过来了。我就想……我就想看看你会不会停下来。我就用脚后跟,狠狠蹬了一下链条。”
我张大了嘴巴,半天合不拢。
那个困扰了我两辈子、让我愧疚了两辈子的“雨中初遇”,那个让我觉得是自己“拯救”了她的瞬间,原来……原来是她布下的局?
“还好,你不是个没良心的,没有跑了。”林霞微笑着抬眼看了我。
“我……”我结巴了,“我那是……我那是害羞。”
“我知道。”她伸出枯瘦的手,摸了摸我满是胡茬的脸,“当你折回来,跟我说‘车要生锈’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不是根木头。”
我蹲在那,任由商场门口的冷风吹在脸上。眼泪毫无征兆地流了下来。
原来,从来没有什么单向的奔赴。
在一九九零年的那场大雨里,那个少年在胆怯地逃避,而那个少女,却勇敢地制造了一个让他停下的机会。
我们都以为自己在爱里是孤独的,其实对方早就伸出了手。
“林霞。”我握住她贴在我脸上的手,眼泪滚烫地砸在她冰凉的皮肤上。
“哭什么,丑死了。”她嫌弃地擦了擦我的脸,“都要当外公的人了。”
“我……”
我想说那三个字。
在这个充满了喧嚣繁华的商场门口,在这个改头换面的旧地,我想大声告诉她。
但我看着周围路过的人群,看着几个拿着手机直播的年轻人,那股刻在骨子里的羞耻感又像藤蔓一样爬了上来。更重要的是,我觉得那三个字太轻了,轻得配不上她刚才说的那个秘密。
我深吸一口气,把脸埋在她的掌心里。
“下辈子……”我哽咽着说,“下辈子,别弄掉车链子了。那是机油,脏手,也脏了你的鞋子。”
林霞看着我,眼神温柔得像水。
“那你得早点来。”她说,“别让我等那么久。”
“不让你等。”我抬起头,红着眼睛发誓,“下次换我。我把车胎扎破了,就在你家楼下等你修。”
“想得美,我才不会修车。”
她笑了,笑得很累。她的眼皮开始打架,刚才那一番话似乎耗尽了她最后的燃料。
“沈长安,我困了。”她的声音越来越低,“回家吧。”
“好,回家。”
我站起身,推着轮椅转身。
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坡。一九九零年的雨停了,二零三四年的风正大。
回去的路上,林霞彻底陷入了昏睡。她的呼吸变得很沉重,偶尔会出现长达几秒的停顿。
我把车开得很稳,音响里没放歌,只有暖风机呼呼的声音。
我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旅行了。
我们回到了起点,解开了一个结。虽然那个最关键的词还是没说出口,但车厢里那种沉甸甸的、几乎凝固的情感,比任何语言都厚重。
车子驶入小区的地下车库时,我感觉她的手在我的大衣口袋里动了一下。
那是她在确认,我还在不在。
我反手握紧了她。
“到了,老婆。我们到家了。”
第十章:没有说出的那三个字
二零三五年,春天。
时间像个顽皮的孩子,绕了一大圈,又回到了原点。
还是那个重症监护室,还是那台不知疲倦的监护仪,“滴、滴、滴”的声音像是在倒计时。
六十二岁的我,坐在床边。
这一次,林霞没有像上一世那样,只是用浑浊的眼睛盯着我看。她戴着呼吸面罩,每一次呼吸都要耗尽全身的力气,胸廓剧烈起伏,像一条搁浅的鱼。
女儿喧喧跪在床尾,早已哭成了泪人。
我握着林霞的手。那双手干枯、冰冷,但我怎么捂都捂不热。
“爸……”喧喧哽咽着,“妈好像有话要说。”
我凑过去,把耳朵贴在那个塑料面罩旁边。
只有沉重的喘息声,那是生命流逝的声音。但我听到了几个破碎的音节。
“红……烧……”
我的心脏猛地抽搐了一下。
上一世,她临死前说想吃红烧肉,我没让她吃。那是横亘在我心里三十年的刺。
这一世,她还要吃。
“我去买。”我站起身,腿一软,差点跪在地上。
林霞的手指突然用力,勾住了我的衣袖。
她微微摇了摇头。
我看着她的眼睛。那双眼睛不再浑浊,虽然充满了疲惫,但深处有一汪水,清澈得能倒映出我满是皱纹的脸。
她不是真想吃红烧肉。她是在提醒我:沈长安,别跑。这次别去买肉了,就在这儿,陪我。
我重新坐下,反手将她的手包裹在掌心里。
“我不走。”我颤抖着说,“哪儿也不去。”
林霞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期待。那是从一九九零年那场大雨开始,从一九九三年那封红烧肉的信开始,贯穿了两辈子的期待。
我知道她在等什么。
我是个哑巴。我是个把“爱”字当成洪水猛兽的懦夫。我修了一辈子机器,却修不好自己这张嘴。
上一世,直到她断气,我都没说出口。
这一世,我做了饭,牵了手,拍了录像,带她回了学校。但我还是欠她那句话。
监护仪上的数字开始乱跳,报警声变得急促起来。
“滴……滴……滴……”
“妈!”喧喧哭喊起来。
林霞的眼睛开始散光,焦距慢慢涣散。她的力气正在从那根勾着我衣袖的手指上消失。
恐惧。巨大的恐惧笼罩了我。不是怕死,是怕来不及了。
如果现在不说,这辈子就真的完了。那个重生的奇迹,那个三十多年的补救,如果不画上这最后一笔,就是一张废纸。
那三个字卡在喉咙里,像一块烧红的炭,烫得我五脏六腑都在疼。
我猛地摘下口罩,不管不顾地俯下身,把脸贴在她的耳边。
“林霞!”
我喊了一声,声音嘶哑,难听得像破锣。
“你听着!你给我听清楚了!”
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把那块炭吐了出来。
“我爱你!”
“沈长安爱林霞!爱了两辈子!我想下辈子还娶你!我想天天给你做红烧肉!我想永远给你修车链子!”
我不顾旁边医生护士诧异的目光,我不顾女儿震惊的眼神。我像个疯子一样,在死神面前咆哮着我的表白。
“我爱你!听见没有!我爱你啊!”
眼泪鼻涕糊了一脸,我哭得像个丢了糖的孩子。
林霞的手指动了。
极其微弱的一下。
她费力地眨了一下眼睛,眼角滚落出一滴泪,顺着太阳穴流进斑白的鬓角里。
哪怕隔着面罩,我也看见她的嘴角微微向上牵动了一下。
那是一个笑。
是一个“我听到了”的笑。是一个“这一辈子,值了”的笑。
下一秒。
“滴————————”
监护仪发出了一声长鸣,那条起伏的绿色波浪线,变成了一条笔直的、刺眼的横线。
那个勾着我衣袖的手指,松开了。
但我没有像上一世那样感到空洞。
巨大的悲伤像海啸一样将我淹没,但在那悲伤的最深处,有一块石头落地了。
她带走了那句话。她听到了。
葬礼很简单。林霞生前交代的,不收礼金,不搞排场,就在家放几首她喜欢的歌。
整理遗物的时候,喧喧递给我一个铁皮饼干盒。
“爸,这是妈放在枕头下的,说是给你的。”
我认得这个盒子。这是以前装大白兔奶糖的,锈迹斑斑。
我颤抖着打开盖子。
里面没有存折,没有首饰。
只有一封信,和一张折得四四方方的纸条。
那封信,信封已经发黄变脆了,邮票是九十年代的民居图。那是我一九九三年没寄出去、后来在宿舍楼下亲手交给她的那封。
内容我都记得:“我们食堂今天的红烧肉只有肥肉……”
我打开那张纸条。纸很新,像是最近才写的。字迹歪歪扭扭,是她在病床上写的。
沈长安: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走了。
你这个傻瓜,这封信我留了三十年。当初你给我的时候,我就知道你想说什么。你以为你写的全是红烧肉,但我看见的全是“我想你”。
其实,那天在商场门口,我还有句话没力气说。
你说下辈子换你在楼下等我修车。不行。
你太笨了,肯定修不好。
下辈子,还是我把车链子弄掉吧。
但我保证,这次不选下雨天,选个大晴天。
你心里想说的,我都听见了。
——你的林霞
我坐在空荡荡的客厅里,手里攥着那张纸条,哭得直不起腰。
窗外,蝉鸣声又响起了。
“知了……知了……”
那种一九九零年的声音,穿过了四十四年的时光,和现在的蝉鸣重叠在一起。
上一世,我死在遗憾里。
这一世,我活在爱里。
我擦干眼泪,看向窗外耀眼的阳光。
如果有下辈子,林霞,记得选个大晴天。我会骑着车,哪怕车链子没掉,我也会在你面前停下。
然后第一面就告诉你:
你好,我叫沈长安。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