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的幸福對自己來說不可或缺之時,才能稱之為戀愛。”
即使是再喜歡也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變得不一樣吧,當初說好的事情也會變得漸行漸遠吧,人們都想在最好最幸福的時候覺得「真好啊,這應該就是永遠了吧」,可是現實並不會是這樣子,沒有用心的經營,好的感情到了最後不過還是煙消雲散。
那這樣子的話,為什麼又不可以在現實會讓我們結束之前自己就解決掉這一切呢?
可總是覺得,即使是很愛,總是會有其他辦法的,即使分開,在只有二十歲的年紀就各自選擇放棄自己的人生好像真的不是成熟的辦法呢。
有感・石田衣良《拇指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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