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培养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新征程对于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更高要求和更深刻使命,只有培养适应现代农业农村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提升农村人力资本数量和质量,才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创新培养政策,“育得出”人才。乡村振兴对人才的需求明显增加,需要持续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一批高素质、高质量乡村人才。切实提高全面性,乡村人才类型多、涵盖广,要细分人才类别,坚持分类施策,全面提升乡村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带动能力。
切实提高针对性,找准人才培养的关键点和主攻方向,建立健全符合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律和发展特点的培养体制机制,瞄准抓数量、抓质量、抓多样,综合采取短期培训、职业教育、学历教育、持续提升等多种培养方式。切实提高系统性,中央层面加大对乡村人才培养重大工程统筹设计力度,各省负责组织实施人才培养重大工程,并量身定制本省乡村人才培训计划和方案。市县层面负责乡村人才推荐、参训选调、日常跟踪服务、支持扶持政策落实等工作。
创新引进政策,“引得来”人才。乡村人才振兴不仅要依靠本土人才,而且还要有引进人才的补充,重点有序引导大学毕业生到乡、能人回乡、农民工返乡、企业家入乡,鼓励城市人才下乡服务,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等引才计划、行动等,出台适应农村发展、农村特色的引才政策,提供符合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良好的生活条件,在人才子女教育、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提供保障,建立政府引导、基层组织与企业等主体参与的乡村人才引进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下沉服务乡村、干事创业。
坚持把“人才满不满意”作为首要标准,不断优化乡村人才政策环境,畅通乡村人才成长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乡村人才薪酬待遇、住房、医疗、子女教育、配偶就业等服务保障,完善乡村人才政策,使人才政策精准发力,努力营造尊重人才、服务人才的社会氛围,让各类人才有用武之地而无后顾之忧。
阿依古丽·吐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