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家会伤人》
作者:武志红
今天阅读P100-220。
每个人身后都有一个家庭,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与家庭不无关系,也许从一个人的行为习惯,能判断出她(他)的生活环境,小时候的养育方式等等。
家长对孩子的爱是无条件的,无条件的爱有时候界限难分,最终很多家长会以爱的名义,伤害孩子甚至阻碍孩子的成长。
一个人的成长过程就是他成为他自己的过程,爱是这一过程中最重要的因素。我们给孩子提供什么样的爱,孩子就以适应这种爱的方式成长。真爱以孩子的成长需要为核心,在孩子不同的发展阶段给予他不同方式的爱,0~1.5岁期间,给予孩子无条件的爱;1.5~3岁期间,尊重孩子自主的探索,但又在孩子需要帮助时出现在他面前……这种以孩子的成长需要为中心的真爱会让孩子成为自爱、爱别人、有鲜明的自我意识、有健康的自主人格和高度创造力的人。
与真爱对应的是溺爱。这看似是自我牺牲的爱,其实是懒惰的爱。0~1.5岁期间,父母以孩子为中心,他们怎么爱几乎都不会犯错。但到了1.5~3岁,他们仍然这样做,甚至直到孩子成人了,他们也仍然一成不变地以这种方式去爱他。最终,这会导致毁灭性的结果。要么溺爱下长大的孩子缺乏自我,他们只是包办式父母的简陋复制品;要么他们的自我无限膨胀,内心中只有自己,没有别人,并最终成为别人的噩梦。
溺爱是陷阱,实际上,溺爱的父母是在满足自己的需要,但它却披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外衣,而变得仿佛不可指责。
溺爱中长大的人容易有一个连环反应:一、挫折商低,一旦遭遇挫折就容易出现严重的逃避行为,譬如躲在家中不出门;二、躲在家中后,他们的脾气很大,很容易对着父母发脾气,严重的还会对父母拳脚相加。
溺爱,会严重伤害孩子的自我效能感。自我效能感是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 提出的概念,指一个人对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某一行为所进行的推测与判断。
拥有高自我效能感的人,在追求一个目标时,会有坚定不移的信心,认为自己一定能实现这一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