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蜂7月10日14分45秒

九月里,我在小儿子保尔的陪伴下外出散步,他有很好的眼力,纯真而又专注,还未受到杂念的干扰,这一切都能帮我很大的忙。我用目光在小径边搜寻着。在二十步开外的地方,我的小伙伴刚刚发现有什么东西正从地面冒出来,然后升高远去,一会儿一个,一会儿又是一个,迅速得就像离弦之箭,似乎草地上有一个小小的火山口,正在喷出东西来。“胡蜂窝,”保尔叫起来,“有个胡蜂窝,准没错!”我们小心翼翼地靠近,生怕惊动营房里那些野蛮的士兵。果然是个胡蜂窝。蜂窝前厅的圆形入口有拇指一般大,在那里,胡蜂们行色匆匆,来来往往,擦肩而过。要是靠得太近,这些暴躁的兵痞子就会发起攻击,让我们难受好一阵子。一想到这些,嘶!我不由得打了一个寒战。既然有一些信息我们不知道——而这些信息可能会让我们付出惨痛的代价——那么就让我们了解一下现场的情况吧。等天黑后我们再来,那时候整个胡蜂军团都已经从田野里归来了。征讨胡蜂窝,如果不加小心,是要付出一定代价的。四分之一升汽油、一根一拃长的芦苇、一大团事先揉过的黏土,这就是我的工具。根据我在以往几次小小的胜利中总结出的经验,这些工具是最简单的,也是最好的。在这里必须采用窒息的方法,它没有其他一些超出我财力范围的方法昂贵。当好心肠的雷奥米尔想把一窝活胡蜂放在玻璃罩下以观察它们的生活习性时,他有那么一帮自告奋勇的跟班;这些人对被蜇的活儿早已是身经百战,再加上可观的报酬的引诱,因此乐意用自己的皮肤来满足科学家的要求。而我呢,却得用自己的皮肤来冒险,因此在掏这个觊觎已久的胡蜂窝之前,我得考虑周全。我事先必须把窝里的住户闷死,正所谓死胡蜂不蜇人。这种做法很残酷,但绝对安全。征讨胡蜂此外,我不需要重复大师观察过的、而且观察得已经如此之好的事情。我的目标仅限于了解一些细节,要做到这一点,只需很少的几只幸存者供我观察就足够了。只要适当减少窒息药液的剂量,我绝对能捉到几只幸存的胡蜂。我偏好汽油,因为它价格低廉,而且不像二硫化碳那么致命。只要将汽油放入胡蜂窝所在的洞就行了。蜂窝的前厅约一拃长,差不多与地平线平行,直通地下。将液体直接倒进这地下坑道的入口是一种愚蠢的行为,这会在挖掘时造成一连串的麻烦。有限的汽油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就会被土壤吸收;第二天,挖掘者以为毫无危险,但他将会铲出一大群愤怒的胡蜂来。那段芦苇就是为了预防这种不测而准备的。它被插进坑道以后,就成了密封的管道,能把液体一滴不漏地送进洞穴。再加一个漏斗,就能迅速地把液体全都注进去。接着,再用带来的那一大块黏土把胡蜂住处的入口大面积封死;黏土得事前揉好,因为蜂窝附近经常是没有水可以用的。接下来就顺其自然了。夜里九点左右,我和保尔将工具装进手提袋,手里提着灯笼,要去实施上述几个步骤了。此刻,天气宜人,还有点儿微微的月光。农庄里,犬吠声遥相呼应;橄榄树上,猫头鹰啼声呜呜;灌木丛中,意大利蟋蟀轻声合唱。我们父子俩闲谈着昆虫,年轻人渴求知识,频频发问,老年人则尽其所能,努力回答。捕捉胡蜂的夜晚是多么美妙,它补偿了我们丧失的睡眠,也让我们忘记了可能遭遇的蜇刺之苦。我们到了。最棘手的环节是将芦苇秆插进蜂窝的前厅。从这一间警卫房里,可能会冲出一些卫兵,直扑那只因不熟悉坑道的方向而犹豫不决的手。我们料到可能会有这种危险,于是两个人中的一个望风,用手绢将可能冒出来的胡蜂赶跑。再说,如果在忍受了肿痛和奇痒之后就能实现某种想法的话,那么这个代价并不算太大。黄边胡蜂这次,行动没有受到任何阻碍。导管被安置就位了;它将瓶中的液体引入了地洞。只听到地下的居民发出气势汹汹的沙沙声。我们赶紧用和好的黏土封住出口,再赶紧用鞋跟补上三两脚,把封口踩实。大功告成。十一点的钟声敲响,我们回去睡觉吧。清晨时分,我们带着铁锹和铲子,再次回到蜂窝前。有许多胡蜂由于晚归而夜宿田间,正当我们要开始挖掘时,它们归巢了。不过早晨的凉意使它们不那么好斗,只需挥几下手绢,就能让它们离得远远的。不过,在太阳开始曝晒之前,我们还是赶快工作吧。留在原地的芦苇秆指明了蜂窝前厅入口的方向,我们在它的前面挖了一条壕沟,宽度足以让我们能够完全自如地作业。接着,我们谨慎地一小片一小片挖掘,垂直的那一面泥土逐渐被挖掉了。这样挖着,终于在大约半米深的地方,我们看到一个完好无损的胡蜂窝,悬挂在一个宽敞洞穴的拱顶上。这蜂窝真是一个杰作。它大小如普通南瓜,四周完全没有黏连物,只有在蜂窝的顶部,各种植物的根茎,特别是狗牙草的根深深扎入洞壁,将蜂窝牢牢地固定在洞顶上。只要地底的土质松软、成分统一,可以让胡蜂们挖掘出规则的形状来,那么蜂窝就会是圆球形的。而在布满石块的土层中,圆球会随着遇到的障碍物而改变形状,有的地方变形多一些,有的则少一些。在纸质建筑和地下洞壁之间,总有一条一掌宽的缝隙。这是供那些建筑者随意通行的大道,它们总是在不断地对建筑加以扩大并巩固。那儿延伸出一条小径,是胡蜂城与外界的唯一联系。在蜂窝下方,闲置的空间更大。它呈圆形,像一只宽大的盆,这样,胡蜂们就可以在蜂窝底部的蜂房上不断增添新的蜂房层,从而使蜂窝的整个外层也随之扩大。这一片形似锅底的空间同时还是胡蜂的垃圾场,里面堆积着蜂窝里落下的无数废弃物。洞穴宽大的空间不由让人产生疑问:是胡蜂们自己挖出这个地洞的吗?关于这一点,答案是毫无疑问的:这样标准与宽阔的洞穴可是不会平白存在的。最初,创建蜂窝的蜂后独自工作时,完全有可能为了图快,而利用某一个偶然发现的藏身所,本来可能是鼹鼠挖掘的;至于后来的洞穴,那个巨大的地下室,胡蜂们是完全靠它们自己挖的。那么清理出来的杂物——那些边长可达半米的土块又到哪里去了呢?蚂蚁习惯在自己的家门口把清理出的杂物堆成圆锥形小丘。要是胡蜂也有堆积的习惯,那么用它挖出的成百升甚至更多的土,早就不知堆成多大的山了!可事实远非如此:在它的门前没有一点杂物,干干净净。它是怎么处理那么大的土块的呢?不少性情温和的昆虫给出了答案,观察它们容易极了。看看一只石蜂是如何疏通自己准备利用的旧巢穴的;再观察一只切叶蜂是如何打扫蚯蚓的走道,以便堆放几袋叶片的。这些昆虫牙里咬着细小的垃圾——通常是一片丝质的挂毯碎片或一颗土壤的颗粒,热情激昂地猛然一跃,飞至远处将携带的微不足道的垃圾抛掉。它们旋即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身,回到工地,再次衔着垃圾腾空飞向远处;这种飞行的结果与付出的努力完全不成比例。似乎这些小昆虫担心,如果只用腿脚清扫垃圾微粒,仍然会造成现场的堵塞;它非要振翅高飞,把那些细琐的废物抛到远处不可。胡蜂也是用同样的方法工作的。成千的胡蜂一起挖掘着地下室,并根据需要将它不断扩大。它们每一只都用上颚衔着自己的一小块土出去,飞到远处,再将携带着的土块抛掉,有的近些,有的远些,遍布四面八方。挖出的土块就这样四散在广阔的土地上,不会留下明显的痕迹。胡蜂窝的建筑材料是一种薄薄的有弹性的灰色纸,上面分布着浅色环形带状条纹,条纹的颜色根据使用的木质不同而变化。要是根据普通胡蜂的习惯,使用一张单层纸片,那么蜂窝的抗寒能力就不怎么样。但是,正如热气球大师懂得利用球体层层相套而形成的空气层来保存热量一样,常见的胡蜂对热学原理的通晓程度并不差,它能通过其他途径达到相同的效果。它用纸浆造出一张张大大的鱼鳞状薄片,将它们像瓦片一样松松垮垮地重叠成许多层。所有这些薄片就像一块绒布,既厚实又多孔,充满了静止的空气。在温暖的季节里,这样建成的庇护所一定会非常热,能达到北非那儿的温度。在胡蜂行会中,首屈一指的黄边胡蜂素以精力旺盛、骁勇善战而闻名,它筑巢的时候也同样采用圆球形构造,利用隔层中间的空气保温的原理。在柳树洞或废弃阁楼的某个角落里,黄边胡蜂造出一个金黄色的硬纸板包,上有环状条纹,非常易碎,由许多木质碎片黏结而成。它的蜂窝呈球形,外壳由大块凸起的鳞状薄片组成,就像焊接起来的瓦片,层层叠叠,各层之间留有很大空隙,可以使空气在那里滞留下来。普通胡蜂的蜂窝胡蜂许多科学的行为都符合我们的物理学与几何学原理:它在保暖工艺方面超越了我们,使用空气这种隔热体来防止热量的丢失,蜂窝外围采用表面积最小、但容积却最大的形状,蜂房选用最节省空间与建材的六边形柱体结构。有人说,胡蜂是在不断改进之后才自行构思出这种建筑物的。我却无法相信,因为我亲眼看到整整一窝胡蜂都因为我的诡计而全军覆没,而它们只要有那么一丁点思考能力,就能很容易地挫败我的计谋。这些高明的建筑师会在微不足道的困难面前束手无策,它们的愚蠢使我们非常惊讶。除了日常工作之外,它们完全没有逐步改进蜂窝所需要的清醒头脑。一些实验向我证明了这一点,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简单易行的实验。机缘巧合,普通胡蜂在我家院子的围墙里安了家。蜂窝就建在一条小径边。家里没有一个人敢冒险在它的附近走动:这样做很可能会招来危险。必须把这些吓唬孩子的坏邻居赶走。同时,我也要利用这个大好机会来做实验,因为实验器具都是些玻璃制品,不可能在野外使用,否则很快就会被淘气的孩子们打破而报废的。我所说的器具只是一个化学实验用的钟形大玻璃罩而已。趁夜幕降临,胡蜂归了巢,我把地面整平之后,将钟形罩扣在蜂窝的洞口上。第二天胡蜂去上工,但却飞不出罩子,这时它们会在罩子边缘的地下挖掘一条通道吗?这些能挖掘出宽敞洞穴的勇士们,它们是否能知道只需一段短短的地下通道,就能给它们带来自由呢?这就是问题的所在。第二天,强烈的阳光射在玻璃罩上。上工的胡蜂们从地底下蜂拥而出,迫不及待地要出发去觅食。它们撞在透明的罩壁上,摔落在地,然后重新飞起来,胡乱地盘旋着,拥挤不堪。有一些胡蜂因为狂舞乱跳而疲惫不堪,就落到地面,顽固而漫无目的地乱爬,最后回到窝里去了。随着阳光越来越炙热,又来了另一批胡蜂,接替了前一批。但是,我们注意到,没有一只用脚去刨那可恶的钟形罩下面的土。这种逃跑方式大大超出了胡蜂的智力范围。有几只在外面过夜的胡蜂,现在从野地里回来了。它们绕着钟形罩飞了又飞;终于,其中一只犹豫了良久,决定在罩底掘地。其他胡蜂急忙过来帮忙。一条通道毫不费力地挖好了。胡蜂们都进了通道。我随它们去。当所有的迟归者都回到了巢穴中,我就用泥土把通道口封住。从罩子里面看去,这个洞或许可以作为出口,我想给囚徒们一个机会,让它们自己挖掘逃生的隧道。就算胡蜂的智力再怎么低下,逃脱的可能性现在也应该很大了。我心想,由于刚刚获得的经验,那些迟归者会给其他的胡蜂做一个示范;它们会把在围墙脚下挖掘的办法传授给其他胡蜂。可我太高估这些挖掘者了。既没有示范,也没有传授经验。钟形罩里的胡蜂丝毫没有对使迟归者顺利进去的方法做任何尝试。整群的胡蜂在罩里的炙热环境中盘旋着,却束手无策。日子一天天过去,由于饥饿与高温,它们挣扎着,大批地死去。一个星期过后,已经没有一只存活的了。地上的尸体堆成了山。由于无法在自己的习惯中创新,胡蜂城就这样毁灭了。这种愚蠢的行为使我想起奥都本讲述的野火鸡的故事。在一些黍米粒的引诱下,野火鸡们通过一段短短的地下通道,进入一个由栅栏围成的牢笼里。大快朵颐之后,它们想走了;牢笼中心的通道口仍然大开着,但对于这群愚蠢的家伙来说,利用来时的通道出去,实在是太过高深的计策。通道里很暗,日光透过栅栏照射进来。于是这些鸟儿们便贴着栅栏无休止地团团打转,直到设下陷阱的猎人到来,拧断它们的脖子。我们家中有一种捕捉苍蝇的巧妙陷阱。把一个开口向下的长颈大肚玻璃瓶放置在三个矮支架上。瓶里放一些肥皂水,水在开口处的周围形成一个环形湖。把一块糖放在开口处作为诱饵。苍蝇飞来了。刚开始,它们看到日光来自上方,就垂直往上飞进了陷阱;在瓶里,它们反复撞在玻璃壁上直至筋疲力尽。最后所有苍蝇都淹死了,因为它们不懂这个基本的道理:哪里进来,哪里出去。玻璃罩里的胡蜂也是如此:它们知道如何进去,却不知道怎样出来。当它们从地洞里出来时,是往亮处飞的。它们在那透明的监狱里找到了光线,就算达到了目的。有障碍物妨碍它们飞行,没错;但不要紧,只要罩子里充满了光线,就足以欺骗那些囚犯了;尽管与玻璃的反复冲撞在不断提醒着它们,可它们仍然固执己见,毫无其他尝试,只是朝着更远处的明亮天空冲去。从野地里回来的胡蜂就不一样了。它们从亮处飞向暗处。此外,在没有实验者干扰的自然条件下,雨水冲刷或行人踩踏带来的泥砂有时也会堵塞它们巢穴的洞口。在这种情况下,突然归巢的胡蜂免不了要做这些事情:它们四处搜索,清扫泥砂,加以挖掘,最终找到入洞的通道。这种透过泥土对家的嗅觉,这种急于挖掘出家门的迫切愿望,是胡蜂与生俱来的能力,是上天赋予这个种群的财富,以便它们在日常的意外事件中保护自己。这儿完全不需要通过思考而产生策略:自从世界上有胡蜂以来,泥土堵塞洞口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只要挖土就能进去。在钟形玻璃罩脚下,情况没有任何改变。从地形上说,胡蜂对蜂窝的位置非常了解,但无法直接进入。怎么办呢?犹豫片刻之后,它们就依照古老的惯例,挖掘、清扫,问题就解决了。总之,胡蜂懂得怎样排除某些障碍回巢,因为它的行为符合在类似情况下的解决办法,完全不需要它愚昧的头脑进行新的思考。可是,虽然遇到的困难完全一模一样,但它却不知道如何出来。就像美国博物学家所说的火鸡一样,它在这个问题上迷失了:认识到进来时正确的入口,也就是出去时正确的出口。由于迫不及待地想离开,胡蜂与火鸡一样,在日光下绝望地挣扎着,直至精疲力竭,但两者却都没有注意到地下通道,这是一条轻而易举的自由之路。它们之所以都没有想到,是因为这需要稍微多一点思考,需要抑制住当时向日光逃跑的冲动。胡蜂与火鸡就这样死去了,而不是用过去的经验来指导今天的行动,哪怕只要对以往的策略稍做改动就行。我们赞扬胡蜂,因为它发明了圆形蜂窝和六边形蜂房,也就是说,在节约空间和材料的问题上,它们可以和我们的几何学家相媲美;我们把空气隔热层的杰出发现归功于胡蜂的创造,因为我们的物理学家也不一定能发明比这更精巧的隔热垫。但这些杰出的发明也许只是出自于如此不开化的脑袋,连把入口当作出口都不懂!我难以相信,如此奇迹居然是受这样的蠢才启发想出的。这样的艺术应当有更加高深的渊源。现在,让我们打开蜂窝厚厚的外壳。蜂窝的内部由许多布满蜂房的巢脾和巢盘占据着,它们水平地排列着,相互之间由坚实的支柱连接。巢脾和巢盘的数量并不固定。季尾的时候可达十多层甚至更多。蜂房的开口在巢脾和巢盘的下方。在这奇异的世界里,幼蜂们生长着,昏睡着,倒立着接受喂养。出于喂养幼虫的需要,各层巢脾和巢盘之间都由空余的空间分开,并由支柱固定着。在这里,工蜂们来来往往,马不停蹄地照顾着幼蜂。蜂巢外壳与巢脾的立柱之间,有许多活动侧门,便于四处穿行。最后,在外壳的侧面,开着胡蜂城的城门,比起整个建筑来它算不上富丽堂皇,只是毫不起眼地淹没在围墙的鳞片结构之中。门的正对面,就是蜂窝通往外界的地下前厅。下层巢脾中的蜂房比上层的大,它们用于培育雌蜂与雄蜂;而上层的蜂房供体形较小的无性工蜂使用。起初,胡蜂社群需要大量的工蜂,就是那些完全沉湎于工作的单身汉,它们将蜂窝不断扩大,让它成为欣欣向荣的胡蜂城。接下来,又该为城市的下一代而操心。于是建造了更加宽敞的蜂房,一部分给雄蜂,一部分给雌蜂。根据我下面将要给出的数据,雌雄胡蜂约占总数的三分之一。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些上了年头的胡蜂窝里,上层蜂房的隔墙一直被蛀蚀到了根部,成了只剩下地基的废墟。当胡蜂社群拥有了充足的劳动力,只需通过雌雄蜂的增长来补充数量时,这些窄小的房间就没有用了,于是就被铲平,那些纸质的墙壁被重新转化为纸浆,用于建造雌雄胡蜂更大的育婴房。这些被拆毁的蜂房与来自外界的材料一起,被用于建设更大、更新的蜂房;也许,它们也被用来为蜂窝的外壳增添一些鳞片。当家里有可以利用的材料时,吝惜时间的胡蜂是不会不遗余力地到远处去开采的。它也像我们一样,知道以旧翻新。一个完整蜂窝里,有数以千计的蜂房。这里以我的一个统计为例。巢脾被按照年份的顺序排列:因此,年份最老的巢脾位于最高的顶层,是1号;最新的同时也是最低的巢脾是10号。当然,这个表格所反映的只是大概的统计数据。不同蜂窝的蜂房数目差别很大,没有精确的数字。每一层巢脾中,蜂房的计数大约精确到一百。虽然数字的弹性如此之大,但我的统计结果与雷奥米尔的还是不谋而合。他在一个有十五层巢脾的蜂窝中,数出了一万六千个蜂房。这位大师还补充说:一个只有一万间蜂房的蜂窝每年可产出三万多只胡蜂,因为这些相互依托的蜂房恐怕没有一间不曾养育过三只幼蜂。统计数据说是三万只。但当严酷的冬季到来后,这一大群胡蜂会怎样呢?我会知道的。现在是十二月,已经有了霜冻,不过还不很严重。我发现了一只蜂窝。这归功于为我提供鼹鼠的老实人,我的菜地欠收,他只收几个钱,就为我提供他种出的菜。虽然与胡蜂为邻给他带来了麻烦,但为了我,他还是在他菜园的菜花中间保留了那只蜂窝,使我可以随时去看它。时机到了。事先要实施的汽油窒息法这时已经没有必要了:冬季的严寒应该平息了胡蜂的狂暴。它们冻僵后变得温和了,打扰它们时,我只要稍加小心就可以免遭报复。于是,一天清晨,在凝结着霜冻的草丛间,我用铁锹挖了一条沟,将蜂窝包围起来。工程如我所愿地进行着,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就这样,那个蜂窝呈现在我眼前,悬挂在地洞的拱顶上。在圆盆形的洞底,躺着不少胡蜂的尸体,还有一些奄奄一息的;多得可以一把一把地抓起来。这些胡蜂似乎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就离开了巢穴,任自己坠入洞中的地下墓穴。这些死者也有可能是被健康的胡蜂丢入洞底的。纸制的圣殿可不能被尸体给玷污了。在地下洞穴的露天洞口,同样堆积着大量的死胡蜂。它们是自己爬出来死在那里的吗?还是活着的胡蜂为了卫生起见而把它们搬出来的?我宁愿相信这是一种匆忙的葬礼。奄奄一息的家伙,腿脚还能动弹,却已被抓住一条腿,拖到陈尸场去了。寒冷的黑夜会将它送上西天。胡蜂这种野蛮的葬礼和它其他一些野蛮行径是相符合的,我们以后就会谈到。在蜂窝里面和外面的墓地里,横七竖八地躺着三种胡蜂的尸体。其中以无性别的工蜂最多,其次是雄蜂。这两类胡蜂死去是很正常的事,它们的使命已经结束了。但是,死去的也有腹部两侧装满了卵、即将成为母亲的雌蜂。幸运的是,蜂窝还没有成为一座空城。透过一条缝隙,我看到窝里蜂群攒动,用来完成我的计划绰绰有余。我把蜂巢带回家,安置停当,就能安然自得地在家里观察一阵子了。胡蜂窝拆开后更加便于观察。我把支柱切断,将巢脾一层一层分开,然后重新堆放起来,再为它们找了一大片外壳作为屋顶。胡蜂们又在家里重新定居了下来,但是数量有限,以免由于数量过多而引起混乱。我丢弃了其他的胡蜂,只留下最健壮的。我研究的主要对象——雌蜂大约有一百只左右。在这个时节,冻得半死不活的蜂群平静多了,不会给筛选和转巢工作带来危险。我只要有一些镊子就行了。整个蜂窝被放置在一个大罐里,上面罩着一张钟形金属网。接下来只需日复一日地注意里面发生的事就行了。当严酷的冬季来临时,导致蜂窝里的蜂群数量减少的原因可能有两个:饥饿和严寒。冬季里,胡蜂的食物匮乏,它的主要粮食——甜水果没有了。最终,虽然身居地下的避难所里,这些饥民还是被霜冻结果了性命。情况真是这样吗?我们拭目以待。装胡蜂的罐子在我的房间里,冬季里的每一天,那儿都燃着火苗,给我取暖,也给我的昆虫们取暖。那里从来都不结冰,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能晒到太阳。这温暖的避难所排除了因为寒冷而减员的可能。这里也没有饥荒的威胁。金属罩下放着满满一小盅蜂蜜,还有几颗葡萄,是我从保存在稻草里的最后几串葡萄上摘的,用以丰富食物的种类。有了这样的食物储备,蜂群的减员就不会是由饥荒引起的了。这些准备措施完成之后,事情刚开始进展得还不坏。夜间,胡蜂蜷缩在巢脾中间,当太阳照射到钟形罩上时,它们就出来,沐浴在日光下,相互簇拥着。随后,它们又活跃起来,一会儿爬上拱顶,懒洋洋地闲逛,一会儿又爬下来,畅饮蜂蜜,啃啃葡萄。工蜂们腾空而起,翩翩盘旋着聚集在金属网下;顶着长角的雄蜂们卷曲着触须,一副愉快活泼的样子;雌蜂们则显得更加臃肿,不参与这些嬉闹。一个星期过去了。虽然胡蜂光顾食堂的时间很短,但这似乎也表明它们生活得还比较安逸。可是现在,死亡开始侵袭整个蜂群,而且没有任何明显的原因。一只工蜂在阳光里,一动不动地附在一片巢脾的斜坡上。它身上毫无不适的征兆。突然,它掉落下来,仰面朝天,腹部抽搐了一阵,腿脚蹬了几下,然后就停止了活动:它死了。雌蜂这边也引起了我的恐慌。我恰巧看到一只雌蜂从蜂窝里滑了出来,仰面朝天,腿脚活动着就像打哈欠伸懒腰的样子,肚子剧烈地抽动,一阵痉挛之后,就一动不动了。我以为它死了,可其实不然。它晒了一会儿太阳之后,如同服下了最滋补的补药,又恢复了常态,回到了巢脾中去了。但重获新生的雌蜂并没有就此安然无恙。下午,它又再次发作,这一回它完全失去了活力,蹬腿归天了。哪怕只死了一只胡蜂,死亡终归是一件严重的事情,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日复一日,我既好奇又激动地观察着我那些昆虫临终前的日子。其中有一个细节特别令我震惊:那些工蜂突然猝死。它们来到巢脾表面,任自己滑落,仰面掉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似乎被雷电击中了一般。它们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它们是被年龄这无法逃避的毒剂夺取生命的。当发条松开最后一圈的时候,机械就停止运转了。然而,那些在胡蜂城里最晚出生的雌蜂,则根本不受衰老的折磨,相反,它们的生命才刚开始。它们有着年轻的活力;因此,当冬天的烦恼来临时,它们还能抵御一阵,而年老的工蜂们则会突然猝死。雄蜂也一样,只要它们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就也能坚持得不错。我的罩子里就有几只雄蜂,一直精力充沛,敏捷灵活。我看到它们向女伴接近示爱,但并不强求。雌蜂温和地用腿将它们推开。这会儿已不再是令人陶醉的交尾期了。这些晚了一步的家伙错过了合适的时机;它们将毫无用处地死去。离死期不远的雌蜂变得懒于梳洗,因此很容易将它们和其他雌蜂区分开来。它们的背上沾满了灰尘。而那些健康的雌蜂在蜜碗边恢复体力之后,就会安顿在阳光里,不断地为自己的身体掸灰。它们神经质地轻轻伸长后腿,不停地刷洗翅膀和腹部;前腿则一遍又一遍地扫过头部和胸部。因此,它们那黑黄相间的外套保养得很好,总是泛着美丽的光芒。而那些病恹恹的雌蜂,一点也不操心打理自己的卫生状况,只是一动不动地待在阳光里,或者无精打采地闲荡。它们已经放弃了,不再为自己洗刷了。懒于梳洗可不是好兆头。果然,两三天之后,满身尘垢的雌蜂最后一次步出蜂窝,到屋顶上再享受一次阳光;接着,它那无力的腿脚松开了攀附物,轻轻地倒在地上,就再也不起来了。它不想死在自己深爱的纸屋里,根据胡蜂的规则,那里必须保持绝对清洁。假如那些有着疯狂洁癖的工蜂还在,就会抓住这行动不便的雌蜂,把它拖到蜂窝外面去。但作为严冬的第一批受害者,它们已经不在了,于是那些垂死的雌蜂只好自己举行葬礼,任自己落到地下洞穴底部的尸体堆中。卫生是胡蜂大量群居的必备条件,为了保证卫生,这些坚忍的胡蜂拒绝死在自己的住所里,或是巢脾之间。即使是最后的幸存者,临死前还保持着这种对死在家里的反感。对于它们来说,不管蜂群的数目减少到什么程度,这条法则是不可废除的。任何死尸都必须远离幼蜂的寝室。日子一天天过去,尽管房间里气温宜人,还有那盅蜂蜜可供健壮的胡蜂吸食,但我罩子里的胡蜂数量仍然在减少。圣诞节前,我只余下了十来只雌蜂。一月六日,一个下雪的日子,最后一只雌蜂也死了。带走我整个胡蜂群生命的死神是从哪里来的呢?我对胡蜂的照顾,避免了在通常情况下可能会引起死亡的原因。它们以葡萄和蜂蜜维持体力,没有受到饥荒的威胁;它们靠我家的火炉取暖,也没有受到寒冷的侵袭;它们几乎每天都愉悦地沐浴在阳光里,安居在自己的蜂窝中,根本没有思乡恋家之苦。那么它们到底是因何而死的呢?我能理解为什么雄蜂会消失,因为它们不再有用:交尾已经完成,蜂卵也已受精。对于工蜂的去世,我的解释不那么有力,因为春天再度来临时,它们将会为新领地的建设带来很大的帮助。而对于雌蜂的死,我则是完全不能理解。我原本有近一百只雌蜂,却没有一只能熬过新年的头几天。它们十月或十一月刚破茧而出时,显现出年轻所特有的活力;它们是蜂窝的未来,但这未来母亲的神圣特征也没能拯救它们。它们同体弱无用的雄蜂和积劳成疾的工蜂一样,死去了。不要把胡蜂的死归罪于钟形罩内的囚禁生活。田野里,同样的事情也在发生着。我在十二月末观察那些蜂窝时,也看到了蜂群大量死亡的情况。雌蜂的死亡几率与其他胡蜂几乎相同。这是预料之中的。我不知道出生于同一蜂窝的雌蜂数目有多少。但是,蜂群墓穴里成堆的雌蜂尸体告诉我,它们大概数以百计或数以千计。只需一只雌蜂就能建立起拥有三万居民的胡蜂城。假如每一只雌蜂都繁衍后代,那将是怎样的灾难啊!胡蜂们将称霸乡间。万物的法则决定了胡蜂中的大多数必将死去,但死因并不是某一场突发的传染病或者恶劣的气候,而是一种无法抗拒的命运,这命运以一种狂热促使胡蜂繁衍,也以同样的狂热去摧毁胡蜂。由此产生了一个问题:既然只要有一只雌蜂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活下来,就能保障整个种族的延续,那么为什么一个蜂窝里还需要这么多准母亲呢?为什么是一群雌蜂而不是一只?为什么要有这么多牺牲者?这真是一个让人困惑的问题,我们的理解力无法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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