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了不起的盖茨比》的盛名早已如雷贯耳,早年盛名之下也附庸风雅过,看了电影,也阅读过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太短了,翻译过来才一百五十来页,似乎与其盛名不搭——当年,我一直以为这是本皇皇百万巨著。
第一遍看下来并没太有感觉,这不是典型的美国文学的笔法,偏向于浪漫与轻柔的叙事,措辞讲究。在我的印象之中,美国文学的典型叙事应该是海明威那种冰山式的,明快硬朗,毫不废话,像电报体;或者杰克伦敦;或者是马克·吐温式的幽默讽刺。但菲茨杰拉德的文笔偏向于抒情式,像屠格涅夫。因为对于俄国文学的熟悉,所以对《了不起的盖茨比》感觉就此和屠格涅夫分门别类了。
春节回家过年,坐和谐号从北京开往厦门,我重新打开了《了不起的盖茨比》,那时突然感觉,另外一种东西进入了我的视野。当我翻开书页,看见尼克和汤姆坐火车从西卵前往纽约,我自己仿佛也置身其中,而北京到沧州那雾霾昏沉的200公里仿佛就是汇灰烬谷一般。那些学校里的往事,仿佛也是在纽黑文里的普林斯顿发生的一样,那西卵码头对面绿色的灯光像极了当年在校园中昏黄的路灯,绝望而凄美。寻找认同感大概是最低级且廉价的阅读体验吧,作为文学专业的学生,我对此一直甚为抵制。但是那种感觉很实在,很受用,直接抓起了我的阅读欲望。
我想如果从文学的角度来看,这部小说最出彩的地方是他的结构。这部小说是非常适合改编成剧本的,或者它本身就像一部电影,效率惊人,情节紧凑,漫不经心的细节都会拼凑成关键的玄机,比如那辆黄色的跑车。第二便是描写。菲茨杰拉德的描写就像戏剧的布场,每一处都经过深思熟虑,比如宴会的描写就像一帧长镜头过去,行云流水,毫不拖沓。而且这其中的道具都被赋予了象征意义,比如眼科医生的大眼睛广告。而这个中塑造的像是一个童话,只是没有了两人幸福生活在一起了的美好结局。
我并不喜欢过太过强调所谓的美国梦。所谓的战争的迷惘,所谓的爵士时代。尽管菲茨杰拉德自己也说过:“这是一个奇迹的时代,一个艺术的时代,一个挥金如土的时代,一个充满嘲讽的时代。”但那个时代毕经离我太过遥远,我只知他是一个善写南方姑娘爱情悲欢的作家,这一次他拼了全力要做伟大,他要不同于海明威的硬汉明快,要不同于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世系,他写进了自己少年时代对于爱情的期待与这个梦想的毁灭,那便是黛西,也是珊尔达。
对于他写的这个凄美的爱情,换句话说,凄美的单相思,五年的时光,黛西早已不是当年的黛西了。如果当年他们门当户对,像吉姆·盖茨口中所言一样,没有欺骗,而他们的爱情也水到渠成,那就不是“了不起的盖茨比”了,而是一个金玉良缘终成眷属的故事。这个故事的悲剧并不在于黛西,对于锦衣玉食长大的千金小姐来说,她所有的生活都是合乎逻辑的,只是有时候稍显的冷漠自私了些而已。就像小说中所言:“汤姆和黛西是冷漠的人,他们把所有的事情都搞砸,然后退缩到自己的财富和麻木不仁或者不管什么使他们在一起的东西之中,留下烂摊子给别人收拾。”
小说中令人难受的是盖茨比,他那执拗该死的痴情。他要带着自己拥有的一切去追回自己及的过去,追回自己过去拿不到,而现在在他看来已经毫不费力,唾手可得的东西。他要带着这一切回到五年之前和黛西重新开始,至于这中间这五年,甚至于黛西和汤姆有的这个女儿他从没有考虑过。既没考虑过他是怎么来的,也不去管她将怎样。他是那种既自卑又自大,极度个人中心主义的人,这一点他和汤姆有点相似。他自大的是他对于他和黛西的感情,自卑的是自己的过去和身份地位财富。他天天在别墅中举行派对除了意图引起黛西的关注之外,也在于在这不经邀请的不速之客们到来满足自己内心的某种虚荣。而在出生和教育问题上却每次欲言又止,遮遮掩掩,满是不自信。
或许菲茨杰拉德对珊尔达正是如此吧,生活的困顿,无望的阶级鸿沟,挥金如土的消费吞噬着每况愈下的身体,但仍忘不了那最初的舞会,不忘拥抱西卵码头对面的那盏绿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