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比较多东野圭吾的小说。一个比较深的感触是,“真相”也许并不重要,或者说也许并不存在所谓的“真相”,但是获取真相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动机”,即若想找到真相,一定先有动机。如果不存在动机或者动机不匹配,注意,这里是匹配,那这种情况下得出的真相的可信度非常值得怀疑。也就是说动机是获取真相的必要条件。可能并不充分。
今日搜百度,官方解释是这样的:动机论认为人的行为善恶取决于动机是否善良,而与行为所产生的效果无关;人的道德义务源于先验的善良意志,是善良意志发出的命令即所谓的“道德律令”,道德评价的标准是根据人的行为的动机、意向、行为所遵循的规则等道德的因素,而不去考虑行为结果对人对己的利与害。判断或评价行为的善恶只须看动机,不必看效果。
这样的话,其实跟我理解的动机还不一样。我理解的动机是中性的,我觉得判断推理应该从结果反推动机,但是动机论其实是用主观动机去无端揣测结果,其认为动机先于结果。